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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云飞等4位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历史建筑基本情况
南京是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市政府已公布历史建筑四批299处,包括工业遗产类、历史地段类、古镇古村类、红色文化资源类和其他类,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历史建筑的挂牌展示、测绘建档等工作。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赞同委员所提的建议,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几项建议,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提案第一条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工作予以支持:一是制定行动方案。2019年我市印发《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宁名城委〔2019〕1号),制定五类18项试点任务,积极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二是加强政策支持。从2020年开始,我市陆续出台了《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对于历史保护建筑、近现代保护建筑或文物保护要求的项目,涉及规划住宅、商业等经营性用地,具备公开出让条件的,可以院落或幢为单位,带保留建筑更新图则进行公开土地招拍挂;商业用地可按程序带保留建筑更新图则,设置一定条件挂牌给实施单位;如在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中,要求用地性质延续历史不能改变的,可按历史用途设置一定条件挂牌给实施单位。三是规范保护行为。2021年12月23日,我局与市建委、市房产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通知》(宁规划资源〔2021〕541号),在第二条“坚持以用促保加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中提出:坚持以用促保,加固修缮保护体现历史建筑核心价值的外观风貌、典型构件,消除安全隐患,有条件的可依法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在我局联合市建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制定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对象防火保障方案的衔接办法》(宁规划资源〔2021〕567号)的基础上,2022年5月30日,我局再次联合市建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防火加强措施指引》(宁建消防字〔2022〕108号),为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开展防火设计提供科学完善的技术依据。
(二)关于提案第二条建议
长期以来,我市坚持以“找保亮用串”为工作路径,不断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力度,探索有效合理利用,近年来已经形成了颐和路、小西湖、评事街、第二机床厂等一批较为成熟的活化利用样板项目,成为南京市民和外地游客的“网红打卡地”。我局在这些典型案例的基础上进行遴选总结,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一是形成工作总结。2020年11月我局上报省住建厅《关于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进展的报告》(宁规划资源〔2020〕812号),对我市自2019年开展的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报告,提炼出“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出台规范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资金投入,形成良性循环”“加大宣传引导,提升保护意识”四条主要试点经验。二是完成项目汇编。我局委托东南大学团队精心挑选了百子亭历史风貌区、大板巷35号民居、江南水泥厂等24处历史建筑和重要近现代建筑,包括传统民居、工业遗产、科教文卫等多种类型,完成了《南京历史建筑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项目汇编》(初稿),每一处入选建筑都详细介绍了保护修缮改造情况、活化利用和资金投入情况以及实施成效与创新经验,对我市同类型的历史建筑和重要近现代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三是开展设计竞赛。自2021年起,我局会市委宣传部开展了南京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建筑设计方案竞赛及伙伴计划,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理念,搭建政府、活化利用企业主体、设计群体、社会大众的开放合作平台,发挥多元主体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方面的积极性。去年首期活动已经圆满结束,设计成果也正由纸面逐步落实至城市空间;今年第二期竞赛活动以“和合共生·建筑可读”为主题,分成招募伙伴、策划任务、征集方案、专业评审、结果表彰、方案落地等环节,通过政府组织,面向国际国内征集活化方案,并由产权单位负责实施落地,努力为城市更新背景下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积累更多经验。四是加强宣传展示。2021年12月,我局配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举办亚太文化遗产保护成就展,宣传我市近年来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经验和成效,并向全世界展示推广。
(三)关于提案第三条建议
近年来,我市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开展。市财政2021年度投入538万元、2022年度预算安排686万元,主要用于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方案征集、制定规划、历史建筑权籍调查、修缮汇编等工作开展。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1年争取省级补助资金3150万元,专项用于我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具体包括“颐和路第11片区保护利用” “评事街历史文化保护利用” “秦淮区三十四标地块民国建筑修缮及活化利用”。三是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安排资金支持历史文化保护。按照市政府规定和文物管理相关要求,我市兼顾历史保护与城市发展,在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各平台板块土地开发过程中,如遇历史文化保护项目,通过土地收益安排资金实施保护和利用。
(四)关于提案第四条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中的公众参与:一是加强社会公示。所有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建设项目,均要求开展社会公示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二是积极发动群众。我局在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工作时,通过微博、微信、报纸与街区海报等形式,向全市群众宣传历史建筑普查事宜,邀请广大群众积极填报身边有价值的历史建筑线索。三是搭建五方平台。我局在推进小西湖历史风貌区保护更新时,建立了由规划资源和建设等职能部门、所属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相邻产权人及居民代表、微更新申请人、相关技术专家组成的五方协商平台,负责审核更新申请、更新方案和竣工验收,让公众全程参与到保护利用工作中。四是建设信息系统。我局会同市大数据局在“我的南京”手机APP中,设置了“南京历史建筑”专栏,将历史建筑的保护告知书、保护图则、测绘档案等信息整合到该APP中,为历史建筑业主、游客、巡查管理部门提供了不同的功能选项,方便大家根据各自需求使用。
(五)关于提案第五条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中的“事中”“事后”管理: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通知》第八条中,要求加强历史建筑执法巡查和动态监管,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将历史建筑巡查监督纳入城市体检评估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等范畴,加强历史建筑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破坏拆除行为。二是组建专家智库。于2015年成立“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聘任包括城市规划、建筑、园林、历史文化、考古、法律、民俗等多领域的32位专家委员,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开展咨询、论证等工作,所有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建设项目,均要求开展专家论证工作。三是加强交流研究。2020年,我市举办“美丽古都与生态文明建设”市委党校专题研讨班,我局为市管干部讲解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提高了全市各区政府、各部门领导的保护意识,促进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2021年12月,在我市举办的亚太文化遗产保护成就展上,邀请了国内外多位历史文化保护专家交流工作经验,我局就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践发表了主题演讲,展示了南京的古都风貌;2022年6月,我局参加中国-希腊“古城保护更新与旅游发展”国际文化沙龙,并发表了“围绕人开展的历史地段复兴”的主题演讲。四是成立民间组织。我市设立了多样化的公众参与遗产主题活动,包括南京城墙保护志愿者协会、南京市文物保护志愿者总队、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等多个民间组织,为南京名城保护贡献力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吸收采纳委员们所提建议,会同市相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积极探索完善南京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政策路径,进一步传承南京历史文化、彰显古都特色风貌,提升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对提案中所提探索建立历史文化街区“街长”制等建议,我局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与相关区政府沟通对接,也竭诚邀请各位委员继续参与其中,为南京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出谋划策!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南京规划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8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