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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58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将高楼门66号等历史遗留小区纳入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改造范围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9-29 09:54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严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高楼门66号等历史遗留小区纳入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改造范围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二次供水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为加强和改善城市居民二次供水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我市自2012年启动了主城六区二次供水改造试点工作,至 2017年底,全市主城区完成了628处小区的改造。通过二次供水设施标准化改造,将设施管理权移交给专业供水企业,实现计量到户、抄表到户、管水到户,全面提高供水水质,彻底解决老旧居民小区“最后一公里”供水安全。改造进程中,我市进一步优化改造模式和资金政策,于2015年8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六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90号),明确在2017年底基本完成主城六区、南京水务集团供水范围内、2008年1月1日前竣工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

2018年,江北新区、六合、浦口、江宁、溧水、高淳区参照主城模式,实施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两年时间共完成了177处小区的改造。

全市域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小区约805处,受益人口超100万人,市、区两级财政投入约10亿元,各水务集团共投入约5亿元。目前,全市域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基本由各公共供水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各企业严格按规定做好巡查、管理、维护等工作,每半年进行水箱清洗,每季度进行水质检测工作,全面提升了二次供水水质安全。

二、问题小区摸排情况

近年来,仍有部分居民对生活用水供水设施改造意愿强烈,并要求移交供水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包括用水矛盾比较突出的、因客观条件制约列入改造计划未能完成改造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有关建议提案提出继续推进二次供水改造的、居民通过不同渠道反映诉求的等情况,为此,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为彻底摸清、摸透、摸实底数,我局于今年6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调查摸排工作的函》,督促各区政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分工,主动对接各供水企业对辖区内老旧小区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目前第一轮摸排已基本完成。

经梳理汇总,目前主城六区符合宁政办发〔2015〕90号文件改造条件的,但由于当时居民对改造未达成一致意见等情况导致未能成功实施改造,或因各种原因未纳入改造计划的,共68处。

三、高楼门66号小区情况

高楼门66号小区于201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共有131户居民,是使用增压泵房供水的高层住宅。小区目前是总表供水,二次供水设施由物业负责管理,不锈钢水箱容积36立方米,位于地下室泵房内。

高楼门66号小区为2008年以后建成,不符合宁政办发〔2015〕90号文件的政策范围,故未纳入原主城六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该小区已列入玄武区第一轮梳理上报的小区名单。

四、建议事项推进情况

为推动部分二改遗留问题的解决,确保摸排精准、底数清晰,我局再次督促南京水务集团会同各区政府根据居民改造意愿和小区供水设施现状,聚焦矛盾突出、设施老旧的小区,开展居民用水供水设施需改造第二轮摸排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7年之后,宁政办发〔2015〕90号文件相关政策不再执行。为合理解决部分居民的用水诉求,我局将指导各区根据摸排情况,在充分开展现场调研和征求居民小区改造意见基础上,对于用水矛盾突出、改造意愿强烈、居民意见统一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小区,采取一事一议、一区一策的原则,合理制定改造计划,逐步实施改造工作。

针对高楼门66号此类居民改造意愿比较强烈的小区,我局将督促属地区政府会同供水企业科学编制改造方案,明确改造资金来源,合理安排改造计划,待具备条件后因地制宜实施相关改造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二次供水改造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水务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