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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茹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对南京老旧区域实施‘微亮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公共空间的亮化建设,近年陆续完成了中山东路、城西干道、湖南路、玄武湖、南京南站等主次干道、重要节点、窗口地区的夜景照明工程建设,同时依托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一步完善配套照明和夜景亮化设施,持续提升公共空间夜间环境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进一步提高城市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一、加强设计引领,指导公共空间亮化氛围塑造
近年来,我市印发了《南京市公共空间设计导则(试行)》《南京市街道设计导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分类型、分层次建立了南京主城公共空间体系,制定公共空间设计通则,提出后续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的行动计划,为城市公共空间景观环境塑造提供了支撑。其中,对于城市公共空间的夜景亮化提出了兼顾环境照明和景观塑造的双重需求,对于街道路灯杆和交通设施杆的整合设置提出了设计原则,预留了夜景亮化的电源和空间,以人为本、集约精致地实施城市“微亮化”,有效提升了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打造特色街区,植入小微公共空间亮化功能
依托公共空间环境整治,重点打造了水木秦淮、长江路、喵喵街、银杏里、琵琶街等一批主题特色街区,以精细精致的“绣花功夫”,开展公共空间景观小品设置和夜景美化提升,在完善照明功能的同时,结合艺术装置布设亮化设施、互动亮化小品,形成具有创意、特色的主题空间,彰显特色文化,丰富市民生活,营造亮化氛围,增强城市活力,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三、推进街巷整治,更新背街小巷功能照明
按照“一街一策”推进背街小巷市容环境整治,通过微更新、微改造、微景观等整治手段运用,从“洁、净、平、亮、序”五个方面对城市背街小巷进行整治提升。其中,“亮”既是城市基础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也是居民生活环境提升的迫切需要,我们结合绿色照明、节能环保等要求,推进背街小巷的路灯修复和更新。2017-2021年,全市共整治提升背街小巷2173条,实现了街道为轴线、关联区域为节点的“微亮化”、“微幸福”。
四、建设宜居住区,实施老旧小区公共照明改造
依托老旧小区改造,我市持续实施老旧住区内的公共照明设施改造,注重节能环保、智能化设施的应用,不断改善老旧住区的光环境。2006年,我市印发的《南京市旧住宅小区出新实施意见 》就明确了老旧小区出新具体要求,即“完善路灯、楼道灯等公用设施设备”。2021年,我市印发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老旧住区三大类50项改造内容,其中“整修房屋”包括楼道安装节能灯具,“完善公共照明”包括明确公共区域照明需求,合理布置灯杆,宜采用太阳能路灯及LED光源等内容。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2021年,我市依托老旧小区改造,共新增维修路灯10184盏,同步对楼道灯、院落步道灯进行维修更换。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吸收采纳委员们的意见,继续推进城市亮化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照明环境改善。结合建设、规划、房产、城管等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共同推进公共空间照明环境改善,打造市民家门口的精品小微公共空间。继续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绿色社区建设等“微亮化”改造工作,通过改造持续改善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小微空间照明环境,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二是坚持服务保障民生。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聚焦城市暗区,广泛征集居民意见,让夜景照明呼应居民切身诉求。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先试点、再推广的思路,逐步推进我市“微亮化”建设。三是积极践行绿色建设理念。按照“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约资源、节能环保、美化环境、安全高效、建管养并重”的城市夜景照明原则,优先使用节能环保的亮化设施,避免亮化重复建设,杜绝浪费资源能源。四是注重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微亮化”不仅重前期,更重后期运维管理。积极争取把“微亮化”项目照明设施纳入集中维护管养,统一做好集中控制和管理,并依托绩效考核,为项目长期发挥实效提供有力保障。
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诚挚地希望你们能继续关注城建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