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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重点、明确方向,完善三个顶层设计路径”的建议
我局始终聚焦养老突出问题,坚持总体布局,坚持需求导向,探索推动养老服务稳步发展新思路。
一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标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全市近3年来已规划养老设施210多万平方米,“十四五”期间将陆续交付,节省财政投入、吸纳社会资本超过600亿元。推动公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无偿提供给养老服务机构。截止十三五末,全市养老床位数达6万余张、养老机构近3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1200余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余个。建成具备医疗、养老双资质的社区居家综合护理中心超过120家,不断满足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各涉农区共建有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30余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近20个。可为特困人员提供服务床位近7000张。市内现有泰康养老社区、银城君颐东方国际康养社区等康养社区,通过配建公寓类项目满足高端养老需求。苏园·养老社区、苏豪健康养老产业园、市颐养中心等4个医养康养项目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超过250亿元。
二是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目前,南京市同时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医养结合机构有20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中心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均超过200对;医养结合床位数约3.5万张。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均已纳入国家、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其中也包含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从2020年开始,连续两年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相继印发《南京市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宁卫办老龄〔2020〕2号)、《关于转发江苏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老健〔2021〕1号),指导医养结合机构按照有关指南及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强服务管理,全力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实现高质量发展。2020年9月16日,市卫健委会同市民政局、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组)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商定全市1300余家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办医疗、或与附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为老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相关措施;连续两年组织市、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医护人员培训,学习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等。
三是发展公建民营。南京是我国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整体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的特点。一方面我市积极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示范作用,持续推动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祖堂山社会福利院建设,两院连续多年获得全国护理员大赛一等奖,面对突发疫情,两院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组建养老服务支援队伍驰援武汉。另一方面,为解决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的运作效率不高、功能错位、设施设备落后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将原有政府开办的养老机构,通过招标或者其他的方式,引入专业的第三方养老机构、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资源参与的热情,在保障原有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生活的前提下,允许其将闲置床位向社会开放。其国有资产的属性不发生变化,政府部门负责宏观管理、检查监督,对第三方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的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监督。同时,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民养老〔2021〕17号)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行为。今年,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开展了“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现状调研”的课题研究,为公建民营发展提供调研数据和理论依据。
2020年4月市政府成立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全市30个部委办局为成员单位,民政局为召集单位。下一步,我们将依靠“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充分联系各部门,贯彻落实好《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养老服务“十四五”专项规划为抓手,持续推进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做强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推动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教育等行业融合发展。选树一批品牌化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支持全市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向老年用品、适老智能产品、服务型机器人等附加值更高领域拓展。加快推进各区养老产业园打造,在全市逐步建成一批养老产业集聚区。
二是加快医养结合机构发展。不断提升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签约合作,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区和示范单位等建设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支持非建制乡镇卫生院转型为护理院,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富余资源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养老机构通过设置家庭医生工作室、护理站等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三是推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展。我们将参照“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现状调研”结果,进一步研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思路、前景、方向,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不断推进公建民营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明确、细化养老服务规范、细则”的建议
多年来,我局始终将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2020年7月《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是省会城市和省内城市第一部综合养老法规。从规划和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扶持保障等多个方面,对南京市养老服务提出了总体服务要求。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助推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服务领域目前已经制定了数量众多的标准,例如国家强制性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推荐性标准《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省、市也结合本地养老服务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标准,例如江苏省地方标准《居家养老送餐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养老服务热线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导则》、《养老服务热线服务规范》等。在建立标准的同时,我们也始终注重推动规范化经营发展。制定“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等级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等一系列标准,并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养老机构安全、养老补贴发放、养老设施调查等,都引入专业第三方进行逐一评估。
二是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贯彻实施。我们开展了省级“居家养老连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立了7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近50项内部标准,打造标准化、连锁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开展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牵头制定了省、市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对入住评估、分级护理、医疗康复服务、设施用品、考核监督等实施全面标准化管理,目前正在开展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
三是做好养老服务标准执行,实行收费分类。对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助医等20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项目,逐一明确服务标准、是否须有医嘱、人员资质、配套设备。对区、街镇、社区(村)等不同级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也从资质条件、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专业支撑等9个方面进行要求。2018年12月,市物价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宁价费〔2018〕286号),其中明确,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的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伙食费、代办服务费和特需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他性质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养老机构自主确定。目前,全市社会化养老机构基本已结合自身等级、软硬件、服务项目等自主定价,自理老人、半失能老人、失能老人收费差距通常在500-1000元左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结合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等领域推动出台一批省标、市标,明确养老服务质量“基准线”“水平线”和“质量线”。做好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养老服务科学方法,形成成熟经验,为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提供示范样板。
三、关于“限期、突出、加快落实重要管控措施”的建议
我们始终注重养老服务监管,在行业发展初期就推动规范化经营发展。
一是建立监管体系。2018年9月,在全国率先成立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养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推广、养老服务信息化监管等,对养老服务进行全程指导、监管;推动区、镇街依托相应服务设施实施区域内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二是推动质量提升。2017年起我们连续多年扎实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入选中央组织部编写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每年委托专业第三方实施等级评估,已评定三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51家,根据新国标评定三级以上养老机构59家。
三是搭建立体监控。推进全市智慧养老工作和为老服务信息化工作,推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立体监控网络。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实时公布全市养老机构。同时,在“我的南京”APP也能查询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凡补必评、凡服务必评、凡评必挂钩”养老服务评估机制,为养老服务大数据应用和开放提供支撑,建设“透明服务、明白消费、实时监管”的虚拟养老院;完善第三方电话回访的评估机制,解决对老人回访难问题,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智能穿戴等设备实时了解老年人生理指标和定位信息。通过助老卡刷卡和养老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状况。在社区居家养老组织推广使用指纹采集和具有定位功能的二维码等新技术,提高监督管理的精准度。
下一步,我们将抓住养老服务监管重点环节,健全全市养老服务业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组织质量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一是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养老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估。今年5月,我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指标质量常态化核查评估,年电话回访量将达到40000人次,入户实地核查近千户,覆盖全市12个区。二是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为垂范,严格护理人员根据护理等级,足额配备上岗,推进养老人才“十百千万计划”,提升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水平。三是对养老机构老年人房间安装监控问题开展调研,努力寻求隐私性和公开性的平衡点。
四、关于“充分重视养老业年轻护理员的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建议
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每年将从业人员免费培训纳入市养老服务要点,通过“目标传导”将各区从业人员培训任务进行分解,压实培训责任。构建了市、区两级联动培训机制,紧抓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机构护理员等重点从业人群,持续提升养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通过政策引导,提升养老从业人员待遇保障;开展赛事活动、表彰典型,提高养老从业人员职业归属感及社会认同,促进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通过政策扶持,吸引人才。对从事养老护理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3-5万元一次性“入职补贴”,工作1年以上的养老从业人员每月给予100-800元“岗位补贴”,并纳入“积分落户”条件。市区联动每年对50%左右养老从业人员实施免费培训,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同时,养老护理员、居家养老照护、认知症照护等培训工种均已纳入职业培训政府补贴目录清单,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训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2019-2021年三年技能提升行动期间,我市已开展养老类政府补贴培训6400余人次,发放培训补贴892余万元。同时,持续增强养老服务培训师资能力,选拔近100名养老护理类培训教师,纳入我市政府补贴培训师资库,参与培训授课。
二是通过高等教育,培养人才。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解决养老服务与管理人才短缺的问题,南京中医药大学成立了首个本科起点的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打造服务全国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培养基地、政策研究基地、国际合作基地、示范引领高地。目前,学院共开设老年医学、老年护理、老年康复、养老服务与管理4个专业(方向),今年本科、研究生阶段已同步开始招生,将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三是通过激励褒奖,提升人才。多年来,我们常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荐优秀者参加市级劳模等评选。先后举办了南京市首届“慈善杯”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江苏省护理员状元大赛南京选拔赛、南京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等,以赛代训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2020年获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养老护理项目第1名、长三角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第2名。倪燕被省政府授予“江苏技能状元”,直接认定为“江苏工匠”;组织参加长三角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我市获第2名(二等奖)、三等奖;以全国、省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为师资,在点将台社会福利院设立“常娟技能大师工作室”,获民政部认定。2021年获得全国及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不断拓展养老护理员培训范围,内容,探索提升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路径。同时,我们将在“十四五”期间深入实施养老人才“十百千万计划”,着力在五年内培养国家和省级养老服务领域技术能手10名左右、领军型养老服务组织机构负责人100名左右,全市护理员队伍新增3000人以上,每年开展养老服务领域专业培训10000人次左右,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五、关于“重视督促媒体履行职责,加强舆论监督”的建议
我们始终坚持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为宗旨,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宣传工作。
一是做好媒体宣传。制定全市养老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各区民政局同步做好宣传工作,每年均有大量稿件被光明日报、央视、新华社、中国民政、老年周报、中国社会报等国家、省级媒体报社和网站采用;同时,利用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帮助老年人学智能手机、老人家属照护、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助医服务、适老化改造、《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品牌养老服务机构等多个养老主题宣传。
二是加强行业扶持。通过实地考察、采访我市品牌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宣传介绍其适老环境、特色项目、服务理念等,以点带面地培育、引导、孵化“草根”养老组织,充分发挥品牌连锁养老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养老服务资源供需有效对接,提升养老市场消费理念。
三是提升行业形象。向社会各界宣传养老行业在文明服务、队伍建设、应对恶劣天气保障困难群众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感人事迹,加强宣传养老先进人物风采,特别是一线护理人员的宣传,充分挖掘养老服务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展现养老服务标兵风采,让养老从业者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民政局
2022年7月11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