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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健委员:
您提出关于“规范公安机关对不予受理的刑事案件依法出具法律文书,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由市委政法委主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协办。接到该提案后,市委政法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联系各协办单位,并与您充分沟通,共同研究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在我委的推动和提案协办单位的共同协作下,您提案中所列有关事项已得到充分研究和落实。
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接到提案后,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同志就高质量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出要求,分管领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鲍陈同志先后多次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和有关负责同志研究您的提案办理工作。承办业务处根据委领导的指示要求,对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办理提案的思路办法,为下步办理与答复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共同推进工作开展。提案办理过程中,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结合各自职能,对您在提案中提及的问题加强研究办理。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席会议,并派员前往基层派出所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从目前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基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未出具文书”的主要原因在于:日常接处警任务量大,能够处理警情的民警人数较少,难以对所有案情逐一按照全部程序进行处理。针对以上情况:一是市委政法委结合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加强对“不予立案未出具文书”情况的核查发现和督促整改。二是检察机关重点梳理了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对有报案人针对公安机关未予立案进行过信访申诉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出具不予立案文书,做好释法说理;内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如有相关情况,要求当事人尽可能提供相关报案材料或线索,并及时移送刑检部门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主要是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口头提出纠正意见,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三是市公安局正在持续深化受立案机制改革,以建立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案件受理中心(室)为抓手,不断优化案件源头接报机制,加强对不予立案审核把关,开展受立案问题常态化监测监督,同步纳入考核、问责。
三、合力抓好整改提高。对确属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依法作出决定,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告知、出具相关文书,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下一步,市检察院拟开展“不予立案未出具文书”的专项监督工作,上下联动,由区检察院对区公安机关进行监督,并报市院汇总。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对汇总的信息进行分类筛查,找到较为频繁出现问题的领域和区域,集中进行类案监督。市公安局将进一步畅通受立案进度查询和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报案诉求,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委政法委将根据政法单位提请,适时组织公、检机关会商,条件成熟时由市政法单位出台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开展。
市委政法委将发挥好职能作用,协调指导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该类问题的检查、核查和监督,努力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