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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01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长江南京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2 16:19 来源: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台盟南京市委会:

    你们好!贵单位提出的关于长江南京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长江南京段饮用水源地情况

    我市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有9个,分别是:江宁子汇洲、夹江南、夹江北、江浦-浦口、燕子矶、八卦洲(左汊)上坝、龙潭、桥林(备用)、八卦洲(右汊)主江段(备用)。其中,桥林(备用)水源地已启用,其达标建设工作于今年3月通过了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的联合审查。

    二、水源地建设与安全管护情况

    (一)搭建顶层设计,聚焦水源地制度化保护。

    一方面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级层面建立了水源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联动协作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并将水源地管护工作纳入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内容,确保水源地达到“一个保障”、“两个达标”、“三个没有”、“四个到位”要求。另一方面坚持“依法依规、制度完善”。依法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保护,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了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制定了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修订《南京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南京市突发性供水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构建了系统完备的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夯实规章制度体系,使水源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

    一是强化问题整改。2017年以来,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和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先后投入26.6亿元,全面梳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开展多轮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城南水厂和浦口水厂取水口迁移、夹江水源地宝船厂迁移等27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拆除与清理水源地保护区内约22.6万平米的建筑,消除了一批水源地历史遗留难题和重大环境隐患。同时,强化对夹江水源地实施封航管制,每年安排资金进行航道监管。二是强化提档升级。2019年底全面完成沿江水厂生产退水整改及深度处理工程。2021年投入5000多万元,完成子汇洲水源地环境提档升级,投入900万元完成桥林水源地环境提档升级,2022年市、区财政及企业共投入资金2.07亿元,年内将完成龙潭水源地的温排口移迁工作。三是强化创新长效化管理。推进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全市水务系统先后投入资金近千万元,按“有界必设、有点必标”的原则,依据省水利厅下发的相关规范,规范化设置了界牌、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各类标识标牌447块,安装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栏19507米。常态化做好水源地监管、长效管护评估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全市水源地基础档案资料,确保“一源一档”。构建长江南京段水质预警监测监控网络,组建水源地管护信息报送员队伍,持续推进水源地跨区域联防联治联控信息报送和水源地督查检查。

    (三)抓好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确保“常备常用”。

    2020年,完成主城杨库、江宁新济洲凤凰湖、江北三岔水库三大应急水源工程的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工程总投资74.46亿元,全市应急供水总规模220万吨/天,进一步补齐了我市应急供水短板,有力完善和提升了南京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市应急水源工程处于通水试运行阶段,待试运行稳定后,将按照应急水源系统管理要求,保持“热备”状态,定期组织企业层面和主管部门层面的应急演练,全面抓好应急水源地的长效化管护和应急水源系统的常态化管理,确保“常备常用”。

    三、相关建议的答复

    (一)“持续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制度建设”方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近几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力度持续加强。一是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制度建设。政策层面与法律层面同时发力,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宁委办发[2020]3号)、《南京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的实施办法》(宁政办函[2021]032号)、《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36号)、《关于严格执行全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整改问题销号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南京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的函》,起草了《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草案)》《南京长江保护条例(草案)》,草案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后,今年有望提交市人大研究通过后颁布实施。在《2022年南京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和“回头看”,推进水源地保护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及优化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相关内容。同时,根据《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相关要求,全力推进建立健全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二是强化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通力合作,印发《南京市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板块落实水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强化工园环境风险防范,推进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先后以中央环保督察、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等活动为契机,以河湖长制综合考核、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专项考核为抓手,集中清理、整治了一批水源地环境隐患,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问题基本解决。2017年至2020年长江“两口一源”专项整治中,长江水源地保护区内点源面源污染得到了进一步有效清理,关闭南京长江段各类排污口12个,八卦洲上坝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民房全部搬迁,长江南京段饮用水取水口与各类排口犬牙交错情况得到解决。三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2017年以来,市环保、水务、住建、海事、水上公安等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对夹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钛白水厂违法改建项目、江浦-浦口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临江沙滩”游乐场违规建设、燕子矶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对外经营的小木屋、夹江万景园内涉及生活污染物排放项目等展开了调查与处理。海事局在大胜关水道上口设置围油栏,对重要取水口水域进行标注,安排海巡艇驻守大胜关水道上下口,及时纠正误入取水口水域船舶,严控水源地保护区建设项目审批,禁止工程建设污染物直排长江,消除了污染水源的隐患。

    (二)“强化区域水资源保护,提升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方面

    水质安全是饮用水源地安全的基础和前提。为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市除了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清理水源地点源面源污染外,还建立健全了全市饮用水源地的水质预警机制。一是强化水源水质在线监测,建立水质预警机制。全市水源地均建有水质在线监测站,每2小时对原水水质9参数进行动态监测,长江南京段共建有8个水质在线监测站,构建了长江水质监测预警网络。2021完成了全市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在各水源地取水口、取水口上下游均建有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测环境情况并发出预警。水质动态监测信息和视频监控信息均接入省水源地信息共享平台。二是强化供水水质监测,确保供水安全。重视居民生活饮用水(包括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构建企业自检加政府监督的水质监管模式。全市6大水务集团的出厂水、管网水、末稍水均施行严格的三级检测,对出厂水每天进行15项指标检测,每月进行42项指标检测,每半年进行106项全分析指标检测,南京水务集团、江宁水务集团等公共供水企业自检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在99.9%以上。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公共供水企业及提供生活饮用水的自建设施供水企业、二次供水,按月、季、年不同频次进行水质督查,督查结果在原住建委网站、现水务局网站等网络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网络,全市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点数量达30个,监测范围覆盖全市域所有重点水厂、重点增压站,在线监测水质数据实时传输至市城市供水水质监管系统。三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完善应急水源工程运行调度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政府和企业应急水源启用预案,并报相应层级批准实施,同时建立部门、单位之间的联动和协调机制。按照供水企业每半年、政府每年一次的演练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检验运行情况和保障能力,及时查找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完善应急水源系统保障水平。

    (三)“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信息共享深度”方面

    为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信息共享深度,除做好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外,还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人工取样监测工作。南京监测中心对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开展1次水质监测(包含61项指标),每年开展1次全项水质监测(包含109项指标);八卦洲(主江段)等备用水源地,每年开展2次水质监测(包含61项指标)。市水文局每半月对水源地水质开展一次监测,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历次检测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水质监测信息由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向社会公众发布。多年来,长江水质始终稳定在Ⅱ类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水平较高,不仅累计均值全部达标,且单月水质也全部达标,达标率100%,位居全省前列。监测数据均与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市智慧水务联网共享。

    下一步,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工作,在保障水源安全的同时,优化水源地建设及布局,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贵单位对南京饮用水源保护及城市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水务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