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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燕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普惠性托育服务,满足0-3岁婴幼儿托育需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委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相关法规
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从2011年以来,形成政策法规近20个。陆续颁发《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南京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2020、2021年南京市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章文件,制定南京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办公室;对部门履行职责作了明晰,为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保障,形成“政府指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社区组织、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
全市初步形成“政府+社会”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模式。现有12家区级指导中心、46家街道级指导站、557家社区亲子室和701家(备案机构 365家+未备案336)社会办托育机构,可供托位30678个,每千人口托位数位于全省前列。
(二)加大对普惠托育政策支持力度
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将新增普惠托育机构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市财政每年安排0-3岁婴幼儿发展项目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建设、运营给予适当补助,引导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减轻育儿负担。每年对普惠托位按每个1000元标准实施补贴。2022年疫情期间,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按每个托位500元标准发放补贴,为机构纾困解难助力。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建成省级普惠托育示范机构12家,省级普惠托育机构36家,市级普惠托育机构50家。
自2020年以来,市发改委连续三年开展城企联动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1207万元,支持全市15个普惠托育中央储备项目建设,新增普惠托位1207个。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
市政府高度重视托育机构发展,合理界定托育服务中政府、社会、个人责任边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全面支持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多年来各方面的努力,发展形成覆盖面广、服务专业、多形式的托育服务类型,有各类托育机构、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街(镇)指导服务站、社区亲子室、母婴室等。支持各类型开展0-3岁婴幼儿免费健康服务,推动托育服务标准化、品牌化、普惠化。借助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早期发展基地举办托育服务。依托各区、街道、社区为群众举办免费科学育儿体验活动。
市妇幼保健院联合高新园区妇联开展联婴幼儿照护服务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活动,为园区内企业举办“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政策解读培训班,并为优秀托育机构授牌。
(四)专业培训提升照护服务水平
市财政每年安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经费,将托育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对符合条件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的,给予相应补贴。
市人社局将育婴师、保育员、母婴护理等培训项目列入政府补贴项目清单,符合条件、有培训意愿的女性及从事育婴、保育等工作的从业人员可参加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结合“一老一小”等专项培训工作的开展,市区联动,整合优质培训资源开展了托育类项目的培训,三年技能提升行动期间,我市针对企业职工、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了育婴师、保育员等补贴类培训1.75万余人次,发放补贴1551.5余万元,有效提升了托育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持续对接妇联、农业农村等部门,针对农村女性群体,精品化开展“宁姐月嫂”上岗稳岗培训工作,已开展补贴培训5561人次,发放补贴504万元,通过就业技能培训“授人以渔”,有效地帮助了农村女性成功实现就业创业。
南京财经高职校、玄武中专、南京商业学校、南京六合中专校、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应天职业技术学院6所职业院校开设幼儿保育及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在校学生1600多人。相关专业开办多年,课程设置成熟规范。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开展婴幼儿服务相关资格证书培训,为“宁嫂”公司等多家家政公司提供技能培训。南京晓庄学院教师发展学院培训中心将于今年恢复育婴师资格证书培训。
市妇联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宁姐137空中课堂”线上课程,推出“婴幼儿养育照护系列”专题培训,每年开展“宁姐月嫂”母婴护理技能培训。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产业园区、物业小区,嵌入式建设“宁姐月嫂”家政服务社区工作站,发挥“找培训、找工作、找服务”功能,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满足广大家庭的多元化需求,实现“一碗汤” 距离的家庭服务。
市卫健委加大专业人才培育指导,建立托育服务职前、职后、家长学校、卫生保健培训基地。与南京师范大学、南京晓庄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合作建设培训基地,开展在职人员及婴幼儿家长免费培训。
(五)多部门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市卫健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南京市地方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基本规范》,标准编号为DB3201/T 1082-2022,并已发布实施。各区卫健委对开办托育行业的申报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通过信息共享、部门协同、一窗受理,在江宁区举行“托育机构备案一件事”一站式服务试点。推行线上监管,开发信息管理平台,对机构信息、人员资质、健康状态、日常运营进行动态监管。推行线下检查,依托各区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开展机构卫生保健合格验收,发放机构卫生合格证,开展“双随机”现场检查、年度专项抽查,街道综合执法,促进黑园转红园、红园转星级园、示范园。
(六)合理布点力促普惠托位供给
“十四五”期间托育服务的目标是争取“一区一街一社区”,力争每个社区建设有一个社区亲子室,每个街道建设一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目前我们按照每3-5万人口设置一个托育服务设施标准,在所有新建居民社区布点规划。在“我的南京”APP上,可以搜索到我市域内所有已备案托育机构地点,切实为全市0-3岁宝宝提供方便可及的科学养育照护。
(七)多项优惠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我市相关部门积极贯彻2019年财政部等6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注重整体发展规划。统筹规划设置托育服务网络。将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交付使用,加快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逐步实现普惠托育服务全覆盖。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社会组织、家庭等各方主体创办普惠性托育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式托育服务,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举办育婴师技能大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充分发挥好我市已有各类培训基地的作用,开展在职工作人员及婴幼儿家长免费培训。整合全市现有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资源,积极开展“医教结合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探索。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拓展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加强学科建设,推动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通过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为我市0-3岁婴幼儿照护工作培养和储备更多专业人才。
四是市财政联合各有关部门,继续支持普惠托育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细化托育补助相关政策,努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多孩家庭育儿负担。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南京市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