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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旗等5位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1.中小企业整体情况。市场主体方面,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注册登记中小企业64.7万户、同比增长2.82%,今年新增注册企业3.98万户、同比下降9.7%。科技创新方面,全市拥有有效发明专利98584件,比去年底增长10.8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05.78、全省第一。企业培育方面,现有科技型中小企业1.68万家,高新技术企业7801家。今年新增中小上市企业6家,全市累计共有上市企业148家。
2.规上中小工业企业情况。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规上中小工业企业3891家,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98%。1-5月,规上中小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918.65亿元,占工业企业总产值(5986.9亿元)比重为48.8%,同比增长7.3%,分别高于全市规上工业和大型企业2.3个、4.4个百分点。规上中小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人数达到43.14万人,应付职工薪酬234.7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68万人、29.16亿元,较大型企业分别高出23.71万人、74.70亿元;从业人数、职工薪酬分别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的68.9%、59.5%。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举措
(一)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库更新和完善。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原工商总局(现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工商个字〔2015〕172号)文件,为保证全国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由原工商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建设。根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建设并逐步完善了“小微企业名录(江苏)”网上系统,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或者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链接至该系统。通过该系统,企业可以查询国家、省、市扶持政策,申请和享受包括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支持,实现了信息的有效整合。江苏小微企业库保持动态更新,对于应当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在每年7月重新判定、集中更新一次,除集中更新外,小微企业库数据还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标准进行日常更新、汇总。
(二)打造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深入落实《南京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宁政办发〔2021〕61号),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定期征求企业对政策的意见建议,不断进行改进和优化。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宁促中小办〔2022〕2号),以专精特新名录库企业1000家,新增省级“小巨人”企业60家、国家级“小巨人”企业3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2家以上为目标,开展2022年度专精特新培育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讲培训。组织280家企业开展5场线上或线下专精特新企业专题培训辅导活动,编印《专精特新培育企业适用政策解读(2022版)》2000册免费发放给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经三轮申报辅导,努力争取省工信厅支持,全市共有8家企业参加工信部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评审。二是建立专精特新名录库。组织开展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库申报工作,经各区推荐超过700家企业申报入库。三是支持企业获得中央财政资金。鼓励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申报第三批中央财政资金,经辅导审核,全市共有9家企业入选(全省58家),数量位列全省前列。
(三)及时出台纾困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为全力缓解当下疫情冲击,进一步恢复市场信心、稳定预期,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我市出台了《“同心抗疫携企同行”助企纾困二十项举措》,在减税降费、财政支持、金融扶持、优化服务等方面强化对市场主体帮扶力度。截至目前,已为全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减负303.36亿元、及时或提前下拨各类市级专项资金35.13亿元、发放各类贷款401.79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214.2亿元、延缓缴纳部分税费45亿元、实现税收减免(包括减征“六税两费”、免征房土两税、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等)8.58亿元;减收失业保险11.36亿元、减免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房租9.55亿元、医保降费13.3亿元。
(四)加强科创载体建设,提高孵化服务能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作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为创业者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我们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重要工作抓手。我市高度重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精心指导,认真组织认定,提升载体数量规模。2021年,我市新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大学科技园)7家,获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省级众创空间31家,新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家、市级众创空间34家。截至2021年底,全市建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大学科技园)220家,其中国家级49家、省级66家;建有备案的众创空间366家,其中国家备案60家、省级备案152家。聚焦载体自身建设和高成长性企业培育,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截止2021年底,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集聚科技型企业7766家,累计毕业企业6329家;全市众创空间入驻初创企业达6641家,常驻创业团队6017个。2021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809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354家。
(五)加大金融支持,为企业发展赋予活水。一是支持商业银行降低贷款利率。疫情期间,对受影响严重的餐饮住宿、文体娱乐等行业小微企业给予贷款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2年6月末,全市平均贷款利率4.69%,低于全省同期普惠贷款平均利率约20个基点。梳理全市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项目近100个,融资需求795亿元,已纳入省发展改革委绿色项目贮备库,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统一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按照绿色项目予以金融支持。上半年已获得支持项目20个,授信总额345亿元,放款金额53.4亿元。二是扩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覆盖面,积极对接国省融资担保基金,建立“宁创贷”政策体系下的政府、银行、担保、再担保等四方合作机制,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见贷即担”的免保费担保服务。三是建立10亿元“宁创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投放信用贷、首贷力度。对合作银行发放的利率不超过同期限LPR上浮30%的“宁创贷”贷款增量给予补贴,鼓励银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设立10亿元南京市民营企业转贷基金,助力民营企业降低转贷成本、防范和化解资金链断裂风险。在银行承诺续贷的前提下,企业可使用基金进行应急转贷。企业在约定的期限内(15天以内)使用转贷基金,仅按照一年期LPR为基准计算每日转贷费用,远低于市场上短期资金拆借价格。针对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出台转贷优惠政策,单户企业享受“零成本”优惠的年度转贷金额累计不超过6000万元,正常使用期限内,免收转贷费用。2022年上半年,市民营企业转贷基金累计转贷金额165.38亿元,转贷笔数3872笔,服务企业2876家。
(六)进一步完善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开通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设企业法律服务专席(拨打12348转5号键)。今年市司法部门计划在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南京市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之家”,在市律协设立“南京市律师协会涉企矛盾化解中心”,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法律难题。二是不断完善江苏省产权交易中心南京分中心平台功能,及时发布中小企业相关的热门技术、热门专利、热门需求和产学研信息,促进供需信息汇集与对接、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三是推广应用“宁对接”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平台,建立中小企业供给信息和需求信息发布机制,提高适配精准度,促进上下游企业快速找到供应商,推动本地企业和配套企业协同发展。今年以来,依托“宁对接”平台,市工信局已举办10余场产业链对接系列活动,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广泛参与,提升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水平,助力企业市场开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工信局作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牵头部门,将充分发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大协调力度,整合相关资源,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一)搭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平台。深入贯彻全市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精神,组织开展全市“服务企业·面对面”活动,聚焦纾困政策落实、清理拖欠账款等开展专项服务,建立惠企政策、涉企需求、助企解难“三张清单”,做到“服务企业更及时”。
(二)进一步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强与工信部和省工信厅的沟通对接,承办好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持续保持与工信部沟通汇报,继续跟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评审工作,为我市多争取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额。根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库企业发展情况,梳理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方面的短板弱项,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大培育力度,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三)切实提升规上企业培育质效。进一步动态更新1000家左右的重点升规培育库,按月监测通报各区达时序进度企业数量。根据重点升规培育企业和规上临退企业的需求,精准开展线下供需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走进产业链龙头企业、打开销路。实施各类专项服务,组织专家开展百家企业上门诊断服务,为企业出具书面发展建议书。组织小升规专题培训,广泛宣讲企业升规的政策措施,激励企业快速成长升规。
(四)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强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宣传,提高中小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优化“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南京专区功能,利用短信提醒等实现政策直达功能。充分发挥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继续推进《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防止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新增拖欠账款。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