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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6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优化南京市基础教育资源配置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9 00:0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王海燕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南京市基础教育资源配置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南京通过新改扩建扩大增量、内涵建设挖掘存量等形式,持续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全市新开办高中(校区)8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6所、幼儿园271所。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班级已经全部消除,在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中,连续六年名列省辖设区市第一位。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做好教育用地规划保护。2014年以来,我市坚持按照《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规定,做好全市教育用地控制规划与保护。《条例》规定,配建学校项目应与开发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市规划、教育、住建、财政、城市管理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市教育局与市规资局从2006年开始联合组织编制《南京市基础教育学校用地控制规划》,形成了“一区一册、一校一图”的规划成果,目前已经过五轮修订并开发了APP配套使用版本。该《规划》详细规定了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及控制指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对规划中小学用地实行总量控制,是我市基础教育学校用地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基础教育学位预警机制。自2015年起,我市结合南京城市发展水平和常住人口增长幅度,每年对全市基础教育学位总体情况开展预测,指导各板块加强对本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提前谋划编制本区的基础教育资源建设方案。2021年底,全市新改扩建幼儿园30所,新开办义务教育学校14所,按计划有序推进市属高中外扩和区属高中提升工程,有效增加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前瞻配套教育资源保障。

(三)建立配套学校建设协同机制。按照市政府《南京市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学校配建模式,推进以区政府为主导的建设机制。新建的中小学项目,明确办学规模、占地面积等规划建设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就项目的总体方案、学校单体建设方案征求教育部门意见,满足内涵发展需要,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标准。规划部门统筹考虑教育用地需求,合理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实施方案,保障基础教育设施供地,并将配套中小学的建设要求和产权归属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凡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建设教育等基础配套设施的,房产部门均要求开发企业在预售方案中对公建配套规划、建设、验收、交付等情况予以明确,严格核验把关,确保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落实到位。建设部门督促学校建设项目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与开发建设首期项目“三同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规划实施成效。根据城市发展新方向、行业发展新要求和配套设施新标准更新规划成果,动态维护《南京市基础教育学校用地控制规划》,落实《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规定,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障基础教育配套设施均衡布局、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监测,提升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大新改扩建力度,优化资源供给。“十四五”期间,南京市新建幼儿园、中小学数量将分别达100所和60所以上,新增公办基础教育学位10万个以上。

(二)持续深化集团化办学。为进一步缩小城乡、新建、薄弱学校的校际差距,扩大优质均衡,2021年2月,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南京教育将持续推动义务教育集团化品牌建设,实施紧密实质办学,推动优质资源加快由城区向新区、郊区、农村以及资源相对薄弱片区辐射,以集团化发展牵引优化资源布局,大力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满足老百姓“家门口上优质校”的期盼。计划到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现规模化发展、规范化实施、紧密型合作,主城六区义务教育紧密型集团化办学覆盖率将达90%以上,其他区达50%以上。

(三)完善部门联动的监督落实机制。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加强职能部门沟通联动,不断创新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作用,通过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确保教育配套设施与开发建设首期项目同步交付使用,真正体现教育民生项目优先发展。我局也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片区教育资源建设情况,适时组织并会同规划资源、建设等相关部门,开展全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工作专项调研,确保各项教育设施建设任务落实到位,为优化全市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提供支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