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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玮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京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在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中,连续六年名列省辖设区市首位。我市于2017年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主城区和市属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优先辐射,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2021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达标比例为84.38%,较2020年提高2.87%,其中,建邺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立法保护。我市把依法落实和保护教育用地作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2014年由省人大通过《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明确要求配套建设的学校应当和开发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对全市规划新建中小学、幼儿园设置规模和占地面积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规划新建中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二十八平方米,老城区不低于二十三平方米;规划新建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二十三平方米,老城区不低于十八平方米;规划新建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十五平方米,从法律层面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用地实现了有力保护。与全国同类城市相比,我市的生均占地面积设置标准高于广州、杭州、成都等地。2016年,教育部向全国推广我市有关做法,指出,“南京市因地制宜出台加强学校规划建设政策法规,对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参考南京市的做法,加强城乡学校规划建设。”
(二)注重规划引领。市教育局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2004年开始联合组织编制《南京市基础教育学校用地控制规划》,形成了“一区一册、一校一图”的规划成果,目前已经过五轮修订并开发了APP配套使用版本。该《规划》详细规定了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及控制指标,坚持学校适度规模发展,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标准班额,严格控制新建中小学轨数和班额,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对规划中小学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其中,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的学校,按照中小学用地控制专项规划,在城镇建设改造时统筹优先解决,无扩大教育用地可能的学校,通过分流生源、控制办学规模等方式,确保校园建设、教育装备等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三)建立协同机制。我市不断完善学校配建模式,推进以区政府为主导的建设机制,对新建的中小学项目,明确办学规模、占地面积等规划建设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项目的总体方案、学校单体建设方案等要征求教育部门意见。规划部门统筹考虑教育用地需求,合理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实施方案,保障基础教育设施供地,并将配套中小学的建设要求和产权归属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产权属于教育部门的,建成后的中小学无偿移交教育部门。我市还制定南京市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办法,学校建设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与开发建设首期项目“三同步”。
(四)加强学位预测。市教育局每年对全市基础教育学位总体情况开展预测,指导各板块加强对本区域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提前谋划编制本区域的基础教育资源建设方案。“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开办高中(校区)8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6所、幼儿园271所,按计划有序推进市属高中外扩和区属高中提升工程,有效增加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前瞻配套教育资源保障。
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我市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和办学质量持续提升,但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建议中所提到的个别学校专用教室不足、校园面积不达标、家长接送交通问题等还局部存在。下一步,我市将努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以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优质迈向更高位的均衡发展。
(一)持续强化规划实施成效。落实《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规定,动态维护《南京市基础教育学校用地控制规划》,预留足够的教育用地。按照市政府《南京市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以规划为龙头,加强职能部门联动,不断创新教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协作机制。规划部门在方案审查阶段将继续严格按规划条件和中小学建设标准审查把关,确保学校的绿地率、运动场地、活动教室等在方案设计中得到落实。市建委在对新建学校做好相关政策指导和技术咨询工作的同时,将对抗震、消防等涉及安全性的设计内容加大审查力度。教育部门将充分发挥作用,确保教育配套设施与开发建设首期项目同步交付,真正体现教育民生项目优先发展。
(二)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我市将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优质化,继续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规划建设新建学校。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确保标准班额。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监测,提升建设水平,并以此为抓手,加快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三)持续深化集团化办学。按照“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区为主”的原则,加大对我市基础教育的投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紧密型集团化办学,加大优质资源向新区、郊区、保障房片区、教育薄弱地区辐射力度,努力实现先进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深度共享,促进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有效缩小校际差距。继续推进“新优质初中”创建工程,促进学校办学质量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