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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且明确要求“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途径,初步建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出台《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并制定《南京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南京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等系列配套文件,为全市老年人提供3类23项基本养老服务,并新增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每月2小时的免费照护服务,促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制度化发展,确保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将医养结合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了《“健康南京2030”规划纲要》《南京市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南京建设的实施方案》等重要规划文件。2020年起,先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加强老年康复护理服务和长期照护服务,不断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容。
二是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初步形成了“医养协作”“医养融合”“家庭医生服务”等相对成熟的服务模式。医养协作模式,截止到今年3月底,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204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209对,由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养融合模式,截止到今年3月底,养老机构开设护理院、医务室等医疗机构的有204家,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有14家。家庭医生服务模式,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床等为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诊、转诊等服务,今年第一季度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1253张。
三是强化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一方面通过建设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来增加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全市目前有民营三级老年病医院一家,市级机关医院挂牌老年病医院,正在争创三级;22家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有16家开设老年病专科。有康复医院、护理院(站)14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设康复医学科103家。全市组建1111个家庭医生全科团队,为签约的62.8万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在13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67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覆盖不到地方,设立了275个家庭医生工作室,为全市89万6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了免费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另一方面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养老、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家庭医生工作室,面积不少于 10 平方米,家庭医生团队每周至少提供 2 次坐诊服务;不具备设置条件的,组织与附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协议。支持非建制镇的卫生院转型为护理院。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设立康复、护理床位。对社会力量举办护理、康复等医疗机构在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上不作限制,支持社会力量连锁化运营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站),鼓励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的康复护理服务。
四是激发养老服务发展活力。结合我市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全省唯一),持续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8000张家庭养老床位,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需求。整合链接养老服务资源,新建10个社区老年人认知症服务中心,推进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让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得到优质养老服务。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5分钟服务圈”,推进失能老年人社区帮扶,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五助”及康复、巡访等上门服务。逐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拓展养老服务市场,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五是开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资质、老年人自理能力及有关奖励等事项进行认定,促进了政策公平、公正,提升了政策执行效果。从2016年开始,制定并逐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级评定标准”,将社区居家养老的最新要求融入等级评定标准,并与补贴标准挂钩,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规范发展。2018年,我市专门成立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对养老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创新模式继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机构,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加快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针对区、街两级财政投入不足,研究出台综合性资金支持政策。由财政、卫健、民政、医保等部门参与,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全市四级、五级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内设医疗机构承接基本公共卫生养老服务,并同等享受各项扶持、优惠、补贴政策。同时,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对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购买康复用具给予适当补贴。
二是针对社会服务组织培育不够,推进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发展。鼓励各类主体在社区设立集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护等服务于一体的“医养联合体”,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设置引入家庭医生工作室,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根据医嘱进行处置等服务,针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等开展诊疗服务。制定出台鼓励医务人员下沉基层的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与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鼓励支持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三是针对居家养老社会知晓率不高,进一步强化定向宣传教育推广。认真总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加大对区、街、社三级部门和社会组织、服务对象的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时间银行、银发顾问的职能,让更多的市民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鼓手、号手,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南京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