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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耿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共享单车行业相关法规的建议》收悉,如您所述,共享单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制度支撑和有效监管,经与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共享单车行业概况
目前我市许可共享单车运营企业3家,共计上牌车辆30.5万辆,分别为青桔单车15万辆、美团单车9.5万辆、哈啰出行6万辆。截止2021年12月底,共享单车监管平台接入车辆30.5万辆,全年日均骑行32万人次,高峰日骑行达68万人次,在提供多样化出行以及构建绿色交通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信用免押”已成为共享单车行业趋势,我市3家单车企业在进行实名认证后,均可免押金骑行。
二、关于建立更加完善的信用奖惩机制
目前,我市3家共享单车企业均建有用户信用管理机制,以弹窗警告、收取调度费、扣除信用积分、惩戒期内限制用车等手段,对停车不关锁、违规停车、私占车辆等用户行为进行约束惩戒。此外,2018年建成的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信息服务平台,接入共享单车企业数据进行实时监管,可实现对在营车辆的实时监控、查找、定位。对于故意毁坏单车的行为,南京市《关于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宁交规范〔2017〕1号)明确:故意损坏、盗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或者违反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违规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由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引导企业根据市场运营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用户诚信用车奖惩机制,引导广大市民共创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关于加强行业监管、出台管理法规
为规范引导共享单车这一新业态健康发展,2017年7月,我市交通、公安、城管三部门联合印发南京市《关于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宁交规范〔2017〕1号),对管理部门职责、企业经营行为、用户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规范,并建立共享单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搭建行业监管平台、持续整治停放秩序、定期开展服务评价、动态调整运力规模等举措,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精细管理、有序发展。2017年以来,我局每年2次组织开展共享单车企业经营服务评价,以专业的第三方团队对企业经营管理、社会评价、平台订单大数据等进行调查,根据评价结果下发整改通知,组织约谈企业,督促限期整改。同时依据评价排名情况奖优罚劣,2020年8月,奖励连续3次服务评价排名第一的青桔单车5万辆运力指标,在行业内形成了争创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完善法规政策,强化日常监管,促进企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出行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