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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成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管理秩序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关心,为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建言献策!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快速成熟,使用成本不断降低,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越来越高,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进入快速增长期。为了进一步规范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管理秩序,切实解决居住区新能源电动“充电难”及充电设施“安装难”、“管理难”等问题,我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科学规划,有效缓解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难的问题。积极配合市发改委牵头编制《南京市我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目前已完成编制工作,并获市政府批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纳入城市中长期规划,在“十三五”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布局,明确居住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推进全市区域内的公共充电桩建设,力争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从而有效解决居民区特别是一部分因车位不足、电力容量难的老旧居民区充电问题。
二、政策引领,规范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建委、规资局、房产局、市供电公司研究起草《南京市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一是对我市新建居住区预留充电设施条件、充电设施配建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明确了既有居住区充电设施申请安装流程,对居住区充电设施运营管理等方面予以了进一步细化、优化和完善。三是鼓励在居住区开展有序充电设施、共享充电设施推广应用,提倡居住区充电设施实行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充电运营商共同管理的运营模式,切实解决充电桩“进小区难”、“管理难”、“使用率不高”等问题。
三、明确职责,强化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督管理。一是要求各区政府、房产开发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主动加强对房产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房产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业主支持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二是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居民区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中,按照职责加大对私拉乱接、违规用电、违规施工等行为的管理和查处力度。三是居民作为充电基础设施所有人,是充电基础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委托具备电力设施承装(修)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安装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安装应符合相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同时,要应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充电基础设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四是完善市级运营监管平台服务功能。鼓励居住区将充电基础设施数据接入市级运营监管平台,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充电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提升充电桩使用效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