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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玲美等10位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补齐公共体育设施供给短板,办好人民满意的体育事业的建议收悉。我委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非常好,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精神,又着力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我们将坚持以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为指引,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一、基本情况
一是专项规划引领。今年初,市政府印发了《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立足“健康南京”“体育强市”建设实践,科学谋划了南京全民健身事业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市规划资源局配合体育局,做好了专项规划;在2017年编制了《南京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规划以建设“世界体育名城、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城市”为总目标,按照“体育强国”“全民健身”“健康南京”的战略要求,构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以及体育产业全面协调的体育事业发展体系;2021年又编制了《南京市体育公园专项规划(2021-2035)》(已通过专家评审),规划梳理存量空间、优化空间布局、创新建设模式,形成对各区体育公园的系统性规划方案,并通过品牌化、特色化引导,不断提升体育公园内涵、优化户外活动空间、丰富市民休闲生活。
二是财政大力保障。为支持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更新改造,市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600万元,加大健身路径出新改造、健身步道的建设、灯光球场以及体育公园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更新改造,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建有7541个晨晚练点、7648个全民健身工程(点)、100个街镇体育活动中心;市区财政每年安排预算360万元,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长效管理监督;支持举办全民科学健身大讲堂、组织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等,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持续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惠民服务水平,通过市体育局搭建的“宁体汇”服务平台数据,市财政每年安排预算800万元,对体育场馆免费、低价开放给予补助。
三是高效融合发展。深化体卫融合发展,积极筹划南京体育医院建设,2021年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推动体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宁体发〔2021〕70号),明确“规划建设南京市体育医院”。南京市中医院正在申报南京市体育医院;积极与省体育局对接,推进全省运动促进健康机构“五级”体系试点工作;强化体育设施的集约复合建设, 2020年发布的《南京市乡村地区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指南》、2021年下发的《关于印发<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类清单>的通知》和正在修编的《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均对体育设施建设与社区用房、社区绿地广场和小区公共设施的复合利用进行了规划指导,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在有条件的城市公园、郊野绿地、沿水沿山等公共空间增设体育设施;鼓励与文化、商业、旅游等设施相结合,打造多功能的体育服务综合体;鼓励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改造建设健身设施等。
四是全民积极参与。在省体育局的关心指导和支持帮助下,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群体参与的氛围进一步浓厚。目前,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9%,人数和比例数较“十三五”原定目标明显提高,位于全省前列;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3.4%,城乡居民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综合满意度达到89.52%,较上一周期提升6.45个百分点;全市17家单位和11名个人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三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会见。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在独立建设综合性体育服务设施时,需更加合理优化建设布局,使体育资源更为科学有效利用;在推动全民健身多元融合发展时,需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结合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活动,让体育活动随处可见,使全民健身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在新建居住小区配建体育设施时,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协调合作,在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需更加突出体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作用,全面提升设施的质量和服务的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代表们的建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做到: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区财政继续每年安排专项预算,支持健身步道、灯光球场和体育公园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新建、更新改造和保障日常维护;推进社会体育场馆在更宽泛的时间,以更优惠的价格向市民提供开放服务,努力为市民提供场馆更好找、价格更优惠、教练更好约的公共体育服务;2022年市级财政安排体医融合专项资金160万元,支持建设体医融合服务平台,完善运动康复管理、主动健康管理、运动促进健康宣传教育三大服务体系,不断探索体医融合新模式;2022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万元,启动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储物柜建设,逐步解决公共体育健身场地没有地方存包储物的问题。今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我市仍将进一步做好公共体育设施供给财政保障,合理加大资金的投入和保障,不断推进健康南京的建设。
二是不断提升社区体育设施配建的联合服务水平。更加突出体育部门的行业指导地位,规划、建设、房产、园林等部门通力合作,更为科学合理做好公共空间、体育公园、绿道等设施的规划布局,认真做好各类体育设施项目的规划条件出具、规划许可、用地保障等各项工作;按照《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宁规规范字〔2018〕3号)明确的“规划条件确定同步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步核实或先行核实”要求,积极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的体育设施配建标准,同时开展推进商品房项目的“交付前联合服务” ,积极邀请市体育局等部门对交付项目进行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体检”,确保配建体育设施的品质。
三是持续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公园+”建设,加强公园绿地服务内容的拓展与提升,完善城市公园绿地游憩休闲、健身运动等复合功能;构建“公园绿地十分钟服务圈 ”,在公园类型、级配上补短补缺,实现出门5—10分钟即有一片可休憩、可健身的绿色共享空间;配合体育主管部门继续推行“健身小绿园”“ 健身步道”的建设,通过“绿色图章”审查等方式,在适合的公园绿地中因地制宜配置一定比例的体育健身设施;加强城市绿道与居住、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的衔接,利用绿道串联山、水、林、园等绿色开放空间,让居民行走在绿中,骑行在林中;鼓励大于3公顷的城市绿地配置足球场,大于1.5公顷的城市绿地配置休闲轮滑活动场地;继续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中健身设施的建设工作,做到应建就建、应改尽改;对于代表提出的“新建、改建公园绿地应按项目占地面积不低于5%的标准配建体育设施”的建议,因目前没有相应的规范标准,我市将作进一步的研究;关于体育公园等纳入城建计划的建议,市建委将结合年度城建计划编制、年度城建项目储备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引导各区各板块积极开展体育公园规划建设、加密体育设施布点,并鼓励各区将相关项目申报纳入年度城建计划,统筹推进实施。
四是大力深化体卫融合发展。全力打造南京市体卫融合服务机构体系,在已建成的8家试点单位基础上,指导、协助有关区体育局开展5-6家试点建设,力争实现全市各区体卫融合试点机构全覆盖;积极筹划南京体育医院建设,市体育局会同市卫健委、秦淮区、南京市中医院积极开展调研,认真做好统筹协调与前期规划,明确建院标准与实施方案,在政策、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力争今年年底前挂牌;着眼于构建“运动干预、疾病预防、健康宣传”体医融合闭环服务新模式,建立体卫融合专家库,深入研究探索,明确体育医院在运动促进健康中的功能定位、工作职责和标准体系;同时鼓励二级和三级综合医院、骨科专科医院增设运动医学科,围绕运动促进健康,丰富融合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医疗机构在体卫融合中的驱动作用;积极与省体育局对接,推进全省运动促进健康机构“五级”体系试点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公共体育事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