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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保障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水平,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国际门户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际标杆型绿色交通示范城市。
一、深化综合交通规划,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发展
围绕南京首位度的提升,规划建设区域国际航空枢纽、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和国家级铁路枢纽,强化南京“面向国际、承东启西、辐射南北”的门户地位和辐射带动能力,实现区域交通融合和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在交通规划编制过程中,深度对接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线站位规划方案,并纳入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
其中,235国道、347国道、新312国道、新328国道、127省道、508省道及356省道已经列入浦口区本轮国土空间规划。356省道已取得施工图批复,正在推进用地报批手续;347国道已取得工可批复,正在推进勘察设计工作。
二、统筹“三区三线”关系,衔接交通重点项目需求
按照统一工作部署,我市持续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在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布局的基础上与交通发展等专项规划进行重点衔接。
在确保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对已经纳入“十四五”规划且纳入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过举证进行调整衔接,争取将该范围内的耕地调出原永久基本农田。
对列入国家或省级规划、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选址初步明确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确实无法避让的,可将拟占用区域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其他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指导建设主体开展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工作。
三、加强土地要素支持,做好交通重点项目保障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将交通建设项目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按照“列清单、留通道、定规模”的方式予以安排。
对省级以上交通项目空间规模需求,积极配合对上争取,力争将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纳入省“十四五”规划或列入省重大项目,争取省级空间规模支持;对省级以下交通项目空间规模需求,由区级相关部门根据空间规模指标按照实施时序合理保障。
同时,积极保障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如通过省平台交易后仍不满足需求,将组织市平台或“点对点”指标交易,保障项目建设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
四、优化财政收支分配,促进交通重点项目落地
江北地区是实现长三角一体化、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是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江北地区发展,加大在税收、土地、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的倾斜力度。
对于快速发展的江北新区,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已对新区内所有财政收入(含税收和土地)全额留区统筹使用,市级无任何集中。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六合区,市财政施行差异化补助政策,在原有基础上,将市对六合区交通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提高一倍。对于正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浦口区,市财政大力支持在该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立过江通道市区分担机制,对高铁等项目资本金给予50%补助。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结合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分析交通项目建设投资模式,优化政策、完善机制,更好地促进江北地区交通建设可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规划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