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徐静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议进一步明确人才房初始登记操作路径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人才房建设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名城建设和人才强市战略,自2017年起,我市开始在商品房出让地块中配(竞)建人才安居住房。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配(竞)建项目65个,总建筑面积约61.89万平方米,共计6095套。其中,11个项目为政策初期配建的保障房,计10.52万平方米,1064套;其余54个项目为人才房,计51.37万平方米,5031套。65个项目中,主城六区有28个项目,计24.38万平方米,2429套;新六区有37个项目,计37.51万平方米,3666套。
二、已办理人才房移交项目登记情况
据了解,我市雨花台区冯韦路16号“天钜府”项目已经办理人才房移交,税务部门依法对有关税费进行了减免。
该项目由南京名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人才房的规划条件是: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436.8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软件谷管委会。
86套人才房集中配建在项目第19幢楼中,无租赁住房。2021年3月,项目配建的人才房完成首次登记,权利人为南京名盛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土地权利性质:出让。9月,南京名盛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共同申请转移登记,根据双方签订的移交协议,将项目人才房转移登记至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名下。
在转移登记中,税务部门向申请人出具了“契税减免核定通知”“房产交易税收不征、减免决定书”,并明确因属于资产移交行为,其转让方所涉及增值税、印花税属于不征或减免范围。土地增值税由主管税务局雨花台区局纳入项目管理。
三、关于后续项目配建人才房首次登记问题
对您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法律顾问专题研究竞配建住房处置相关工作,明确了人才房首次登记的相关问题。
1.根据《南京市出让地块竞争保障性住房操作管理规则(试行)》相关规定,竞配建住房(人才安居住房、租赁性住房)建成后,可将其权属首次登记在土地受让人外的政府或指定平台公司名下,具体权属登记主体由市房产局明确。
2.根据《南京市出让地块竞争保障性住房操作管理规则(试行)》《南京市人才安居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全市65个执行竞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项目的土地竞得人需与区房产部门(或市属平台)、竞配建住房接收主体签订三方移交协议,该协议作为权属首次登记在政府或指定平台公司名下的办理依据。
3.若土地出让合同中有明确移交对象和要求的,按土地出让合同执行;未明确移交对象和要求的,由市房产局在三方移交协议中予以明确。竞配建住房(人才安居住房、租赁性住房)转为普通商品房对外销售的,应报经市政府同意。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快梳理审批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完善后续项目审批流程,对同一宗地上,竞配建住房(人才安居住房、租赁性住房)建设标准应与建设的商品房保持一致,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注明竞配建住房的位置和面积,许可核发前进一步征求房产部门(或市属平台)的意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规划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