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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56号建议的答复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高速公路收费站因ETC故障临时倒车的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5 00:0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顾磊、蒋钢、陈祥智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高速公路收费站因ETC故障临时倒车的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收悉。我集团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市域内高速公路共12条,其中省属7条,为宁沪高速、宁杭高速、沪武高速、宁连高速、宁扬高速、机场高速、宁淮高速;市属5条,为宁马高速、宁合高速、长江二桥(G36)、长江三桥(G42)、绕越高速(G2503)。

二、关于对“相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有效执行”建议的答复

南京市域高速公路收费站ETC专用车道系统均根据《公路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江苏普通公路电子不停车及非现金收费系统技术规范》采用岛头模式建设,此种ETC车道布局方式无需人工干预,可实现 ETC 车道系统无人值守。同时,在ETC系统建设时均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等规范配套安装ETC 岛头标志、ETC车道预告和指示标志、ETC 广场前指示标志,以及确保正常ETC设备之间交互识别的限速标志等,确保ETC车辆规范快捷通行。

三、关于“ETC车辆通行异常时先行开闸及设置‘标准处理区域’等待”建议的答复

目前,高速公路收费站暂不具备先行开闸处置及设置标准处理区域条件。若先行开闸,部分ETC读卡异常的驾驶员会误认为已读卡成功,直接驶离收费站,造成该车因无入口ETC信息,而无法正常通过出口ETC车道。同时,ETC系统默认一车一杆,若该车ETC数据未正常读取就通过车道时,ETC系统30秒至1分钟的自动纠错处置,会造成该车道后续车辆通行不畅,并有可能造成自动拦车杆控制异常,存在拦车杆异常落杆碰击车辆的安全风险。按照《省联网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管理要求,车辆完成正常交易流程后抬杆放行,收费站各车道出口处为车辆正常通行区域,车道车辆通行速度较快,车辆不得随意停留,若在紧急停靠带设置“标准处理区域”,车辆及人员在公路紧急停靠带滞留,将会增加安全隐患。

另,南京上述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车道均已覆盖ETC专用车道或ETC/MTC混合车道,ETC车辆在通行车道时均可实现不停车缴费通行,若前车因ETC故障需临时倒车,后方车辆可立即通过其他车道通行,避免因前车ETC故障临时倒车产生的安全隐患。

四、关于对“现场安排值班工作人员进行流动巡查,确保在第一时间介入处理流程”建议的答复

市域高速公路收费站在开展通行费征收工作的同时,始终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密切关注收费区域内车辆通行的状态,发生特情及异常拥堵时,第一时间安排外勤人员进行妥善处置,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并注重加强“一路三方”通行保畅协作,积极配合驻地交警、交通执法部门进行收费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收费站也就ETC车辆通行异常情况制定了有关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监控值班人员和收费现场外勤人员联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ETC通行异常原因,在确保现场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车道停滞等待或变更车道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置。

五、关于“对后方车辆进行提醒”建议的答复

ETC车道均在入口岛头位置设置了限速标志(20km/h),当ETC车道发生异常情况时,车道屏显及蜂鸣器会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后续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工作人员将及时做好后方车辆提醒及交通疏导,引导驶入其它车道通行。

下一步,我集团将与人大代表加强交流沟通,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现场处置能力;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员按照规定规范通行ETC车道,提高ETC通道通行效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交通集团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