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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19号建议的答复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问题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0 00:00 来源: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韩顺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问题管理的建议》(第0319号)的代表建议收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将建议交由市人大社会委主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司法局、市房产局协办。社会委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问题的关注和重视。电动自行车方便出行、绿色节能环保,是老百姓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由于温度、天气、产品质量、使用方法、改装改造等各种因素影响,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隐患。同时,小区的集中充电桩配比不足,导致电动自行车停放进居民楼充电行为屡禁不止,而电动自行车一旦在建筑内起火,容易封堵逃生通道并形成烟囱效应,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您建议中提出的对策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和代表性,所指出的问题既是当下基层社区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目前,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法律规范。虽然《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未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作出具体规定,但其他法规有不少相关内容。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及相关管理活动进行了详细规范,并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行为加强安全监管,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并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有权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可以向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有关单位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修订后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在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进入乘客电梯,并规定“其他乘用人、电梯使用单位、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等有权劝阻、制止,拒不听从的,还应当及时报告。同时第六十条还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拒不听从劝阻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以刚性责任推动义务落实。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正在修订《江苏省消防条例》,条例草案对在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充电情形作了禁止性规定,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草案第四十条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住宅的电梯和户内。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在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第七十条规定,在住宅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南京市高度重视《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2022年将《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工作列为调研项目。市消防救援支队已成立专班,分14个专题对法规内容进行研究。

    二是加强管理力度。市安委办制定了《“宁企赋能”普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助力城市安全工作的方案》,推动具备建设场地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全面普及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加强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共建筑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按要求逐步完善自动喷淋、火灾自动报警、防排烟等消防设施,同时采用更人性化、更便捷的支付方式。督促街道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指导监督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是开展相关检查。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市消防支队联合公安、房产、城管、应急等部门联合检查,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治理。去年以来,共排查小区4272个,社会单位11285个,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1.9万余处。此外,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开展各部门四项集中检查,市区房产局还组织了“双随机”物业管理检查,2020—2021年,累计检查上万个(次)小区项目,针对发现的车辆堵塞消防通道、楼道杂物、飞线充电等重点问题,各相关部门督促责任单位通过“四项整治”,迅速解决一批立行立改问题。持续推进“打通‘生命通道’”“严禁电动车进入电梯”等专项活动,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对30个项目实施联合检查并督促问题整改。

    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动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在入户门厅、电梯张贴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提示,开展“进门入户”宣传,讲清违规停放充电的危险性。同时发动部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博、微信等媒体推送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案例,曝光典型火灾事故和违法行为。市房产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团市委连续5年举办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大赛,涉及物业客户服务员、电工及安全员技能3项内容。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市工信、公安、市场监督、城管、房产、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以住宅小区、高层公共建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为主要内容,板块、条线结合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启动《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工作,修改完善相关条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