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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17号建议的答复
(依据政策解决公务员家属随调随迁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05 00:0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韩顺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依据政策解决公务员家属随调随迁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各区、各部门立足职能,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协调联动军地各方,千方百计拓展安置渠道,落实政策优化服务,全力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致力提升军队、随军家属、用人单位三方满意度。

一、主要做法

(一)完善政策体系 安置集中规范

2015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5〕149号),明确每年拿出30个事业单位岗位对随军家属进行定向招聘。2020年4月出台《关于深入做好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若干措施》(宁政发〔2020〕25号),进一步规范了安置程序,加大了安置力度,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岗位由30个增加到45个。2021年1月出台了《驻宁部队军人公务员和事业身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安置工作的范围对象、规范流程和比选方式。是变“碎片化”安置为“批量化”安置。

(二)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安置力度

成立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常务副市长和南京警备区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和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考评机制,加强考核评比,促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落实,按季度规定每年安置步骤。变“随意性”安置为“规范化”安置。

(三)明确部门职责 强化工作落实

一季度,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组织摸底调查,开展安置政策宣传,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需求统计工作。二季度,市安置工作办公室根据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需求,编制当年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计划。召开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去年安置工作情况,研究审定当年度安置计划,部署下达安置任务。三季度,发布定向招聘工作通知,组织公务员、事业编身份随军家属网上报名,驻宁部队组织家属填写《考核积分登记表》,经所在部队审查公示后报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警备区政治工作处会同市人社局对材料进行汇总、分类、审核。组织随军家属定向招聘考试,根据考试考核积分情况,对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各接收单位对家属档案进行审核并办理录用手续。四季度,市安置工作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就业安置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商解决安置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检查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并适时对下通报。

(四)精心组织实施 安置公平公开

依据《驻宁部队军人公务员和事业身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公务员随军家属安置明确比选方式。根据《措施》中关于“现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按照一定的要素进行考核积分,根据积分情况确定拟安置人选”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采用积分比选方式确定拟安置公务员身份随军家属,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设计了《驻宁部队公务员身份随军家属考核积分登记表》和《驻宁部队军人考核积分登记表》(其中随军家属按照学历、职务职级、随军年限、表彰奖励、岗位匹配度、附加积分等相关要素考核计算积分;现役军人按照军龄、职务、奖励、附加积分等相关要素考核计算积分),分别对随军家属和现役军人考核计算积分,由双方积分相加计算综合得分,再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拟安置人员。通过双积分,既体现了军人的贡献度,也了体现了家属的个人综合条件,力求得到多因素均衡考量的效果。事业身份定向招聘采取随军家属考试与现役军人考核积分相结合的办法。随军家属参加考试,军人按军龄、职务、军衔、立功等权重将相关要素计算为考核积分,对有特殊贡献的优先安置对象另设加分项,考试成绩和考核积分各按50%计入总分。

(五)拓展安置渠道 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安置,鼓励用人单位腾岗、筹岗、荐岗,为随军家属提供就业机会,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二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在政府开发的民政基层管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中每年拿出岗位专门用于安置随军家属。2021年,开发公益岗位安置随军家属50人次。三是积极组织专场招聘,在“就业援助月”“三八妇女招聘周”“民营企业招聘周”“八一拥军专场招聘周”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中,重点关注随军家属群体,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2021年以来,开展随军家属专场招聘线上线下各一场,参加招聘企业326家,提供岗位近800多个,达成就业意向148人次。四是积极鼓励自主创业。将随军家属作为重点群体纳入我市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对具有创业潜力和创业意愿的随军家属,主动跟进服务。五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把随军家属纳入职业培训计划,不断拓展培训内容、拓宽培训范围,有效提高随军家属就业创业能力。六是发放生活补贴。对随军且进行就业失业登记满六个月的,参照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24个月的生活补贴,并随低保标准动态调整。

二、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继续立足市、区两级,充分挖掘现有资源,确保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得到妥善安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增进共识,更加自觉地把军嫂就业安置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二是通过开展对随军家属就业状况的调查摸底,及时准确掌握基本信息、行业分布、专业特长、就业意向等情况,为编制安置计划提供依据。三是根据当年度随军家属申请安置需求,结合用人单位和随军家属本人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拿出一定数量的行政事业单位岗位,编制安置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安置任务。四是各区和市有关部门根据下达的安置计划,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范围内,明确具体岗位和人员条件,且必须与随军家属的学历、专业、岗位、技能相适应,经军地双方共同审核后,发布招聘公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