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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79号建议的答复
(恢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退休人员特殊补贴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6-21 00:0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彭安铮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退休人员特殊补贴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自2002年至2021年,国家已连续20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对养老金的调整时间、范围和水平历年均由国家作出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包括调整对象、调整办法等内容在内的具体贯彻意见,并报国家部委批准后统一执行。同时,国家和省均明确规定各地区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不得突破调整政策以及不得增加倾斜对象。其中,2006年至2013年国家在部署养老金调整工作时明确对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4年后,国家再未提及对该群体的倾斜政策。对此,我市一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里制定的具体贯彻意见执行。

您提出要恢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退休人员特殊补贴的建议,一方面,国家和省均明确规定各地区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不得突破调整政策以及不得增加倾斜对象,我市无自行调整的事权。另一方面,因您的建议涉及国家层面的政策,对此,我局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我市将第一时间贯彻落实。

对于您提出提高人才退休后待遇的建议,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在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业)年金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通过基本养老保险“保基本”,补充养老保险“提水平”。因此,用人单位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还可为包括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等骨干人才建立企业年金,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多提供一份养老保障。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企业年金的扩面工作,2016年1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鼓励企业为骨干人才先行建立年金再逐步扩大至全体职工的试点工作,破解企业年金需全员建立的政策瓶颈,并将企业人才的界定完全交由企业,更好地适应企业引才留才的需求。2019年4月,对照《企业年金办法》,结合试行近4年的工作经验与我市实际,我局正式出台《南京市企业人才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办法》(宁人社规〔2019〕1号),对相关政策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对企业需提供的材料作了精减,并增加了网办途径等,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理企业年金备案。截至今年一季度,我市已累计备案企业年金单位470家,其中82家用人单位为骨干人才建立了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这既将有助于适当提高高科技人才及企业骨干人才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也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吸引人才、凝聚人才的力度和活力,促进企业更好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继续为包括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做好服务和宣介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