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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敏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南京引才、留才措施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区域性高水平人才高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创业集群”
近年来,市科技局认真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国家高水平人才平台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南京城市综合创新能力位列全国第四,成功获批全国首个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结合人大代表建议,下一步,科技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发力引育人才。一是锻造“战略力量”,壮大高能级创新平台“蓄人才”。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挥全国唯一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先发效应,以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为关键抓手,增强原始创新策源能力,汇聚顶尖科学家和科研团队。二是推动“产才融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兴人才”。紧扣“2+2+2+X”创新产业体系,聚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以创新型领军企业为龙头、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夯实“巷港湾园”创新创业“主阵地”,推动以产聚才、以才兴产。三是发挥“科技特长”,广聚内外高端资源“引人才”。持续放大南京创新活动品牌效应,搭建海外协同创新中心、企业海外研发机构等海外引才新平台,共建南京都市圈、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等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更高水平建设开放创新载体,更大范围汇聚创新资源,更宽视野引育全球人才。
二、关于“设立南京青年研究员,由市人社局和工信局把关审核,职称评审建议向新研机构、专精特新和上市公司倾斜,给予一定的名额”
市人社局为贯彻落实各级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结合南京实际,进一步推动职称制度改革。一是完成我市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修订工作将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激励更多专业技术人才投身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二是推动相关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高企、规上、专精特新企业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并开展自主评审,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和使用中的积极作用。三是积极建立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制度。根据省产业链人才托举专项行动要求,积极建立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制度,推进数字经济领域人才评价工作。会同南京市科协,草拟完成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智能制造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目前已报请省人社厅批准设立我市相关专业数字经济职称评审委员会,待省人社厅授权后积极开展我市数字经济领域职称评审工作。
南京市工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指示和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集聚高层次人才。重点聚焦万亿级产业和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全面构建“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围绕“到2025年,建成软件和信息服务1个万亿级,新医药与生命健康、智能电网2个5千亿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目标,加快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两大优势产业,向世界级产业集群迈进。做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两大先导产业,着力突破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潜力产业,积极布局未来网络与通信、基因技术、类脑智能、氢能与储能等一批产业新赛道,培育3~5家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以产聚才、以才兴产,通过产业发展集聚产业领军和高层次人才。二是加强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大力争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我市高度重视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工作,成立了以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及板块参加的市区两级工作专班,加强推进。目前,全市三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单位已经明确了争创目标和争创计划,正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抓好企业技术中心三级体系建设。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训,引导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对照国家、省中心建设标准,加强平台升级。全市现有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812家,形成了以国家级技术中心为龙头、省级技术中心为骨干、市级技术中心为基础的三级企业创新体系,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三是创新服务举措,服务高层次人才。加大人才安居服务力度。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安居“一条龙”服务,对高层次人才进行面对面回访,了解人才安居政策兑现情况,收集高层次人才意见建议,推动市人才安居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完善人才安居适用企业和适用对象目录。发挥人才评价创新机制作用。推荐知名企业负责人成为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举荐委员。发挥市场化评价体系作用,推荐产业链头部企业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赋予人才单独举荐权,在人才推荐和认定中提高产业匹配度和市场认可度。
三、关于“通过职称提升的形式给予一定的人才补贴”
青年人才是城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市财政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实施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不断加大青年人才特别是硕博人才的引进力度。1. 持续做好硕博人才专项扶持。针对代表提出的硕博人才补贴建议,我市自2016年起实施高校毕业生房租补贴政策,并不断优化调整,减轻其在宁生活成本,支持青年人才留宁发展。其中: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和硕士,可按规定分别享受2000元/月和800元/月的补贴,补贴期限可达3年。同时,在宁就业创业的硕博人才,还可按照《人才安居办法》的规定,享受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等安居保障政策。2. 支持青年人才创业创新。我市积极支持毕业5年内的青年大学生在宁创业,每年遴选200-300个优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在初创期给予10-50万元资助,并对发展前景好的可给予最高300 万元接力投资。同时,积极支持拓宽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按规定发放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初创项目3年内获得风险投资的,可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30万元给予配套支持。目前,我市已累计遴选项目超2000个,涌现出快轮科技、经邦动力等一批优秀的独角兽企业。3. 加大青年人才引进政策宣传力度。支持开展青年大学生双创节、“赢在南京”创业大赛等活动,在科教资源丰富的城市设立分赛区,积极宣介我市就创业扶持政策,持续增强南京人才引进的曝光度。同时,支持设立重点城市“南京人才驿站”,招才引才“走出去”和“迎进来”相结合,扩大南京吸引大学生人才的影响力。
四、下一步相关工作计划
(一)市人社局将持续吸引留学人才来宁创新创业,促进留学人员交流,助力优秀留学人员和海归企业发展,不断提升我市对留学人员的吸引力和向心力。加强平台建设,举办第十四届南京留交会和2022年度“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放大引才品牌效应。举办“创业南京 爱在南京”南京海归主题交流活动,加强留学人员之间的互动交流,为青年留学人员在宁成家立业创造良好环境。
(二)市工信局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实施专精特新企业人才提升计划。制定和印发《南京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境内外高端研修培训,到2025年,培育1000名引领专精特新示范发展的企业家,引进和培养2000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二是增加面向专精特新企业的人才安居政策。制定和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列为C类人才,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和高技能人才(连续在同一企业工作15年以上的高级技师)列为D类人才。三是推动修订《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将专精特新企业的本科、硕士、博士等人才纳入南京市购买商品住房优先供应对象。
(三)市财政局将结合代表所提的宝贵建议,会同主管部门继续做好青年人才就创业扶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聚焦重点精准施策,为我市青年人才特别是硕博人才引进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