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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86号建议的答复
( 协调推进溧水区中山水库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并给予资金补助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2 00:0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张小钦等11位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推进溧水区中山水库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并给予资金补助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山水库位于南京市溧水区,秦淮河支流一干河上游,上承东庐诸山来水,集水面积32.28平方千米,是一座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要功能的中型水库,是溧水区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同时也是南京市主城区重要的应急备用水源地之一。

中山水库上游共11条河道,其中5条已完成整治,剩余6条未经治理。入库河道河底淤积严重,内源污染未清除,农业等面源污染入河,河道水质差。近年来,中山水库水质出现阶段性波动,不能稳定达到水功能区水质标准,影响供水安全。随着溧水区三十万吨新水厂建成,水厂在中山水库新建1座取水口,最大取水能力达到21万吨/天,对水库水量和水质要求不断提高。现状湫湖至中山水库补水线多处破损,沿线水损和水质污染严重,不能保证中山水库补水需求。

二、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水利建设和水环境提升工作,为支持溧水区做好相关工作,市级相关部门积极给予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累计安排约3.4亿元专项资金补助,有效提升了溧水区河道防洪能力、供水保障能力和河湖水质。

溧水区于2021年8月向我局申报计划实施中山水库饮用水源地入库河道及浅水区综合整治工程和湫湖至中山水库补水线更新改造工程两项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04亿元。我局对这两项工程高度重视,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多次赴现场调研,指导溧水区水务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两项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开展了咨询审查及事前绩效评价,基本具备立项条件。我局已将该两项工程列入2022年全市水务建设计划拟安排市级资金补助,但溧水区受整体投资环境影响财政资金紧张,区级暂无资金用于保障项目推进,目前已暂缓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

实施中山水库饮用水源地入库河道及浅水区综合整治工程和湫湖至中山水库补水线更新改造工程两项工程能有效清除河道和水库浅水区内源污染,削减入库河道污染物,改善河道和水质水环境,对提升湫湖至中山水库的补水能力,满足水库日常供水、灌溉用水和生态补水需求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工作如下。

一是指导做好审批立项。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需完成立项,但目前两项工程暂未完成无法列入年度计划。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该项工程由区级立项,我局将督促指导溧水区水务局做好可研报批和前置专项办理等相关工作,待区级资金落实后尽早开工建设。

二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为鼓励地方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每年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进入储备库的项目可以获得最高50%的资金补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资金重要支持方向。溧水区对中山水库、方便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开展的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水源地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治、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等均可申报,获得的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水源地保护工作。另外,今年2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财政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22〕31号),决定“十四五”期间在全省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市财政局正在牵头制定我市实施文件,初步拟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返还资金,按照相关板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数量进行分配”,返还和奖励资金由各区全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溧水区现有中山水库、方便水库等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可利用此项返还和奖励资金开展水源地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南京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水务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