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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俊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委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市卫健委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持续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显著改善,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取得显著效果。我市探索实践的以城乡统筹为核心,以管理运行活力化、特色服务品牌化、签约服务网格化、医防养融合深度化、健康服务智慧化为支撑的“五元共进”的梅花模式入选“2021年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南京市被省政府授予“2020年度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队伍建设真抓实干确有成效地区”,开创了具有时代特征、南京特色的基层卫生发展之路。
一、基本情况
全市已设置13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67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274个家庭医生工作室,其中政府办12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66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部达到省标准化建设要求。累计创成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12个,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61个,江苏省示范卫生院13个、省示范村卫生室142个,省社区医院45个,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8个,省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单位42个,省星级家庭医生工作室12个。
二、主要做法
(一)卫生强基,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我委切实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宁政办发〔2019〕10 号)、《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6 号)以及《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创新完善人才招引、培养、使用、管理机制和政策上,积极谋划,全力推进,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活力,持续发展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努力为健康南京建设提供强有力、高素质的队伍支撑。
一是大力招聘引进基层卫生人才。近两年,各区每年组织1-2次统一招聘工作,通过优化招聘程序,降低开考比例、学历要求,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招聘高层次或全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对于全科、妇产、儿科、公卫、中医、康复、精神等紧缺专业人才,采用校园招聘、现场考核、奖励政策等方式,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
二是职称评聘政策向基层倾斜。各区已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职称比例提高至20%,对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含中医类别全科)高级职称人员,不受高级岗位比例限制,可超过所在单位的岗位数进行聘用。对基层引进的紧缺型人才,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各区积极实施“区管院用”管理模式,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落实《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对实行人员编制备案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核定的人员总额核定岗位总量;已建成的社区医院、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以及由二级医院成建制转型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岗位等级比例可参照二级医院的比例设定。
三是在绩效工资上做增量。绩效工资调控幅度达17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骨干人才补助、全科医生岗位奖励等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全面实施“一类供给、二类管理”政策,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用人机制上做统筹。实行区域内编制总量管理和统筹调剂使用,动态编配人员数量,基层急需岗位采取政府购买和备案制管理,区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实行同岗同酬。明确将基层高级职称比例提高至20%,已建成的社区医院和农村区域性医疗中心,其岗位比例参照二级医院设定。重点落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左右增核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取得执业医师证与全科医生规培合格证后的一次性奖励,从事全科医生工作7-20年,每人每年给予3000-10000元奖励。
四是开展省市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按照不低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总数10%的比例,逐年扩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规模。目前,全市已经确定846名省、市级骨干人才,每人每年给予2-3万元的资金补助,鼓励采取协议工资制,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五是持续开展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涉农区申报订单定向培养计划,近五年完成招录定向培养农村学员577人。落实国培项目,组织做好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镇卫生院骨干医师和乡村医生务实进修和实用技能培训工作。推进全市各区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逐步承担市、区级基层卫生人员实训项目,推广基层适宜卫生技术。
六是推动人才共建共享,弥补基层卫生人才不足。通过医联体、精准对口支援,医师执业管理模式创新等方式,推动医疗资源纵向下沉,促进形成卫生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二)加大投入,不断打造服务品牌
从稳定人才、加大投入、加强基础建设三方面着手,各级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基层卫生提档升级,社区医院、农村区域医疗中心标配全自动生化仪、胃肠镜、无创呼吸机、心脏彩超、CT、DR等设备,群众看病就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医联(共)体、孵化中心帮促特色科室建设,打造服务品牌,升级诊疗能力。全市共建134家联合门诊、102家联合病房、5个血透联盟,社区医院普遍建有2-3个以上的特色科室,实现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特长。
(三)互联共享,持续推进智慧化健康服务
全市统一部署家庭医生分级诊疗信息系统,2021年全市家庭医生通过市健康档案浏览器调阅签约患者在市、区属医院的相关医疗健康信息93万人次,使用智能提示服务163万次。省市属医疗机构30%的门诊号源优先开放给基层,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市中医院等9家二三级医院向家庭医生开放检验、检查、床位预约服务,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无缝衔接,市民可以进行自主健康管理、健康信息线上查询。
(四)医保、基药政策保障,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
在价格管理上做衔接。做好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衔接,调整提高基层机构“家庭病床建床费、巡诊费和出诊费”等,极大促进了基层上门服务的积极性。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衔接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先配备防治必需、临床首选、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公平获得的基本药物,同时为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设置的诊疗范围和临床诊疗需要,在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上采购使用非基本药物。当基层医疗机构有妇产科诊疗用药需求时,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讨论通过,可以配备相应妇产科药品。在医保政策上做支撑。开展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推行居民就诊实行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制度,拉开基层医疗机构与大医院报销比例差距。未按规定首诊、转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急诊、抢救除外)。实行以基层为主体,将门诊43种慢性病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将居民高血压、糖尿病诊断权下放基层机构,其门诊纳入保障待遇,并提高报销比例;调整提高基层住院次均费用;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调整提高家庭病床待遇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基层卫生高质量发展,在体系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运行机制等方面落实政策举措,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