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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1号建议的答复
(加强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能力的建设和开展居家康复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04 00:0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徐博源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能力的建设和开展居家康复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委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我委聚焦人民群众康复医疗需求,积极面对康复医疗服务对象及其需求的变化, 促进康复医疗事业区域、城乡均衡发展,强化基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康养结合、医体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多维立体化发展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一、基本情况

(一)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根据国家《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方案》,“十三五”期间雨花台、鼓楼、栖霞和秦淮四个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稳步开展,患者在综合医院与康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机制运行良好。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数量和康复医学科病区数量持续增长,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相继向以康复为重点的专科医院转型,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兴办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康复医学科,提供康复医疗住院服务,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康复医院12家,在建三级康复医院1家,设置康复医学科的三级医院10家、二级医院27家,另有6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康复医学科,康复床位1460张。

(二)康复医疗专业技术队伍逐步壮大。截至2020年底,全市康复医学从业人员1723人,其中康复医师361人,康复治疗师585人,康复护师777人。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鼓楼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京市江宁医院为国家级康复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明基医院、南京市江宁医院为江苏省康复治疗师规培实践基地,南京市儿童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为江苏省儿童康复治疗师规培基地。

(三)康复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康复医疗服务不仅面向疾病恢复期治疗,并向早期临床康复治疗延伸,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以及相关专业的交叉渗透和密切协作机制已经初步形成,成为我市康复医疗服务的发展趋势。国际康复医学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和新设备正在逐步引入康复医疗服务领域,我市康复诊疗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不断提高。全市范围内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较2015年增加2个。南京脑科医院康复医学中心入选第二轮南京临床医学中心。全市基层机构挂牌29个市级康复医学科特色科室;10个省级康复医学科特色科室。“十三五”期间举办7期基层机构康复医疗病历书写规范培训、康复技能培训及康复护理培训,康复专业机构、康复医学科和社区康复服务及管理逐步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一)康复医疗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康复医院规模较小,数量较少,康复医疗床位不足;康复医学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不足;稳定的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建立。

(二)康复医疗服务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的早期介入仍不充分,转诊机制已初步建立,但转诊服务易受医保政策影响,工作推进不稳定。信息化建设还不完善。绩效考核、医保、科研、教育等配套政策协同作用还未充分发挥。

(三)康复医疗服务社会认识不足。社会对临床治疗与康复治疗结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略了早期康复治疗的必要性,存在“重治疗、轻康复”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以人的生命健康和维持改善功能为中心,始终以残疾预防为临床工作导向,构建卫生健康领域的大康复理念,促进临床服务工作中以治病为主向以健康、功能、生命质量为主的转变,以功能改善为核心绩效指标,早期康复、稳定期康复、恢复期康复、长期照护形成服务链,推进大康复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

(一)继续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强化社区康复。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建立标准化康复医疗服务站(点),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范围,鼓励开展居家康复医疗服务,结合家庭病床提供上门康复服务。加强康复知识健康宣教,提高城乡居民康复预防和康复治疗意识。

2.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积极对接省、市残联,充分发挥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国家重点联系点的作用,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残疾人“康复之家”建设试点工作,更新服务设施,健全服务规范、工作制度,完善个性化服务包,做好个体化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让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3.提升儿童康复医疗服务。加强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全面康复,推进医教融合、多学科合作机制的运行,让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最大程度实现康复和发展。

4.推进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复医疗机构。对新增康复医院放宽规划限制。加强康复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三级康复医院要形成康复亚专科特色。

5.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原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高标准建设康复医学科;中医医院应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定位,按照《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加强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进一步明确康复医学科在综合医院中的功能定位,拓展早期临床康复治疗介入和多学科团队合作模式,保障人员、场地、设备、技术等重要指标全面达到标准。

6.鼓励其他专业机构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积极发展老年病医院、护理院、托老机构等中间型专业机构,配备康复医疗专业人员、设备和适宜技术,开展有针对性、有所侧重的康复医疗服务。探索建立医疗康复与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合作发展模式,建立与其他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机构转介服务渠道。

7.建立康复医疗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级各类康复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实现分层级康复医疗。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三级康复医院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立足于疾病急性期的早期介入,与相关临床科室充分融合,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改善患者预后,预防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并承担区域内康复医学学科建设指导、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研究成果推广等任务,充分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

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康复医院主要为疾病稳定期患者提供专业、综合的康复治疗,并具备其他疾病的一般诊疗、处置能力和急诊急救能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要为疾病恢复期患者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居家康复服务信息与现有的居民健康档案相结合。

(二)继续加强康复医学人才队伍建设

1.强化继续教育。加强对康复医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在职继续教育,通过区域辐射,形成我市不同层次、布局合理、体系健全的康复医学专业人才继续教育网络。

2.强化岗位培训。制定康复医疗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计划和培训规范,强化和规范康复医疗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及临床医师向康复医师的转岗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全科医师的培训力度,使其掌握医疗康复基本技能。

3.发挥学术团体作用。完善南京康复医学会及残疾人康复协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学术团体作用。大力培养市级康复医学专业专家队伍,建立康复医学专家库,指导全市康复医疗服务人才和技术建设,参与康复医疗服务机构达标验收和相关检查指导工作。

(三)继续提升康复医疗服务技术   1.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新设备。在规范开展适宜技术的基础上,紧跟国际康复医学发展步伐,依托省、市康复医学会、康复医学质控中心专家做好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推广工作。

2.组织实施康复医疗服务质控达标活动。充分发挥市康复医学科质控中心的作用,结合康复医疗服务机构达标评审,根据制定的标准和规范,定期组织各类康复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技术、项目、设备达标评审评价活动。

3.加强康复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各类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机构都要按标准配备人员、技术和设备设施,全面开展符合康复医疗服务标准的基本项目,建立健全康复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

4.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康复能力建设。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开设康复专病门诊,重点开展中医药特色突出、临床疗效确切的疑难病症的康复诊疗工作,积极探索中医药康复特色诊疗新技术。二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中医康复门诊,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病房。综合医院和康复医院要加强康复治疗中中医药康复技术参与率,合理使用中医药康复技术和现代康复医疗技术,促进中西融合,优势互补,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供给,强化传统康复技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和推广,提升人民群众中医药康复可及性。

5.提升康复医学科研水平。重视康复医学前沿性、导向性和实用性研究,加大物联网、人工智能、5G通讯、VR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康复医学领域的应用研究。加强产学研协同,以及与国内外先进地区和单位的合作交流,推动我市康复技术、康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

(四)探索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

将康复医疗服务价格纳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统筹考虑,做好相关项目价格的调整和优化工作。为三级康复医疗体系建设提供支撑作用,打通分级康复医疗双向转诊的路径瓶颈。市卫健部门会同市医保部门向省卫健、医保部门报送医疗机构申报新增、完善康复类医疗服务项目,促进我市康复医疗水平的高水平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