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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祥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助力节能减排,加强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议收悉。我委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光伏发电是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要方式。“十三五”以来,我市大力发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截至2021年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71万千瓦。
一、已开展工作
(一)组织实施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根据国家试点通知要求,我市溧水、六合、浦口、鼓楼等区积极申报争取,并成功被列为全国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试点地区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二)推进光伏发电与农林牧渔业协同发展,在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综合利用项目,提高用能效率和综合收益,以绿色电能保障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我市六合区通威龙袍光伏电站项目集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一体,总装机容量50MW,占地2200余亩,年发电量6500余万千瓦时,真正实现渔业和光伏高效协同发展;六合区程桥100MW农光互补项目、马鞍120MW渔(农)光互补项目、竹镇501.8MW农光、林光、渔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和程桥2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四个项目经省能源局复核后,已纳入江苏省2022年度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
(三)督促市供电公司继续加强配电网建设,切实保障光伏接入需求,增强电网新能源消纳能力,优化并网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市工信局支持开发新能源并网接口设备、光伏并网成套产品、储热控制系统等,开展光伏电站集群控制系统研究,完善新能源场站和分布式电源的电压、频率调节功能。
(四)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积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南京实际,健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完善政策框架和激励约束机制,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实践。积极推动南京辖内地方法人金融发行低成本绿色金融债券,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内的绿色产业。截至2021年末,南京地区共有4家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共计240亿元,有效提供了稳定的低成本负债资金来源,其中2021年累计支持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9052个,贷款金额6.1亿元,有力支持了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
(五)随着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光伏电站已基本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的条件,国家自2021年起全面取消光伏电站发电补贴,推进光伏发电平价上网。企业投资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采取备案管理,并由电网公司保障并网。因此,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应充分考虑建设条件,理性投资,合理布局光伏项目,防范投资风险。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围绕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重点在工业园区、公共建筑等可利用屋顶面积充裕、电网接入条件较好的区域,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光伏+充电桩”、“光伏+路灯”、“光伏+建筑”等模式;鼓励社区和家庭发展户用光伏,实现分布式光伏就地消纳;鼓励发展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二)加大对配电网和农村电网的升级改造力度,加强电网消纳能力,以适应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需要,确保纳入保障性并网范围和已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的项目实现“能并尽并”。
(三)积极开展光伏资源勘察评估,在省能源局指导下,结合我市资源禀赋实际,以六合区为重点,会同供电公司加大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林业等部门衔接,准确掌握光伏发电可开发资源情况。
(四)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存量绿色金融债券的使用力度,更好地支持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内的绿色产业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加强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