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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80号建议的答复
(加快推进我市低碳立法,深入实施“双碳”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机制)
发布时间:2022-07-28 00:0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王慧代表:

您与其他几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低碳立法,深入实施“双碳”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机制的建议收悉。经认真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一)持续完善双碳顶层设计

近年来,全市深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实施路径研究,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务实推进双碳工作。一是出台系列低碳政策文件。牵头起草并由市委印发全市双碳工作方案和“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编制并出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深入开展《碳达峰实施方案》前期研究,努力构建“1+3+12+N”低碳发展政策体系。二是成立双碳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系统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三是构建低碳发展科研平台。充分发挥南京高校、央企资源优势,先后联合东南大学成立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联合南京大学围绕共建“双碳”创新发展集聚区,成立碳中和研究院,联合华能集团筹划成立低碳城市研究院,三个碳研院实现错位发展,为我市双碳政策及目标实现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二)深入落实能耗“双控”制度

一是完善能耗“双控”工作机制。将全市能耗强度控制目标纳入当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逐年向各板块下达市对区能耗强度考核指标,每年组织开展市对区能耗“双控”考核,公告考核结果,对节能工作的先进板块给予表彰。二是纳入双碳水平专项考核。2021年起,在加强能耗“双控”的基础上,将能耗强度考核纳入市对区高质量考核中的碳达峰水平专项考核,更大力度压实板块责任。三是持续推进控能压煤。“十三五”以来,我市持续推进控能压煤工作,出台《南京市节能控煤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对各区(开发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

(三)压实重点行业企业双碳责任

一是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积极组织工业企业能效对标达标、能效“领跑者”遴选等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评价。定期组织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深入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技术服务咨询,提供节能诊断,提出节能技术改造建议。二是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低碳发展。按照《南京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召开工作任务布置会,积极动员各相关板块、重点企业,启动编制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及5G、数据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计划。三是全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积极推动重点园区、企业绿色转型,在“市委1号文”中明确对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企业予以奖补。

(四)推动形成双碳工作良好氛围

一是广泛开展节能服务。紧扣“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绿建未来”等主题,定期举办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活动,组织开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为主题的企业家服务日活动。二是扎实做好节能宣传。每年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期间开展多种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通过低碳环保进地铁、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引导大众参与,普及低碳知识,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南京扎实开展双碳各项工作,积极构建“1+3+12+N”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深入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双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我市将聚焦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助力南京双碳目标实现。

(一)适时启动低碳条例立法。市生态环境局于去年开展了《南京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形成了《南京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建议报告》,对国家内外相关法律政策及南京市低碳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目标趋势进行了系统梳理,分析了南京市低碳立法的可行性、必要性,鉴于国家尚未发布碳排放统计口径和核算方法,涉及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碳汇能力、能源保障、统计核算、督察考核等保障政策仍在研究制定中,大量政策尚不明朗,存在一定变数,经市生态环境局商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认为南京市目前尚不具备低碳立法条件,建议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继续开展低碳发展领域立法的探索和研究,待条件成熟后再报请市人大启动《南京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制定工作。

(二)持续夯实双碳工作基础。根据国家和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双碳目标及实施路径研究,立足南京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基础条件,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组织编制我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各部门和板块加快制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行动方案或保障措施,全面构建“1+3+12+N”低碳发展政策体系。

(三)探索碳排放“双控”考评。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做好能耗指标任务分解和监督考核。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建立完善碳排放双控制度和考核机制。突出强度优先,通过双控目标倒逼产业和高耗能企业转型升级,从产业源头减少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有序转变。

(四)严格组织达峰水平考核。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板块碳达峰工作责任,根据省年度碳达峰水平专项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部门和各板块做好省对市、市对区碳达峰水平专项考核工作,客观反映各区碳达峰工作实绩。强化指标约束,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等双碳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

(五)主动做好项目服务指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江苏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文件要求,探索将碳排放评价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组织重点企业有序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指导督促涉碳交易重点排放单位按时足额完成履约,引导企业实施工艺技术减碳改造,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六)普及提高全民低碳意识。强化节能减碳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弘扬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重点围绕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周和低碳日,广泛开展宣教活动,强化节能减碳意识,进一步深植绿色循环低碳理念。

感谢您对我市双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