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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露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陶吴集镇及安民社区6个村纳入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核心区范围的建议收悉,建议既符合客观实际又极具建设性,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参考价值。经认真会同江宁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空指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示范区批复范围
2019年2月,国家发改委、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复函》,批复设立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明确示范区规划范围为:东至243省道(扬句线),西至将军大道,南至340省道(张常溧线)、一干河(秦淮河上游),北至信诚大道、二干河(秦淮河上游),总面积81.8平方公里。经核查,安民社区铁家片的下冯、铁家、摇头、圩房4个村在示范区范围内,陶吴集镇以及安民社区铁家片的王土盖、上冯2个村不在示范区范围内。
二、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临空经济“圈层”发展规律,以禄口机场为中心、15公里半径的辐射范围为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范围,工作推进过程中,市区一直按照“一盘棋”思路,统筹推进示范区及周边地区发展,主要开展以下3方面工作:
(一)规划引领统筹区域整体发展
按照国家发改委复函要求,我委牵头编制完成《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发改委印发实施,规划明确将横溪街道全域纳入示范区协同发展区。为进一步强化示范区在空间布局、产业分工、交通格局等方面与行政区划衔接,2021年,市空指办、市规划资源局联合江宁区、溧水区政府组织编制《南京临空经济区发展战略规划》,规划范围涵盖横溪街道全域,在更大空间范围内谋划区域发展。
(二)依法依规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按照《关于印发江宁区中小工业集中区转型发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横溪街道陶吴工业集中区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并进行产业更新,具体由空港经开区负责实施,托管面积约1.5平方公里。根据托管协议,空港经开区每年给予横溪街道资金扶持,并根据情况,在陶吴社区服务中心、陶吴派出所等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方面给予支持。2021年3月,我市开展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第七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民社区参加集中换届,并依法完成选举,配齐社区“两委”班子。
(三)更新改造全面优化片区形象
江宁开发区累计投入7亿元,有序推进陶吴工业集中区内低效项目征迁,对低效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根据项目特点和发展情况,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精准制定转型方案。创新规划高层厂房,尝试工业上楼,规划建设新动能产业园,一期占地面积约40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1亿元,5栋厂房主体已封顶;二期占地面积约125亩,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加快陶吴工业集中区云龙路、凌霄路等道路改造,完善雨污水管网,做好绿化养护,打造整洁优美宜居社区环境。
(四)防治结合有效减轻噪声影响
2018年5月,横溪街道对受到机场噪声影响较大的安民、许呈2个社区的12个自然村实施搬迁工作,安民社区上冯村受机场噪音的影响程度尚未达到搬迁标准,不在此次搬迁范围之内。2018年7月,江宁区环境监测站对横溪街道安民社区上冯村靠近将军大道一侧进行环境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噪声达标,夜间噪声超标。根据要求,地铁公司按照公开回复承诺加强了对轨道结构的检查和维护,通过采取轨道打磨、润滑等方式降低地铁行驶噪声影响。此外,横溪街道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人员入村,上门了解受噪声影响情况,并做好对村民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增强示范区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发挥南京“一核三极”重点功能布局中南部片区核心引擎作用,按照曹露璐代表所提建议,我委将会同相关单位统筹推进示范区与周边地区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重点开展以下3方面工作:
(一)坚持规划一张图放大片区竞争优势
结合《南京临空经济区发展战略规划》和正在开展的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对陶吴集镇、安民社区空间布局进行深入研究和统筹安排。按照“一核一芯三扇面”的总体空间格局,陶吴集镇位于以禄口为核心的都市融合发展板块,规划重点强化产城融合发展;安民社区铁家片6个村组位于特色生态文化扇面,规划将盘活横溪山水资源、放大城乡融合政策试点优势,结合乡村建设打造田园山水、航空文旅、文化艺术等特色主题。
(二)坚持发展一体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加大陶吴工业集中区更新改造力度,加快中桂制药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推进与临空指向性无关的产业腾挪搬迁,配置临空高科技研发、孵化及产品开发企业,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低效转型升级”。对已建成产业园区适时实施城市更新产业升级,打造集学习、创新、研发、交流于一体的智力综合体,形成以研发中心、双创空间、科技服务为主的城市功能空间。
(三)坚持人民为中心强化机场噪声控制
配合东部机场集团加大机场降噪力度,限制高噪声飞机起降,优化飞行程序和减噪程序,从源头管控机场噪音;合理安排导航设施布局和飞机起降运行方向,控制噪声影响范围,减轻噪声影响程度,确保飞机通过时噪声影响区域达到国家《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二类区域标准,无飞机通过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