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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25号建议的答复
(加强农村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27 00:0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彭振刚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结合人居环境提升推进农村厕所建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统筹规划定位、整村推进、建设管护,围绕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等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2018-2021年间,新改建农村公厕2128座。

农村公厕新改建坚持无害化、标准化、实用化工作导向,结合区域实际,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从薄弱地区入手,分阶段、分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根据公厕类别,参照《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 38353-2019)、《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开展设计、建设,设置无障碍设施,解决特殊对象如厕问题。

二是明确十四五期间工作目标。2022年,市两办再次印发《南京市“十四五”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提出要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健全完善村庄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加快建设具有南京特色的都市田园乡村。《计划》明确规定,农村公厕建设要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一级社区、特色田园乡村公厕要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旅游厕所要达到A级以上旅游厕所标准。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升,长效管护全面落实,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近年来,因新改建农村公厕数量较多、建设方案把关不严、管理不精细等问题,部分农村公厕存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等问题。此外,《南京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废止。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参考上海、广州等地经验,结合国家规范标准,做好南京市公厕建设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纳入立法计划。

二是结合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公厕无障碍工作要求,组织对农村公厕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摸排,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设置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缘石坡道坡度过大、无障碍设施破损、无障碍厕位未安装扶手或仅单侧有扶手等问题,加强建成公厕现场检查整改。

三指导各区认真研究《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未来新改建公厕方案评审严格落实设计标准,公厕验收移交阶段重点核查无障碍设施配套情况,切实优化农村公厕无障碍设施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