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39号建议的答复
(调整南京市“三线一单”中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5-13 00:0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张建义代表:

您提出关于《调整南京市“三线一单”中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三线一单”基本情况

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南京市于2020年12月正式印发《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初步建立了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方案》实行分类管控,差别准入。全市划定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制定南京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其中,“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区),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为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由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四个维度构成。其管控要求是针对于现有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划计划等管理要求的集成,生态环境部门不新创设任何额外的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里产业园区环境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来源于园区发展规划、规划环评。

(二)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准入清单基本情况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工业园区,被列为我市重点管控单元,其环境准入清单中涉及的管控要求来源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及其规划环评。由于园区管委会在编制规划时,明确提出禁止进行动物性试验及引入发酵类生产项目,规划环评报告也进行了论证,进而体现在环境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里。

二、动态更新相关要求

(一)更新情形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124号),“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期间,上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新要求的,以及因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地等依法依规调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进行动态更新。动态更新过程中,具体管控内容依照新规定执行。

(二)更新流程

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各市实际情况,牵头编制《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更新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设区市上报的更新方案进行审定,汇总形成《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方案》,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实施。

(三)南京市2021年动态更新情况

2021年我局牵头开展了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动态更新工作,2021年12月更新成果提请市政府审查,2022年1月市政府将更新成果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评议后于2022年3月回函市政府,原则同意我市更新成果,同时明确将按程序报生态环境部备案。

三、解决途径

(一)园区重新编制规划和环评

2021年,园区组织编制《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明确提出允许园区进行动物性试验和引入发酵类生产项目,同步编制的规划环评报告也对此进行了论证。2021年10月,园区向生态环境部报送规划环评报告,11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审查会,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出具审查意见(环审〔2022〕46号)。目前,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控要求可以依据园区新一轮总体发展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内容执行。

(二)继续开展“三线一单”动态更新

按照“三线一单”动态更新相关管理要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的环境准入清单已具备动态更新的条件。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动态更新的规定,结合我市其他符合调整的情形,一并开展我市新一轮“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请。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