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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宁等9位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广共享电梯,加速推进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收悉,该建议有助于《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修订稿)》(宁政规字〔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进一步落实,提升南京市百姓生活质量,特别是解决困难和弱势群体及老年人上下楼难的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为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情况
《实施办法》出台以来,我市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理念不动摇,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形成了“业主主导,政府搭台,第三方辅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截至目前,加装电梯累计2627部签订书面协议,2390部通过规划部门初审,1567部已办理规划审批手续,1457部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建145部,完工1269部。今年,继续推进加装电梯工作被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二、关于推广共享电梯建议
由于加装电梯资金主要是房屋产权人自筹(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建成之后给予一定的补贴),而大部分老旧小区居民很难一次性拿出加装电梯所需费用,这是造成目前推进加装电梯进度较慢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加装电梯工作中推广共享(公交)式电梯,一直是群众翘首期盼的模式。早在2017年底,全国首个“共享(公交)电梯”项目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里开工,电梯根据“自愿申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原则安装。我局也前往北京进行调研学习,“共享电梯”确实解决了加装电梯大部分难题,但是一部电梯从购置到安装的费用约在五十多万元,从目前已经安装成功的多个共享电梯运营情况来看,基本上都处于亏损状态,虽然刚开始住户感觉到新鲜,但是由于使用费用较高,很多人又逐渐走上了楼梯,本来乐观预计12-15年回收成本,但是这让原本还在探索盈利模式的共享电梯企业,更是亏损累累。从各地探索“共享电梯”的实践来看,大部分实施“共享电梯”模式的城市已暂停,有些“共享电梯”出现停工烂尾情况,主要原因是通过社区养老、社区电商、社区医疗、电梯广告等多个途径逐步完善的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每年可能连电梯维保费和电费也难以收回,从而导致“电梯烂尾”现象。一些正常运行的“共享电梯”主要是在政府或者乡村集体经济补贴下维持,暂不具备可借鉴和复制性。
对于这种模式的动向我们始终在观察了解,若“共享电梯”再启动试点,需谨慎选择可持续发展并良性循环的电梯公司,这样才能在全市可复制进行推广。如果后期条件成熟,投入资金得到回流保障,欢迎“共享电梯”加装公司介入南京市场。
三、关于“建议从电梯每年的收益中提取给低楼层住户的补偿金”
因每部电梯使用户数较少,电梯内几乎无广告投放,运行的加装电梯项目几乎没有收益来源,收益部分不足以补偿低楼层住户。加装电梯属于业主自主行为,产权归属业主,加装后房产的增值收益全部由业主享有,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业主作为受益人,应承担相应费用。
四、关于“建议电梯增设工作应改变目前由房产局一家主导的模式,吸纳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对于出现的运营费用的缺口部分,可由上述的几个部门分担,一房一策,力争把民生工程落实到位”
加装电梯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需要政府多部门共同推进,搭建政策平台、服务平台、协商平台、协调平台和适当补贴,将加装电梯工作做实做好。《实施办法》第三条已明确加装电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职责,我局也将与各部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完善配套政策,协同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南京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