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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99号建议的答复
(切实加强养老院管控,严防伤害老人事件的发生)
发布时间:2022-10-24 00:0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陆敏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养老院管控,严防伤害老人事件的发生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全市养老机构现状全面调查研判,并研究制定养老机构管控细则”的建议

作为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民政局始终贯彻以老年人为中心、为老年人服务的新发展理念,将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和更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一是立法保障。2020年7月1日,《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专章明确机构养老服务、管理与运营规范,特别是对可能造成老年人权益损害的行为予以限制,比如,要求养老机构必须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必须将老年人护理等级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必须按照护理等级配备相应的护理人员等等。二是专项行动。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南京市养老院质量提升若干意见(实行)》,明确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十条”举措,我市连续4年开展养老机构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按照民政部质量大检查115项指标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对全市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开展抽查,发现问题均立查立改,实现基础指标100%达标,提升指标达标率85%以上。三是综合监管。2021年,市民政局牵头起草《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分别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区民政部门、养老服务机构代表、养老行业代表及养老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并于去年12月31日提请市政府正式印发。该文件是我市养老机构监管的一部纲领性文件,既明确了政府的主导责任,又强调了养老机构的主体责任,并对养老机构的主体资质、质量安全、运营秩序、从业人员等监管进行了细化与明确,将助力我市养老机构更加规范、高效、高质发展。

二、关于“加快落实管控措施”的6条具体建议

1.关于“所有养老院老人住房,必须安装监控摄像,连接老人家属及相应政府监管机构”的建议。为进一步强化对养老机构日常运营管理的监管,近年来,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加速推进养老机构视频监控设施的安装工作。目前,全市各养老机构基本实现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监控视频全覆盖,并将视频监控对接至各区养老信息平台,可实现对养老机构服务24小时“云监管”在线。您建议在所有老年人房间安装监控,并连接老人家属及相应政府监管机构,一方面可在较大程度上督促护理人员提升规范化、人性化服务的意识,另一方面也会让家属通过“线上”的实时关注,对自家老人更放心,更无后顾之忧。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养老机构在充分征求老年人本人及其家属意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不同居住形式,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安装室内监控,并将相关权利义务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在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2.关于“对入住机构老年人实行评估定级定价,并公示相应护理服务标准”的建议。《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养老机构应当根据本市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评估标准,对收住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确定照料护理等级,经本人或者其代理人确认后,在服务合同中载明。养老机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照料护理等级评估。而根据国家及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指南也都明确要求老年人能力评估执行率要达100%。目前,全市各养老机构基本做到“凡收住必评估”“凡评估必定级”,并将护理等级与收费挂钩,且均体现在服务合同中,由老年人的监护人签字确认后执行。关于护理服务标准的落实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监管:一是机构自查。养老机构定期开展护理服务质量自查,并通过召开质控分析会和护理人员培训等方式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二是主管部门抽查。民政部门不定期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问题均当场反馈,督促整改。卫健部门则主要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对标医疗机构服务标准,给予专业性指导意见。三是社会监督。畅通老年人及其家属参与养老机构运营监管渠道,鼓励养老机构建立长者委员会或家委会,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主动听取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民政主管部门先行检查规范养老院护理职责”的建议。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特别是生活护理服务质量是关系到老年人获得感与幸福感,也是我们一直关注的重点。近两年来,我们大力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的贯标工作,比全省提前1年实现养老机构100%达标。此外,在每年1次的三级、四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中,我们都会将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质量作为必查且重点查的内容,对于不符合护理服务规范的养老机构实行“一票否决”,极大推动了养老机构对标找差、争先创优的积极氛围。

4.关于“严格要求养老院护理人员足额配备上岗”的建议。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足额到位是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的基本保证。2021年,我们专门研究下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配备等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各养老机构要按照国家标准配齐养老护理人员,其中养老护理员与重度失能老年人配比不应低于1:3,养老护理员与中度失能老年人配比不低于1:6,养老护理员与轻度失能及能力完好老年人配比不低于1:15。据初步统计,全市养老机构在院老年人1.9万余人,共有养老护理员5900余人,总体配比约为1:3.3,但也确实存在个别郊区护理人员配比不足的情况。为此,除了连续多年为全市养老护理人员开展免费的专业培训之外,去年,我们还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在溧水区举办了首批面向农村护理员的培训,吸引了大量当地的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参加培训。

5.关于“对养老院经营者、护理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和心理辅导”的建议。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机构老年人的生活品质。总体来看,南京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还存在年龄结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总体素质还不高的客观现实。为此,我们每年按照50%的比例对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开展轮训,包括养老机构负责人专项培训、中高级护理人员培训、老年社工培训等,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纳入培训的重点内容,并与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认定挂钩。特别是《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们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多个主题培训,让全体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切实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并自觉转化为日常为老服务的实践行动。

6.关于“政府投资的市颐养中心项目应率先垂范”的建议。市颐养中心项目是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扩大养老床位有效供给的重要部署。市颐养中心项目围绕“打造全国示范性标杆的综合性养老基地”的目标,计划总投资约25亿元,以市安居集团为主,建设期前3年,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每年不少于2亿元。项目建成后,将通过市场化运营保持微利,体现一定的公益性,使之真正成为收费中端、服务高端的示范性养老社区。

三、关于“养老机构管控顶层设计思路”的3条建议

1.关于“针对不同老年人分类服务”的建议。近年来,我们持续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旨在满足不同类型老年人对养老方式的个性化需求。一是家庭养老更“实”。率先建成家庭养老床位8700余张,为4万余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服务,为2000余名重度失能老年人家属提供“喘息服务”。二是社区养老更“广”。建成三级以上社区居家中心851家、银发助餐点1200余家,常态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普惠、便利可及的养老服务。还连续两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26万余名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刚需上门服务。三是机构养老更“专”。全市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比例超过90%,可基本满足入住机构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需求。目前,入住机构的1.9万余名老年人中,70%以上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2.关于“由街道卫生院服务养老院”的建议。市级专门成立医养结合领导小组,整个十部门力量统筹推进全市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先后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破解医养结合模式单一、社区层面医养结合不够深入等难点、堵点问题。据卫健委统计,全市共有204家养老机构与附近的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服务协议,并由卫生院或服务中心安排医生定期上门巡诊或线上问诊,以满足机构老年人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此外,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还与周边的三甲医院建立了绿色通道,确保机构老年人有需要的时候可以及时就医。

3.关于发挥“规范公建民营机构管理”的建议。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激活养老机构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但是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作为公办养老机构不能以“改革”而推卸社会责任。为此,我们在2021年,专门出台了《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试行)》,首次以文件的形式对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进行规范管理。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三大原则,即突出社会公益导向、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服务水平提升。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还规定公建民营机构必须预留一定数量的托底保障性床位,并保证入住的政府供养对象享受不低于政府供养经费的保障水平,且不得额外收取费用。总体来看,全市41家农村敬老院,已有32家完成公建民营,通过引进具备专业资质的品牌养老服务机构,对原农村敬老院软硬件提档升级,既改善了敬老院的设施环境,也让机构老年人切实享受到了更加专业和人性化的服务。

四、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舆论媒体监督”的2条建议

1.关于“充分珍惜养老业年轻护理员的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年轻且专业的养老护理人才的加入,对于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质量,提高机构老年人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们聚焦拴心留人,多措并举推进全市养老护理专业队伍建设。一是真金白银给支持。对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给予3—5万元“入职补贴”,对工作满一定年限的从业人员,每月给予100—800元“岗位补贴”,2021年发放补贴资金690余万元。在全市积分落户办法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每满1年加10分(最高可积50分)。二是真学真练提技能。全市建成省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4所,市区联动每年对50%养老护理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量超过6000人次。常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代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去年12月全国首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在宁举办,我市养老护理队伍代表倪燕、丁亚男双双荣获全国一等奖。三是真心诚意暖人才。2021年,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全市“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收到网络选票6.2万余张,评选“最美养老护理员”10名;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及团市委等部门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联合市妇联开展找“最美宁姐:巾帼助老明星”主题活动,在学习强国、《南京日报》、江苏电视台等媒体宣传全市优秀养老护理员事迹,增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认同感和社会荣誉感。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南京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为抓手,深入推动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十百千万”计划,并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举措,推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引导市场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养老护理员薪酬体系,定期开展养老护理员评优评选活动等,进一步营造尊重关心支持养老护理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督促媒体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新闻媒体是社会监督的重要主体,在《综合监管》中,明确充分发挥“我的南京”公共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以强化对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监管。总体来说,我们与市级各主流媒体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一方面,我们将一如既往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弘扬正能量;另一方面,我们也将结合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加大对养老机构的监督,发现涉诈线索及时曝光。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京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