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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549号提案的答复
    (有关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6 11:38 来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尹林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有关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现结合当前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共有住宅小区约6200个,包括3100多个商品房小区,2600多个(处)老旧小区和400多个保障房小区,总面积约3亿平方米。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准市场化服务的住宅小区有4600多个,约2.1亿平方米,剩余1600个(处)左右的小区主要是由街道社区提供基本服务。

    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经过20多年的探索发展,已经逐渐趋于成熟化、专业化,如今不仅在全省综合实力排名中名列前茅,在全国也是位居前列的,如今已有240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备案,从业人员近15万。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在改善居住环境、吸纳劳动就业、完善公共服务、稳定社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我们把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我市住宅小区中老旧小区占比较大,老旧小区年代久远,房屋主体、设施设备老化,配套硬件缺乏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自2017年来我们不断探索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已摸索出一套市场化管理、街道托管、居民自管相结合的多元化管理模式,鼓励市场化物业企业接管老旧小区,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街道托管的小区,我们积极争取资金,落实老旧小区专项财政补贴,缓解管理费用不足问题。2020年,南京市物业行业党委成立,以党建引领行业发展的新做法正不断在我市各地区“落地开花”。通过行业党建引领鼓励品牌企业打包管理老旧小区,提升老旧小区管理专业化水平。截至去年年底,已实现老旧小区管理全覆盖。

    二、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管

    2018年物业管理资质审批取消,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按照住建部要求,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有效地把行政监管模式由之前针对物业企业的资质静态管理改为针对物业项目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监督考核。

    该平台实现了企业填报信息、街道复核、区级审核、市级汇总,并形成物业管理数据和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的运行模式,通过优胜劣汰优化物业服务市场,达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目的。2020年我们通过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向社会公示了508家获得信用手册的物业企业名单和19家失信信息企业名单。

        当前,依托“智慧家园”平台建设,我们进一步完善物业行业监管体系,具化监管内容,运用大数据记录交互分析功能,使得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监管更加全面、更加深入。

    三、持续开展专项检查

    住宅区物业管理项目专项检查制度自2006年启动,经过十多年的经验积累和制度创新,形成了常态化的监管制度。专项检查由政府工作人员、物业企业、电梯、供电、水务等专家组建检查团队,深入物业服务项目实地检查,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给出指导建议,要求项目限期整改。专项检查分市区两级,区级要求每个月开展一次,全年做到辖区全覆盖,市级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区级检查中出现问题比较多、业主投诉和舆论负面报道较多的小区有针对性的检查。

    专项检查现已纳入“智慧家园”系统,检查专家、检查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形成规范性的整改文件,反馈至物业企业端促使其及时整改。专项检查全过程在该系统清晰的得以记录,既实现了检查的目标,又保证了检查的效果。

    四、部门联动激励行业正向发展

    为提升物业管理效能,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近年来,我们开展部门协作工作:一是与市总工会联合组织全市住宅物业小区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五心服务”活动,通过竞赛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广大职工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实现服务技能进一步提升,带动行业服务水平更上一层楼;二是与公安联合开展平安小区创建工作,通过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全市住宅小区治安秩序综合管理,提高物业区域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率,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业主主体责任

    业主是住宅小区的主人,如何激发业主主体责任意识,我们主要从以下几项工作入手:一是不定期对街道和业主委员会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业务相关知识培训,物业专家以案说法让业主明晰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二是推动党建引领在社区、业委会中发挥作用。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鼓励小区设立业主党组织,对业委会等自治组织开展工作进行监督,发动小区居民中的热心党员加入业委会,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小区做好服务;三是培育壮大业主自治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对于街道指导后仍无法成立业委会的鼓励成立管委会;四是规范街道对业主自治组织运转的日常监督指导,为此我们制定了业主自治活动相关的实施细则和示范文本。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委员们对我们工作的帮助指导!并恳请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监督、支持。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