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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斌委员:
您提出的《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进入了依法治理生活垃圾、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的新篇章。现阶段,我市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主要包括:
1.加强浓厚宣传动员氛围。组织2万余名垃圾分类志愿者,广泛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召开小区居民议事会、“垃圾分类大家谈”活动8000余场。组织数千人次“跟着垃圾去旅行”活动。成立企业垃圾分类自治联盟。编写完成全市幼儿、小学、中学《垃圾分类读本》,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全市主次干道、商业体户外大屏、10条地铁线广告屏、南京电视台高频次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条例实施首日全网直播垃圾分类实况,观看量1500万人次。推送微信朋友圈垃圾分类公益广告2次,累计曝光1865万余次。市、区召开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近百场。开通大件垃圾预约回收、垃圾分类积分、垃圾分类词典等便民服务功能。形成全媒体、广覆盖、高频次的浓厚宣传氛围。
2.推进建全政策制度体系。市城管局和各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垃圾分类配套政策文件100余个,涵盖了宣传动员、源头减量、分类作业、检查考核等各方面,形成了以条例为总纲,政策、标准配套比较齐全的制度体系。市、区、街三级城管部门加强垃圾分类人员配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市垃分办每月编发考核通报、简报、数据专报,在《南京日报》刊登各区、各街道综合排名,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
3.规范小区收集点设置。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设置,既要方便居民投放,也要适度集中,并在两者间找到平衡点。过去小区楼栋、单元,甚至楼层设置的投放点,数量多、位置分散,居民分类质量难于监督,垃圾分类流于形式。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市施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正是为了加强对垃圾投放的刚性约束,通过科学管理,促进居民垃圾投放习惯的转变。2020年,我市学习借鉴上海等城市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了《南京市城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导则》和《南京市住宅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实施导则》。导则对收集点的面积、功能、样式等提出了参考标准,一类收集点服务范围宜为300至500户,二类收集点服务范围不宜超出200户,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20米。同时要求收集点方案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因地制宜设置。各区广泛采取了宣传栏公示、上门发放材料、召开居民议事会等方式进行了宣传告知和意见征集,组织了数千人次“跟着垃圾趣旅行”活动,让居民到已设置收集点的小区参观。至今年5月,全市已有4295个小区建成8628个收集点,还有278个收集点在建,设置收集点小区比例达93%,取得了显著进展。在投放时间上,厨余垃圾早、晚定时投放,以保证分类质量,数量最多的其他垃圾投放时间没有做硬性要求,很多小区延长了投放时间,基本上是“随到随投”,避免居民“扎堆”投放。日常管理上,也采取了错时巡查、定点监控、靶向指导等方式,及时发现,加强劝导,乱扔垃圾现象明显下降。但是,收集点落地难也是一个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居民担心收集点影响环境,导致一些小区收集点数量不足,距离过远。
下一步,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宣传动员。打造一批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万人跟着垃圾去旅行”活动,安排16条旅行线路,让市民近距离接触垃圾分类前端投放、中端收运和后端处置的全过程;开展分类分级培训,市培训宣教讲师,每个区培训宣讲队;加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市、区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动员党员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新时尚、团员青年我带头”活动;各区进一步充实志愿者队伍,全年每个小区开展一次全覆盖上门入户宣传;评选最美垃圾分类志愿者、指导员;加强媒体宣传引导,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保持全覆盖、高频次宣传态势。
2.持续完善小区设施建设。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主动征求居民分类意见,公开公示小区垃圾分类方案,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和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在集中投放点配套建设洗手池,探索研究小区厨余垃圾不破袋可行性方法。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无空间条件或收集点难以“落地”的小区进行车辆流动收集。规范投放时间设置,设立误时投放窗口。推进垃圾分类信息平台在垃圾计量管理、收运处置监管、回收服务等方面的全面应用。
3.提高分类成效。完善相关法规方案,明确属地街道、社区和物业管理责任,招募志愿者并积极组织相关分类活动,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专业培训等方式,引导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
4.小区志愿者服务。一是社区层面要掌握小区孤寡老人信息,了解哪些老人确实需要帮助。社区组织志愿者定期上门服务,代扔垃圾。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党建引领作用,请小区党员、邻居、物业保洁人员代扔,对提供帮助的人员,社区和物业给予一定的生活消费品、减少物业费用等奖励,调动居民自治的积极性,同时增加代扔垃圾居民的宁积分,以积分奖励的形式,对这种行为予以鼓励。
5.开展积分奖励活动。研究制定《垃圾分类积分奖励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在全市开展垃圾分类积分奖励活动,进一步激发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各区依据垃圾分类积分,采取抽奖方式对居民进行奖励,可分批、分片、多次开展垃圾分类积分奖励活动,也可结合实际积分情况在社区、街镇、区级等不同层面开展抽奖,在不同层级开展抽奖,让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获得看得见的物质奖励。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