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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17号提案的答复
(强化落实 高度重视我市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1-07-22 11:3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花贵侃委员:

您提出的《强化落实,高度重视我市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全市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形式多样、上下延伸、结构完整的现代特殊教育体系,为残疾学生接受良好教育创设了较为完善的条件和环境。2015年,我市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重点是“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我市特殊教育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市有特殊教育学校15所,包括1所盲人学校、1所聋人学校和13所培智学校,实现了“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所有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江苏省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标准。市、区均已建立了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承担区域内随班就读师资培训、派出巡回指导教师、提供相关教育资源等任务,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提供专业支持。目前全市在校随班就读学生1969人,占全市特殊教育学生数的60.12%。全市建成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330余所,实现所有街(镇)学前和小学、初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义务教育融合资源体系。全市所有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对特殊儿童入学零拒绝,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

二、主要工作做法

1.确保经费投入。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残疾学生基本实现15年免费教育。

2.确保教师待遇。近年来,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南京市特殊教育教师政府专项奖励考核办法》等文件,对于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教职工,予以年度政府专项奖励。

3.营造良好氛围。从2017年开始,我市每年结合“全国助残日”开展“特殊教育宣传月”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融合教育”最美教师评选表彰。从2018年开始,每三年开展一次“特殊教育发展有功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让关注特教、关爱特教、支持特教,成为南京这个博爱之都的城市行动。

三、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诚如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我市在融合教育推进中还有大量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您所提出的三条建议针对性很强,非常具体实在,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

1.关于“加大资源教师的培养培育”。我市将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工程的基础上,认真研制《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并把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个重要方面予以落实。一方面,加强特殊教育人员配备,落实好省编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教育机构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苏编办发〔2017〕27号)要求,将编制资源进一步向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倾斜。在增配专职教师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各普通学校选配好特教专任教师。另一方面,加强对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相关教师培训。联合南京特师院,市特教指导中心已开展特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校长以及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等骨干队伍培训,相关培训内容计入继续教育学分。2016年至2020年共举办21场培训,其中15场培训面对融合教育师资,6场管理者培训,累计培训750余人次。今后,将在现有基础上,将继续指导各区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好培训。

2.关于“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主导作用”。一是市教育局将牵头制定《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动南京市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保障南京融合教育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二是注重完善残疾学生评价制度和随班就读学校绩效考核评价,建立并完善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探索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参加中考单独建库制度。三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津贴政策,对特殊教育学校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20%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四是探索在职称评定和评优评先中,对具备融合教育任职条件并实际承担融合教育工作的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给予合理倾斜。五是进一步发挥南京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智库作用,在政策研制、教育安置、特需学生评估等方面强化专业引领。六是加强部门联动,与市残联联合启动康教融合试点项目。引入社会资源,与省妇儿基金会合作,筹建孤独症儿童教育公益基金,让更多的社会资源和第三方参与并共同推动融合教育工作发展。

3.关于“加大融合教育工作落实和宣传力度”。一是加大融合教育工作落实力度。印发《南京市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办法(试行)》。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质量管理体系,重视特殊儿童少年社会适应能力培养、潜能开发和康复训练,积极促进特殊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和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在课堂教学主渠道、个别训练以及家庭教育等环节全面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二是通过各类媒体,做强“特殊教育宣传月”品牌,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融合教育的意义和重要性,增进全社会对特殊儿童的理解、关心,以及对融合教育的支持,努力营造融合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指导各校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的平等、多样,提升学生对残障的包容,营造友好的校园氛围。四是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创设促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相互融合的校园环境,严禁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同伴互助制度。

衷心感谢您对南京教育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市教育发展献计献策。



南京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