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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001号提案的答复
    (应对我市建筑垃圾处理问题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31 14:37 来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王强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应对我市建筑垃圾处理问题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筑垃圾按照产生类型,主要分为工程渣土、拆建垃圾、工程泥浆和装修垃圾四大类。近年来,我市每年产生工程渣土约8000万吨、工程泥浆约400万吨、拆建垃圾300多万吨、装修垃圾200多万吨。我委牵头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区,坚持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原则,聚焦突出问题和关键重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逐年提升。

    一是综合施策注重源头减量。1、优化片区规划标高。前期已通过抬升舟桥旅迁建、足球小镇片区竖向标高方式促进土方平衡,后期将继续开展栖霞龙潭、江宁滨江等地区竖向规划变更论证。2、积极运用新技术。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BIM设计等新技术在城市建设层面落实,建筑产业现代化持续在全国保持先进,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3、统筹建设新举措。工程采用堆坡造景、低洼填平等方式减少渣土外运。

    二是开展工程渣土综合利用。黄土等质量较好渣土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科学调剂直接用于回填和项目建设,并根据不同土质要求,用于景观绿化、环境整治、农业复垦等项目;次好渣土通过固化处置作为路基材料,如南部新城建成投产我市首座固定式渣土资源化利用厂,计划在新城区域内处置利用约200万方工程渣土,市城建集团也在开展盾构土资源化利用规划选址和方案研究;其他淤泥土、盾构土等不可利用渣土运输至矿山等直接填埋消纳。

    三是全面推进拆建垃圾利用。根据拆迁工地与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全市共布局建设运行19处固定设施厂,就近处置拆建垃圾,通过破碎、筛分和后端加工作为回填材料和再生建材循环使用。每年处置利用近300万吨拆建垃圾。

    四是推行工程泥浆干化处置。目前,全市已有江北新区中心区地下空间一期、南京华贸中心以及地铁等十几个项目试点使用现场泥浆干化技术,已在全市逐渐推广。

    五是开展装修垃圾利用试点。1、开展源头分类试点。采取分类收集、专车运输、分渠道处理利用方式处置装修垃圾,已在部分小区开展分类收集试点。2、开展集中混合处置试点。江宁装修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已建成运行半年,处置试点已在江宁区开展,高淳路港装修垃圾处置设施完成生产线组装,即将试运行。

    二、关于提案中的几点具体建议

    实际工作中,我市建筑垃圾处理也存在委员提出的项目选址困难、产品附加值较低等相关问题。针对相关问题,结合委员具体建议,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专项规划。一是优化总体布局。结合我市首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完成《南京市环卫设施总体规划(2017-2035年)》,全市共规划布局7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同时鼓励大型拆迁、施工工地,利用临时标准化加工厂,就地就近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二是把握功能定位,完成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区规划编制。目前,江南环保产业园区控规已于20208月获批;江北环保产业园区控规自20156月批复以来,相关设施项目已陆续建设。三是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制订十四五期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工作方案,大力推进绿色建筑,促进垃圾源头减量,确保城市发展生态环保、低碳节能。

    (二)关于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体系。为切实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理念得到贯彻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新突破,我市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健全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一是出台了政府规章。《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31号)确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协同配合、有效联动、共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明确了设施建设、源头管理、分类利用、产品应用和市场规范等五个方面的重要举措。二是制定了政策文件。20194月底,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宁政办发〔201924号)。《实施意见》将建筑垃圾按照种类区分为拆建垃圾、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坚持分类处置,明确了相应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途径,以及环节管控要求。

    (三)关于推广应用再生产品。1结合智慧工地、渣土两票制等监管平台,我委已牵头搭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运输、处置到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监管,该平台已在试运行。2、我市开展了工程泥浆脱水泥饼资源化利用、建筑固体废弃物应用于市政道路工程等多项课题研究,编制发布了《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应用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为我市固体废弃物产品再利用提供了有效技术支撑。3、我市实行政府投资工程推广使用再生产品。我委联合交通、园林、水务等部门共同印发了政府投资工程推广使用再生产品相关文件,从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管理和产品信息发布等环节提出了推广使用具体要求。

    (四)关于落实补贴优惠政策。我市于今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拆建垃圾全过程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全量处置费用纳入征收拆除项目成本。经了解,目前市场上对于红砖类建筑垃圾,征收实施单位须支付处置费用约10-20/吨,对于混凝土类建筑垃圾,根据运距和使用路径,由市场调节。结合外地调研情况,我委组织对我市装修垃圾指导价、轻物质处置费用和补贴政策进行了研究测算,确定后将正式发布。

    三、下阶段工作

    (一)加快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也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构建固定处置设施、临时处置设施相结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主要推进规模化固定设施建设,尤其是装修垃圾固定处置设施建设。

    (二)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积极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利用市场手段,解决再生产品利用问题。鼓励新型建材(墙材)企业、建筑工业化企业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替代部分天然砂石生产再生资源化利用产品。

    (三)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新型建材(墙材)企业、建筑工业化企业延伸产业链,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合作,参与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培育示范企业。

    (四)加强垃圾运输监管。目前,智慧渣土监管平台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全市333家渣土类企业、19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10081辆渣土运输车辆GPS数据、6125路视频监控、130家工地均接入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正进一步优化完善。下一步,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强化建筑垃圾日常处置的监管力度和频次。

    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诚挚地希望能继续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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