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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健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加快建设我市精神卫生中心,助推生命健康重大创新平台》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精神卫生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解决好精神卫生工作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市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
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实行 “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宁政传〔2015〕30 号),成员单位包括市卫健、政法、民政、残联、公安、教育等18个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文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市精联办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市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工作。2018年,市政府出台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8-2020),对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市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开展全市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市卫生健康委为提高基层业务人员工作水平和能力,2016-2017年共投入60万元,对各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等单位近200名从事精防工作的人员开设了四期心理咨询师课程培训,5人获得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47人获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推动综合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共78人参加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每年对全市所有从事精防工作业务人员,组织1-2次业务培训工作,解读相关工作规范以及相关工作要求。
2017年底人社部正式取消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2020年底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所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除了9个准入职业),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三、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积极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使全社会关心、支持精神卫生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连续多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民学堂项目组邀请南京脑科医院心理科专家在南京广电大厦举办“健康心理,快乐人生”、“家有熊孩子” 、关注“心灵的感冒”等系列专题讲座,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和辅导,促进社会和谐。每年10月10日在南京脑科医院北院区门诊前广场组织专家参加义诊,现场放置科普知识展架,发放健康教育知识折页。走进鼓楼区建宁中学(工读学校)、南师大附属中学行知分校等中小学校举办专题讲座。印制以“心理健康素养十条”“抑郁症”等各类宣传折页、海报,发放至所有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同时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加强研究分析,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制定下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宁防办〔2021〕27号),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公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印制《健康进万家》《公民健康素养66条》等包含心理健康内容的多种科普材料,定期通过各区爱卫办发到街道(镇)、村、社区进行广泛宣传。录制四期心理健康相关的《健康素养大讲堂微课》,其中一期新冠疫情常态化下心理健康问题的微视频,并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进行传播;在社区、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建设智慧健康小屋——“健康驿站”37家,包含心理健康自评及提供健康指导的功能,为居民了解、干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新的渠道。
四、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工作
南京脑科医院2020年精神科门诊量55.22万人次,出院病人5839人次,其中外地病人接近半数,辐射全国32个省份。作为江苏省精神卫生中心,长期以来承担江苏省乃至全国精神卫生的医疗、康复、预防、教学、科研和司法鉴定等任务,承担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我市市、区精神病专科医院成立心理救援队伍131人,心理援助热线队伍81人;市、区疾控中心组建健康教育队伍70人;市级心理危机干预热线---025-83712977由南京脑科医院心理科专业人员为市民提供心理咨询、转介等服务,热线服务时间7*24小时不间断,通过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电话号码,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实时的心理支持,年服务量近万人次。
五、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平台
目前,市级层面数据平台主要包括:基于关系型数据库的共享交换平台、基于区块链的电子证照平台和视频监控联网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共支撑20多个部门、50多个应用。基于以上数据平台,市大数据局进一步开发了提供部门在线访问、申请数据的共享网站,以及提供社会线上访问、申请数据的开放网站,为全市政务部门提供了访问数据入口。同时坚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推进“我的南京”APP迭代升级,发挥平台作用,不断丰富应用功能,累计向社会公众提供了4000多项在线服务功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的南京”APP累计实名注册用户数已经突破605万人,用户粘度在全国同类APP中持续位居前列。市卫生健康委在智慧医疗总体构架下建设公共卫生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公共卫生各项业务信息与智慧医疗四大基础数据库互联互通,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水平,探索精细化公共健康管理模式,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公共卫生预测预警能力。
六、相关立法工作
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明确提出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发展精神卫生事业、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规定了维护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防治精神障碍方面的具体措施。浙江省、苏州市也分别出台了《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2019年)、《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2020年)。
目前,《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作为江苏省2021年地方性法规的正式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起草,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过程中。《条例》征求意见稿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精神障碍诊断与治疗、精神障碍管理与康复、精神卫生服务保障等内容,规范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促进公民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发挥市精神卫生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网络建设,通过电视、公共电子屏、纸质宣传资料等传统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进行全面宣传;根据国家、省公共卫生体系改革的有关部署,加强基层精神卫生能力建设;密切关注省立法动向,待上位法出台后,结合本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需要地方立法解决的相关实际问题,提请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提请市政府制定政府规章。
市大数据管理局将继续推进政务民生等服务场景建设,以加快城市各领域数字化转型为重点,统筹梳理建立政务数据清单,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同机制;深化可信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建立用户可信账户;完善政务云公共能力开放平台等共性技术建设,为加快推进我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提供支撑。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