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政协提案
袁建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公办幼儿园发展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放在全市学前教育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通过建立资源预警机制、动态修编规划、提速新园建设、扩容老园规模等,积极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提高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保基本、兜底线、领方向、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2020年,全市新开办公办园21所,公办园总数增至618所,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数突破16万人,创历史新高。
受历史基础水平不高、近年来人口增长、区域间人口流动不均衡性增强,以及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要求日益增高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覆盖率较苏南一些发达地区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区域分布还不均衡,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我们将认真吸纳委员意见建议,立足南京实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发展。
一、加强幼儿园用地规划。市教育局与市规资局从2006年开始联合组织编制《南京市基础教育学校用地控制规划》,目前已经过五轮修订,详细规定了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用地及控制指标,推动实现学校布局合理、教育结构优化。我市在2014年由省人大通过《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从法律层面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用地实现了有力保护。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推进幼儿园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依托《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南京市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坚持以教育用地专项规划为龙头,加强职能部门沟通联动,重点加强人口流入区域、年轻人口密集区域、入园矛盾突出区域公办幼儿园规划布局。
二、着力公办幼儿园建设。一是坚持新建幼儿园以公办园为主。通过强化目标硬约束,优化财政资金正导向,推动各区将新建幼儿园大多办成公办园。今年纳入全市民生实事项目的要新建的30所幼儿园均为公办幼儿园。二是巩固和完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2018年底以来,出台《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专门文件,开展并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将一批小区配套园收回办成公办园,新建小区配套园一律要求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园。下一步,我们将巩固前期治理成果,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小区配套园公办学位供给。三是加大对集体园等未纳入预算管理公办园的财政投入。2014年,我市启动实施“农村办园点标准化建设工程”,两年内,市级财政共投入6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办园点建设,实现全市农村办园点100%达到新建设标准。2016-2017年,市教育局共投入7500万元,针对全市211所集体园实施“幼儿园安全提升计划”,全面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同时加强园舍建设,改善园容环境。我市为集体园、部门园等设立财政补助政策,年生均补助标准从无到有、从2014年的400元提高到现在市、区共担的2200元,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将集体园生均拨款最低标准调增至每生每年6000元。从2020年起,启动实施集体幼儿园游戏环境提升工程,每年市级投入专项资金支持集体幼儿园进一步提升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
三、完善幼儿园招生制度。市教育局历来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每年均召开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督促各区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和制度。鉴于各区域间发展水平、各类型幼儿园构成比例、办园水平等存在差异,我市采取有条件的区先行先试,逐步稳妥推进公办园等普惠性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建设。经过多年探索,目前溧水、高淳、六合等区已经实行幼儿园服务区制度,江宁区今年全面展开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登记和录取,适龄幼儿按幼儿园服务片区就近入园,鼓楼、玄武等区也在积极探索推进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建设。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指导各区加快推进制定普惠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实施制度,督促各区进一步强化对幼儿园招生的监管,做到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流程和招生结果规范、公开、透明。
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市积极拓展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渠道,与高校定向培养乡村公办幼儿园师资,市属高校积极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与省内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联合培养学前教育专业专转本学生;健全市、区、园多级培训机制,市级常态化举办幼儿园管理者、专任教师等多类专项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级培训、外出培训。积极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集体园、部门和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应不低于教办园在编教师工资。部门、单位和集体办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园教师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教师编制和教师待遇问题,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会同编办、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创新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方式,规范完善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制度;督促各区落实、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加强师资培训,确保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稳定,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
南京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