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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31号提案的答复
    (加强市区二级政府对安宁疗护投入,成为有温度的城市)
    发布时间:2021-07-07 10:59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方拥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加强市区二级政府对安宁疗护投入,成为有温度的城市》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5月,南京市被国家卫健委确定为全国开展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市。两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关心、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卫健系统紧紧围绕“健康南京”建设,着力搭建制度平台,构筑服务体系,培养专业人才,积极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努力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

    一、安宁疗护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安宁疗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胡万进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吴秀亮、市卫健委主任方中友任副组长,7家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2019年12月我委联合发改、民政、财政、医保等部门共同出台《南京市安宁疗护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2020年,市委市政府建成市级安宁疗护指导中心,3个安宁疗护试点医院纳入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

    (二)建立服务体系。依托鼓楼医院建立市级安宁疗护指导中心,东部战区空军医院、明基医院、市儿童医院等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共44家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试点,畅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渠道,建立上下联动、相互转诊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专家库资源作用,初步构建了以市级安宁疗护指导中心、三级医院为引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与居家安宁疗护为主体,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三)提升服务质量。组建了市级安宁疗护专家库,包括医学、护理、心理、营养、社会工作等多个学科专业人才56人,建立了由14人组成的市级安宁疗护专家指导组,成立了首届市级安宁疗护质控中心,并对全市安宁疗护试点机构进行评审。组织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优秀集体、机构和个人评选及安宁疗护优秀案例汇报竞赛,共评选出26个优秀案例,5家优秀集体,13家优秀机构和14个优秀个人。

    (四)创建特色服务。市级安宁疗护指导中心(鼓楼医院)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加强安宁疗护学科建设,在鼓楼医院江北国际医院设置安宁疗护门诊,组织线上线下疑难病例会诊12次,指导医联体内二级及以下医院配置安宁疗护专业团队和78张床位;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将原疼痛医学科病区改建为安宁疗护病区,目前开设床位22张;南京明基医院设立缓和医学科,不断夯实医护配合、中西医结合、多学科协同管理。赛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500余平方米具有人文特色的安宁疗护病区,设置安宁疗护病床17张;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建立了江苏省首个儿童安宁疗护病房。各试点机构也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宁疗护服务探索。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鼓楼医院、东部战区空军医院、赛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华安宁疗护专科护士京外临床实践基地。依托市级安宁疗护指导中心组织培训,2020年累计举办安宁疗护培训19场次、培训1450余人次。建立“生命里”微信公众平台,拍摄宣传视频,编印了《安宁疗护工作手册》、安宁疗护宣传折页等15000多份。发挥南京市自然医学会、南京护理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借助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力量,传播安宁疗护服务理念,呼吁全社会关注、关心、扶持、参与安宁疗护事业。

    二、安宁疗护相关扶持政策。

    (一)关于安宁疗护相关收费目录及定价。

    1.去年11月,市卫健委会同市民政局等8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行政策执行;属于生活照护、关怀慰藉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2.去年12月,我委和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市级整合优化现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区可统筹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互联网+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的考核奖励。

    3.《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评审服务指南>的通知》(苏卫财务〔2020〕53号)规定,将安宁疗护相关服务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可纳入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属于政府定价的项目,待试用期满后,由医保等部门正式定价。

    (二)关于医保支持政策。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市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政策待遇、服务管理、制度构建等方面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2015年,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宁人社〔2015〕79号),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一是鼓励康复护理医院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对于因晚期姑息治疗入住医保定点老年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的参保人员,医保基金按入住定点医疗机构为二级的110元/床日、一级及以下的100元/床日标准结算,在此基础上探索实行安宁疗护由医保统筹基金按床日费用结算;二是住院费用总额预算准入的标准由200人次上调至300人次,医保支付适当向收治老年人的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对超次均费用4倍以上的费用按实结算;三是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临终关怀服务,对因临终关怀等在入住定点医疗机构期间经抢救无效死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每人不超过15天、每天35元的标准,对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性补贴。

    (三)关于安宁疗护建设补贴。2020年,市财政安排试点资金175万用于市级安宁疗护指导中心、三家安宁疗护试点医院建设。市、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建设安宁疗护机构和设置安宁疗护床位。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安宁疗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安宁疗护工作在国内开展时间不长,还存在诸多政策上的难点堵点,你们提出的相关建议直中问题关键,具有很强针对性,也确实是困扰我们的问题,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政策制度还不够完善,体系标准还不够健全,专业人才数量还不足等,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加以解决。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加大安宁疗护实施意义及理念宣传,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相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推进安宁疗护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对委员们提出的补助政策开展调研,探索完善安宁疗护相关支持政策,改善临终患者生命质量,夯实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最后一环。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完善安宁疗护服务内涵,健全安宁疗护人才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安宁疗护服务专业团队、志愿者和社工队伍,充分发挥安宁疗护专家库、医学会和自然医学会的作用,推动我市安宁疗护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安宁疗护教育培训基地作用,切实抓好从事安宁疗护的医生、护师、心理师、护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典型示范。提高试点机构服务质量,争取用3年的时间,全市建成一批安宁疗护示范机构和安宁疗护教育培训基地,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鼓励更多的机构成为安宁疗护服务网络的成员。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安宁疗护理念的宣传力度,建设一批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的宣传平台,广泛普及安宁疗护知识,通过宣传使政府各部门、医护人员及群众都理解安宁疗护理念,支持开展安宁疗护工作。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