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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03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我市推进 “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2 09:41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民革南京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时期是南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动“强富美高”新南京再出发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冲刺阶段,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继续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

    一、  坚持规划引领,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我局将根据《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既定的目标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结合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等,做好农村公路网规划与国土空间、镇村布局、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协调和衔接,编制实施“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农村公路发展总体思路、目标任务,科学引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以农村公路为主的区域综合交通规划和体系建设,加快开展公路现代化研究和公路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动构建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农村公路网络。到2025年,规划引领融合发展作用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优化完善。

    二、  健全资金补助制度,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

    根据《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148号),自2018年起,在按县道100万元/公里、乡村道40万元/公里的省级补助标准同比配套基础上,重点加大对财政困难的六合、溧水、高淳三区政策倾斜力度,将三区市级补助标准提高到县道140万元/公里、乡村道60万元/公里,同时优先安排六合区古墩村,高淳区临湖村、双游村、和平村的道路项目进入市项目库,并已拨付相关资金补助。目前我市已全面建立了省、市、区三级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制度。一是我市在县道3800元/公里、乡道2000元/公里、村道1200元/公里的省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标准基础上,实行2倍于省补标准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补助政策,并要求各区政府不应低于市补标准同步配套区级养护补助资金,极大缓解了区级特别是街镇一级政府的资金压力。二是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在按省补标准1:2配套提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补助资金基础上,另外增加了市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按县道50万元/公里、双车道乡村道30万元/公里、单车道乡村道20万元/公里标准执行),市级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年均投入近8000万元。同时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市级补助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五年,继续发挥我市在农路管养资金保障方面优势,做好试点工作,为全省及全国提供南京经验三是积极推动支持各区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三、  创新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目前我市区、街镇、村社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区、街镇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100%。为进一步强化管理举措,我局一是积极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研发了南京市“四好农村路”管理信息化平台,提升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积极推行养护市场化,指导全市涉农各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并要求各区政府制定印发区级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招投标等方式依法交由专业化养护单位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鼓励各区在管理和养护作业实施过程中推进“管养一体化”,逐步建立政府和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

    四、  开展试点改革,健全养护机制

    2021年4月,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是明确了改革目标、时间节点、改革任务,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立“市级督导、以区为主、街镇村社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立管养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二是细化了资金保障方案,细分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市区补助资金方案,并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三是进一步压实市区各行业部门及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并要求各区政府对县道日常养护所需资金实行托底管理,并按不低于市级补标准落实乡村道区级日常养护补助资金。

    五、  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品牌效应

    目前我市打造了“农路宁好”市级特色农村公路品牌,各区打造了“新江北、新一线”(江北新区)、“丹枫农路”(栖霞区)、“雨路芯程”(雨花台区)、“宁径织美”(江宁区)、“返浦归臻”(浦口区)、“茉莉香路”(六合区)、“健康绿道”(溧水区)和“慢城绿道”(高淳区)的“四好农村路”特色品牌群,有效提升了农村地区影响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品牌效应凸显。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生态、文明深度融合发展,我局正研究编制《南京市农村公路品牌提升工作方案》,通过“农村公路+产业、+生态、+文化”等融合发展模式,通过打造“美丽农村路”、“平安放心路”等样板路工程,进一步巩固深化以全市“农路宁好”为龙头的农路品牌体系,力争到2022年使品牌效益更加凸显、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基本打造形成品质优良、群众信赖、叫响全国的南京市农路品牌。

    六、  推进交运融合、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

    我局积极推进农村公路与物流业融合发展,编制了《南京市农村物流业融合发展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2022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一网多用、城乡一体、服务便利”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下一步,将完善县级农村物流中心、推进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建设,加快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布设,提升农村物流服务网络节点覆盖率;推进交邮等融合发展,农村公路规划、建设与农村物流发展需求相匹配,鼓励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拓展农村物流功能,着力推进交邮运力资源互补共享,加强与邮政、商贸、供销、旅游等部门合作,积极推进农村公路与物流、旅游融合发展。2021年,全市预计投入16.9亿元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同时市文旅局计划下达290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旅游及旅游新业态开展建设、改造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我局与市文旅局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我市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有江宁区黄龙岘茶文化村、石塘村、大塘金村、浦口区不老村、溧水区李巷村和高淳区三条垄村等6家,入选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有浦口区大埝社区、六合区金磁村和溧水区傅家边社区等3家,总量位居全省前列,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报请市政府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投入,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国家示范市。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