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政协提案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43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 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1 10:46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马健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 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南京养老工作,特别是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本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等协办单位商议,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设计,形成推动医养融合强大合力

    “医”是“养”的保证,“养”是“医”的对象。成功的“养”,必然有高质量的“医”为基础。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推进医养融合工作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努力破解制度障碍,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制度保障。《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专门设立“医养结合”章节(第五章),明确5个方面重点任务。《“健康南京2030”规划纲要》《南京市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南京建设的实施方案》等重要规划文件,也将医养结合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去年11月市卫健委和市民政局、发改委等13部门共同制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去年12月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等8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从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加强老年康复护理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安排,进一步解决医养结合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二是组织保障。20156月,市政府成立市医养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2名副市长任副组长,10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201911月,根据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市医养结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三是部门合力。根据国家、省级惯例,明确由市卫健委牵头实施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市民政局、医保局、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积极配合。目前,全市100个建制街镇、1243个社区(村),已设置13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67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中心(站)、卫生院(村卫生室)覆盖不到的社区、养老院、企业、学校设置237个家庭医生工作室。全市共建134家联合门诊、102家联合病房、5个血透联盟;省级基层特色科室31个、建设单位11个,市级基层特色科室237个,涵盖30多个常见病专业领域,覆盖80%的基层机构;社区医院普遍建有3个以上的特色科室,中医科、医养融合实现基层机构全覆盖。四是专业队伍。建立养老护理员系列补贴政策,对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给予35万元“入职补贴”;对工作满1年的养老从业人员,每月给予100800元“岗位津贴”,并纳入“积分落户”条件;建立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制度,市级年均进行示范培训超过2000人次,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专业化发展。

    下一步,我们还将发动社会力量,推进基层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建设。加强机构内外家庭医生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品牌及首席家庭医生建设,借助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多渠道引入支撑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壮大基层家庭医生队伍,提升服务内涵。

    二、优化资源配置,重点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发展

    一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医养结合工作中,始终注意听取各方意见,推动工作更贴近老年人实际需求。比如,经市领导高位推进协调,逐步打通现有政策壁垒,整合民政、卫健、医保等家庭支持政策,为家庭养老提供全方位、可持续的政策支撑。今年,在市政府领导高位协调推进下,市医保、人社、财政、卫健、民政等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正在秦淮区试点,并计划于71日起在全市推行。再比如,还放宽养老机构开通医保办理时限、面积要求(无需等待3个月,不要求面积达300平方米)。二是推进家庭病床建设。对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恶性肿瘤晚期、骨折牵引需卧床治疗的、符合住院条件的70周岁以上等依赖长期医疗护理人员,由本人或家属就近向具备家庭病床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经医师检查确诊后可设立家庭病床。将家庭病床纳入医保支付,现行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中有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巡诊费、家庭巡诊、出诊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取消原家庭病床300元起付标准,将个人自付比例由5%调为参照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政策执行,即在职和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在二级医疗机构分别为5%3%,在一级医疗机构分别为3%2%。将家庭病床的支付限额由原先每季1500元,提高至每季4050元,有效减轻了老年群体居家养老就医负担。实施以来,家庭病床政策的完善取得积极效果,家庭病床享受人次和基金支付比例大幅提升。2015年家庭病床享受人次为3803人次,上升至2020年底的15039人次,上涨295%,基金支付也由2015年的98.7万元,上升至2020年底的415.54万元,上涨321%是提供上门医养结合服务。根据《江苏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卫医政〔201925号),“互联网+护理服务”在我市开展试点,为有上门护理服务需求的出院患者、高龄、康复期患者、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群提供上门护理服务。目前,鼓楼医院、秦淮区和建邺区已开展试点工作。服务项目原则上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技术,如常见临床护理、康复护理、中医护理、安宁疗护等,收费标准执行现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交通、信息技术、护理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等,发挥市场议价机制,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收费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互联网+护理”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开展上门服务、设立家庭病床,对提出申请且经评估适合接受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不断扩大医养结合服务覆盖范围。

    三、立足实际需求,长效优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一是打造医养结合载体。市民政局、卫健委(原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联合启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护理中心建设,目前已建成124家,同时符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等级标准和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标准,并配置爬楼机、智能护理床、上门助浴设备等科技含量较高的老年产品,为社区和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的照护服务。在全国,率先采取“两无偿一优先”的办法,即明确社区40%以上用房“无偿”用于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建成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设施1200多个,大部分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同时,推动发展“助医”等医养结合服务。二是探索失能人员照护保险。经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市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21日,市政府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宁政发〔202110号)。429日,市医保、财政、民政、残联四部门联合印发《南京市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宁医发〔202128号)。20217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据测算,失能险年度筹资约5亿元,其中个人筹资1.5亿元,财政补助1亿元,医保基金划拨2.5亿元。三是支持服务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降低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及护理院的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条件,凡符合卫健部门内设医疗机构基本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及护理院,不受取得执业许可3个月限制,按规定直接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现医保定点联网,目前我市两定机构中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92家,定点护理院50家。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对不具备内设医疗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鼓励其与所在社区医疗机构合作,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所发生的医保范围内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分类实施护理结算标准,对我市定点护理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医保按110/床日、一级及以下机构按100/床日标准结算,2020年整体给付率超过100%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以区为单位明确建设计划,年内力争新增30个家庭医生工作室,扩大老年人家医签约服务的覆盖面;持续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医保目录范围内报销政策,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机制;继续有序推进我市失能险制度工作。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我们将协同相关部门,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发展,努力打造更加优越的养老环境。我们也恳请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关心、支持南京养老工作。

       


    南京市民政局

    20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