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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伍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路面窨井盖不平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窨井盖遍布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绿地、住宅小区等位置,涉及多家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去年为深入开展城市地下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城市窨井设施维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窨井外观,改善窨井盖破损、松动等维护管理问题,减少窨井盖缺失等安全隐患。但由于窨井构筑物与道路结构差异较大,窨井下沉、凸起、塌陷等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影响道路平整度和行车舒适性、安全性。
一、基本情况
经初步摸排,全市现有窨井设施约130.5万座,主要涉及供水、排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公安等专业。各类窨井设施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指导督促产权单位和维护单位进行管理维护,具体分工如下:
窨井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主体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确定。
各区政府市政设施管理部门是区级窨井统筹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雨水窨井的监督管理;协调、督促本级窨井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窨井监督管理责任;协助市级监督管理部门、权属单位发现和处置辖区内的窨井问题。
市建委负责指导督促燃气设施窨井的监督管理;市发改委负责指导督促电力设施窨井的监督管理;市城管局负责指导督促照明设施窨井的监督管理;市水务局负责指导督促供水、排水(雨水、污水)设施窨井的监督管理;南京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通信设施窨井的监督管理;市文旅局负责指导督促广电设施窨井的监督管理;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公安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等设施窨井的监督管理。
二、存在问题
在窨井设施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权属单位开展日常巡检、维护等工作,但窨井盖不平的问题仍然存在,分析原因主要有:
(一)建设管理原因。各种窨井设施的建设、管理由各相关部门单独进行,造成各类窨井从设计、施工到材料采购的标准重点满足专业的要求,而忽视设施本身对道路使用功能的影响。各类窨井盖的外形、材质、厚度种类繁多,增加了窨井病害出现的频次。
(二)施工工序原因。按照道路施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地下管线敷设后首先砌筑窨井,然后分层铺筑路面,压路机在井口处有压实死角。在道路面层铺筑时,压路机经过井体时,压力实际上由井体承受,导致井口周边路面未得到充分压实。后期行车荷载和雨水侵入,容易造成地基强度降低,窨井周边下沉。
(三)窨井材质原因。道路和窨井砌筑材料不同,材料的冻胀系数不一样,造成井口在冬季下沉,特别是污水井内外温差造成井口高度差异。
(四)历史遗留原因。早年窨井设施的施工要求不高,井盖没有和路面很好地结合找平,车辆经过时产生弹跳,高频往复冲击窨井,致使窨井盖周边和井身上部形成破坏,降低井盖周边路面承载力,进而形成沉降;或是由于窨井砖体耐久性不足,水泥砂浆不饱满导致砌体缝隙,导致井体沉降。
三、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规划阶段
规划资源部门在各类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时,规范安排管线、管井布局,确保行车安全。在规划条件出具阶段,明确要求各类窨井的间距应按照设计规范的上限设置,拉长井间距,落实不同通信运营商的通信井合并设置要求,以减少窨井盖的数量。对废弃管线及附属设施,要求建设单位落实《南京市管线条例》规定,一并予以清除,暂时无法清除的,应当封填管道和检查井,并进行无害化、消险处理。在规划方案审查和许可阶段,对规划条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要求设计单位注重统筹安排井位,管线、管位尽量规避行车轨迹,以减小窨井对交通的影响。
(二)建设阶段
建设部门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责任,其中建设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强化施工直接责任,监理单位强化现场监督责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合格产品,严格落实工程设计和有关建设标准、规范要求,提高窨井设施施工质量;积极推广使用具有防偷盗、防坠落、防移位等功能的窨井设施;共同做好建设工程窨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运行阶段
交通运输部门对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的窨井盖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督促落实管养职责,在城市道路日常维护工作中,对依附于城市道路设置的井盖,督促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将病害井盖维护作为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开展井盖普查工作,摸清家底,认真梳理病害井盖数量,分类分级制定可行的整治方案及计划;做好病害井盖整治工作,逐步消除隐患,提升井盖总体维护质量。二是建立联动协调网络,加强城市道路的巡查力度,提高井盖病害问题发现和处置的效率,及时将发现问题告知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并督促处理。三是做好投诉工单办理,协调从12345、96196热线转来的城市道路井盖投诉工单办理工作。对于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明确的,按照产权归属,由政务热线单位发至产权单位负责处理,并将投诉处理情况纳入对产权单位的考核;不能明确产权单位的,协助查明后转产权单位处置;确实无法确认的废弃井盖,由各产权单位现场确认后进行填埋,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联合执法部门处置,对于井盖维护不规范、不及时的管理单位和产权单位,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严格把控窨井设施的规划管理
在城市道路红线内设置各类窨井时,规划、建设、道路管理等部门应把关对城市道路的综合影响,从而使同一条城市道路车行道上的窨井采用一致或相近的技术方案,避免产生不同专业的窨井施工质量存在较大差别。
(二)推动提升窨井设施的建设水平
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强对窨井施工的重视,在施工环节就要做好井盖凹陷、沉降、凸起等病害的预防。压路机碾压至检查井位置时要确保前后左右碾压到位,初压完成后对窨井周边基层材料反挖刨松,适当增加水泥、补充水分,翻拌均匀后摊平,压路机振压时应尽量将井周前后左右位置碾压到位、密实。对压路机摊平无法接触的死角,采用人工打夯和机械夯实相结合,夯拍密实、逐层处理。
(三)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
本着“集约、共享、安全”的理念,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整合相关资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合并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性质相同的窨井设施,加强前瞻性管理,合理预留设施空间,减少“马路拉链”现象。采用先进材质的防沉降窨井盖,避免温差造成的井盖凸起和凹陷。
(四)更新改造老旧窨井设施
结合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科学制定更新改造计划,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凸起或沉降严重的老旧窨井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市有关部门和属地各区给予支持,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减免相应规费等。
(五)建立完善联动协调机制
目前城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正在积极探索在市级层面建立“路长制”的可行性,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标准和流程。鼓楼区率先结合基层治理,循序渐进实施市政设施管养“路长制”。加强部门联动和属地协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管线管理单位、产权单位处置。督促窨井设施产权单位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做好日常巡查、维护、投诉处理及应急抢修工作,提高处置时效,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满意度,保障出行安全和舒适。
2021年7月14日,提案承办人与您见面沟通,对于您提出的“窨井盖不平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形象,需要部门联动加强管理,特别是日常管养维护要做好”的建议,市有关部门、各区、相关权属单位将常态长效抓好落实。
十分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诚挚地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城建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