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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63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 强制报告及从业禁止制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9-17 08:4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李晓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强制报告及从业禁止制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实了社会保护的相关内容,强调了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及依法履行强制报告的职责,为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创设了密切接受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 我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决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为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预防难、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凸显等难题,积极推动建立具有南京特色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制报告制度和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入职查询)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率先在省内实现会签两项制度,促进两项制度落地见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一、出台政策文件,强化制度建设

    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多部门分别于2020年11月、2021年2月会签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法犯罪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试行)》两项制度文件,切实从制度层面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责任主体不主动、不及时报告,对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主体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未执行从业禁止规定等问题。市妇联出台《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联动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妇女儿童维权突发事件应对应急预案》《关于做好女童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导基层依规处置涉女童侵害案(事)件工作。建成“女童保护”一站式取证指导中心等服务基地6个,实现市、区亲职教育实践基地全覆盖。

    二、组织宣传发动,强化培训指导

     2016年5月1日《南京市未成人保护条例》施行以来,市民政局通过购买服务对未保条例进行宣传,每年投入近20万元专项资金打造“六月未保宣传月”活动,采用广场演艺、专家解读、公益徒步、网络众筹、公益宣传片、公益讲座、未保漫画、地铁公交移动宣传、地铁线路大屏投放、网络直播新闻报道,以及宣传品发放等多样化的宣传模式,持续推动“未保政策宣讲进村居”、“强制报告”制度进社区、派出所、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组建了以南师大法学院陈爱武和邱鹭风教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徐莉检察官、江苏维德律师事务所李晓霞律师等司法专家为核心的宣讲团队,五年来共开设未保知识培训200多场,为公安、卫健、高校、中小学、街道社区等单位开展各类未保课程,听课人员达10000余人。

    市检察院联合雨花台区检察院设计完成含社会服务、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国家机关四大主题的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折页,用于全市法治宣传推广,为全社会形成主动报告涉未成年人侵害案件的良好氛围贡献检察力量。2021上半年,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法治进校园(社区)、政法网格员进网入格等契机,通过定期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学校、培训机构、医院等重点单位,以宣讲授课、发放宣传册、召开联席会等形式,促进相关人员熟悉两项制度的内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目前,已开展强制报告专题宣传活动91场,受众达2.6万余人。

    市司法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纳入全市法治宣传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项目化管理,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强化年度普法联动重点事项跟踪督促和结果评价,确保“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宣传落实到位。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聚焦“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等问题,组织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法律职业者深入基层送法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详细介绍“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规定与适用,为群众提供菜单式、案例式的普法服务与法治培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发挥新媒体普法作用,加大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楼宇广告、户外电子大屏、公交地铁移动电视等现代传媒,围绕“强制报告制度”“从业禁止制度”等主题,通过法治故事、法治动漫、法治短视频、法治微电影等方式宣传“强制报告制度”“从业禁止制度”的义务、措施及处置方法。用好“互联网+法治宣传”,借助大数据、云平台等手段分析研判普法需求、供给和实效,增强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渗透力和针对性。

    市妇联成立市家庭建设指导中心、家教家风宣讲团,开发女童保护课程,开通“宁姐137空中课堂”,深入社区、学校宣讲家风家教故事,开展“家风好故事”宣传展示,制作家教家风公益短片在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城乡社区滚动播放,多方位提升家长科学教育和监护能力。与市教育局合作,通过“金陵微校”平台把女童保护短课程、短视频送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增强学生的自护意识。举办第十届“家庭学法”竞赛,家长与孩子同台参赛,网络直播吸引40多万人参与。

    三、立足部门职责,强化贯彻落实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选拔“乐教、适教、善教”者从教。一是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2020年,面向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启动24学时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班。疫情期间,组织专家编写《守护希望之心--南京市“心理抗疫”教育指导手册》,其中“教师篇”用30个案例分析分学段指导教师如何面对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并以此为教材录制12节视频课程供全市中小学教师学习。二是依托“宁教授”工作室开展教师心理疏导服务。主要通过线上咨询、广场咨询、心理送教等方式,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2019年启动心理健康“百校千师”公益服务行活动,每次以一所学校为主场,为教师提供心理科普讲座、心灵减压团辅、辅导案例研讨等服务。2020年,实体化的“宁教授”工作室鼓楼分中心投入使用,为教师提供心理体检、放松、宣泄、咨询、沙龙等系列心理服务。市教育局将继续开展调研和研讨,持续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

    市公安局为规范全市旅馆业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于6月1日专门组织开展规范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登记手续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1300家次,依法查处2家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旅馆。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会同市文旅局不断强化对全市网吧场所的监管力度。目前,全市540家网吧已全部安装网吧审计系统,采用电子身份证和人证核验技术,有效落实上网人员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网吧的要求,并督促网吧内要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和“禁止吸烟”等警示标识,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

    市检察院根据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职能定位,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平台,建立“南京市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违法信息查询库”,将信息查询的范围涵盖至2013年系统运行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侵害未成年人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查询申请、管理信息数据。全市已开展从业禁止(入职查询)专项行动11次,共涉及查询人数22803人,尚未发现存在前科劣迹行为相关人员。通过联合执法、协同检查等形式对重点场所、领域经营管理者的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义务意识进行强化,筑牢防治侵害未成年人的防火墙。上半年,在教育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重要支点之一“陶老师工作站”浦口分站的作用发挥下,浦口区检察院办理我市首起强制报告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目前,两级检察机关已受理强制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件。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在接诊过程中,均重点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救治对象有疑似遭受监护人侵害的情况,及时拨打110或12355;对诊断发现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发生过性行为的,立即拨打110,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市妇联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持续完善预防、发现、报告、评估、处置“五位一体”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对接市委政法委把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纳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范畴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整体部署。联合市检察院出台线索移交、提前介入等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十项举措,建立女童保护取证指导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避免女童受到“二次伤害”。联合各级法院建立心理疏导干预、家事关护员、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等制度,设立家事调解室,为当事人和未成年子女提供针对性服务。



    南京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