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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46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管理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13 17:56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戴伍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管理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因具有快捷、经济等特点,受到了市民广泛青睐,成为许多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市民守法意识淡薄、文明素养缺失,闯红灯、骑快道、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对道路通行秩序带来不小的影响。近年来,我局始终将电动自行车秩序治理列入管理工作重点,通过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一、关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建议

为增强市民守法守规意识,树立文明出行理念,我局以五进宣传工作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倡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一是强化普法工作。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剖析经典案例,向广大市民阐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二是提升执法质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直击整治现场,曝光违法人员,进一步提升路面执法震慑效应。三是抓好源头教育。遵循教处并举的原则,立足路面交通安全站,对交通违法人落实法规学习、协助执勤等现场教育措施。四是实施精准宣教。依托交通管理大数据,根据电动自行车千人违法率千人事故率等指标排名,筛选全市及各区排名靠前的样本框社区和多次违法行为人、多次事故当事人,每月开展“1+5+N”精准宣传社区行活动。具体内容如下:“1”为一场市级宣传活动;“5”为规定动作,即开展一场区级宣传活动、开展一次敲门行动、发放一封致市民公开信、发送一次手机短信、成立一支红马甲队伍;“N”为制播一条事故合集短视频、推选一名黄马甲宣讲员、设置一处宣传橱窗、漆画一处宣传标语、设置一条农村广播录音。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6场次,登门入户精准警示教育128人次,发送宣传单页、提示短信85万条,有力提升了全民文明出行意识。

二、关于加大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

我局始终按照路权平等原则,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设施梳理排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一方面,持续科学优化调整信号配时,完善健全道路标志、标牌、标线设置,合理设立机非隔离、过街通道设施;另一方面,在保障非机动车通行需求和权利的同时,引导市民文明参与交通、摈弃出行陋习。今年以来,共优化路口信号配时219处,完善、调整非机动车道标志、标牌、标线128处。

三、关于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的建议

根据非机动车、行人秩序整治需要,我局立足大数据支撑,持续推进52个路口非现场抓拍设备和6套曝光大屏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人脸识别技术,进一步加强非现场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布建10处智能警务岗亭,32套抓拍设备,覆盖全市24个重点路口。同时,推广电动自行车RFID电子号牌应用,为市区快递外卖从业人员电动自行车换发电子号牌,在38万辆新国标号牌中植入RFID芯片。

四、关于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的建议

我局按照人不乱穿、车不越线、秩序井然要求,针对非机动车(包含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攻坚整治工作。一是加强警力部署。立足路面交通安全站,围绕主要路口、路段加大警力投放,强化显性用警,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秩序环境。二是突出重点整治。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骑快道、不戴盔、违法带人等违法行为,促进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升。三是深化勤务改革。加快铁骑队伍建设,按照网格化巡管要求,推动从固点执法向动态执法模式转变,实现管理触角的进一步延伸今年以来,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52.5万起,有效净化了全市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总结提炼前期经验做法,以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为契机,从执法整治、交通宣传、科技投入、完善设施等多方面发力,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执法及管理模式,力争用实际成效向社会献上满意答卷。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京市公安局

                                   202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