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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3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智能电网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30 16:17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何雪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智能电网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我院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办理,并在办理中加强与协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形成办理报告初稿后,我院当面听取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

全市法院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至2020年,全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16454件,审结15521件,其中,共受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纠纷案件74件,未受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案件。

一是全面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坚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使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的类型、创新程度及其市场价值相适应,切实保障权利人获得充分赔偿。2020年,全市法院判决赔偿额超100万元的案件30余件,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判赔的10余件,显著提高侵权成本。在多起案件中率先适用惩罚性赔偿,有效遏制和震慑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中小米商标侵权案全额支持了原告5000万元的诉讼请求,该案入选“2019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江苏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江南环保案开出9600万元赔偿大单,是近年来南京法院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判赔数额之最。在依法制裁民事侵权行为的同时,依法严惩侵害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犯罪量刑指引(试行)》的要求,推进知识产权量刑规范化。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45件,审结119件。通过审理赵某某销售盗版教材侵犯著作权罪案等案件,有效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加大生效判决执行力度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用好用足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财产处置变现力度,确保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强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等临时措施的适用,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

二是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先后制定《关于加快知识产权简单案件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在案件审理中依法扩大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比例,以示范庭审、要素式审理、表格式文书等做法,有效缩短简单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周期。同时,严格限制中止诉讼适用条件,依法对涉案权利的稳定性进行审查,防止当事人拖延诉讼。首创聘用制专职技术调查官制度,提升技术类案件审理效率和质量。2020年,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理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229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75份。市法院聘用制专职技术调查官机制获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并入选南京市法治建设创新项目成果汇编。建立全覆盖司法保护网络,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省内9个设区市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我市7家基层法院管辖全市非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审判机制,构建司法主导、两级联动、三审合一的集约型立体化审判模式。

三是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诉讼程序。充分考虑知识产权诉讼证据特点,运用举证责任分配、举证妨碍等规则,合理分配当事人双方的证明责任,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全市法院在多起案件中适用举证妨碍规则,全额或高额支持权利人的赔偿请求。上线运行司法区块链平台,依法支持运用现代技术保全或获取证据,当事人使用时间戳、区块链等方式保全证据,符合证据条件的,依法予以认定。对于权利人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取得的证据,依法加大调查取证和证据保全的力度,有效弥补权利人举证能力的不足。

二、存在的问题或困难

一是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人案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全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数持续保持高位,从2017年的3166件增长至2020年的5827件,年均增长超30%,现有的审判资源配置与不断增长的案件审理压力不相适应。南京知产法庭现有员额法官仅14名,2020年人均审理案件134.3件;基层法院相关审判业务庭法官除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外,还需要审理其他类型案件,在手案件多、办案压力大。

二是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力量相对薄弱,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司法人员不足。我市作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首批三合一审判试点城市以及首批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城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步较早。但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展迅速,我市法院在审判机构设置、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案件影响力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三是商业秘密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仍需加大。全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基本以民事案件为主,刑事、行政案件数量不多,尤其是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的更少,与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实际保护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侵犯商业秘密罪从结果犯调整为情节犯,降低了打击犯罪的门槛,更加有利于对权利人的保护。目前,相关配套的司法解释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尚未出台,一定程度影响了对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打击。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全市法院将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打造知识产权争端解决南京优选地,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南京加速度,擦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南京金字牌

一是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侵权惩处力度,依法适用《民法典》及各知识产权单行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加大对故意、重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对于规避法律的实际侵权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自然人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提高刑事打击的精准性和社会效果。加强涉知识产权犯罪线索移送,尤其对于恶意侵权、重复侵权案件,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启动犯罪线索移送程序,对多次实施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严格限制适用缓刑。深入推行三合一审判机制,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交叉案件,提高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沟通交流,推动省版权调解中心参与版权纠纷案件调解,律师、专利代理人等专业人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调解。

二是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细化案件繁简甄选标准,加强对基层法院司法确认工作指导;配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快审团队,推动简单知识产权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适用独任制审理部分一审、二审案件,加强对批量诉讼案件的研判,采取先行处理个案、示范带动后续案件调解的方式促进批量纠纷快速化解;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建设,推动纠纷在线解决,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便捷性、高效性和透明度。

三是加大对南京科创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优化我市知识产权案件管辖,以秦淮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成立为契机,不断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的专业化建设。走进南京地区涉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软件、植物新品种、文创等产业园区,开展集中座谈、重点走访、巡回审判、典型案例发布等活动,近距离了解、掌握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管理现状、涉诉情况以及司法服务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司法服务保障方案,切实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高质量创新发展,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是扎实推进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案件的受理数量、增长趋势、难易程度等因素,完善知识产权法官的员额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人才梯队,建立健全人才的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配备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为每个审判团队适当增配在编法官助理,努力打造一支稳定、专业、勤勉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政策支持,加大资源投入和保障力度,选聘兼具法律和技术背景的高素质人才从事司法辅助工作。深化院校合作机制,广泛接收高等法学院校研究生工作站研修人员、实习生、实训生到法庭实习,缓解人案矛盾。加强审判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审判业务专家、业务骨干的引领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大对年轻法官、法官助理的培养力度,使其尽快成长为审判中坚力量。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帮助和监督法院工作。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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