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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5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政府适当补贴“南京率先启动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1 10:17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谭燕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适当补贴“南京率先启动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的建议提案收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经与协办单位商议,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

20176月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拨付2017年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明确南京市作为国家民政部和财政部第一批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城市,对共计3.45万户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为每户补贴500元。为增强老年人获得感,结合适老化改造实际情况,经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多次协商,从2020年起将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从每户500元提高至每户2000元。

二、扩大适老化改造服务对象范围

2017年开展的3.45万户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主要对象为低保、低保边缘户,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百岁老人、70周岁以上失独老人。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经过对于前期适老化改造工作的总结提炼,对老人家庭、养老机构的实地走访调研,将适老化改造对象扩大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等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在完成重点对象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至政府养老扶助对象中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进一步扩大适老化改造工作普惠范围。

三、优化适老化工作实施流程

市民政局根据适老化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建立“评建分离”机制。一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老年人家庭进行需求评估,提供建议改造项目清单;二是招标确定的适老化改造施工单位,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建议改造项目清单及老年人实际需求开展适老化改造;三是组织开展适老化改造验收工作,并由老年人(或亲属)、施工单位、验收单位、街道、区民政、区财政等部门签章确认;四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审计工作;五是明确优先改造实施烟雾(煤气泄漏)报警器(应实现与区消防监控系统联网)、溢水报警器、门磁感应器、人体感应探测器、一键呼叫装置、地面防滑处理、高差处理、门槛移除、加装扶手、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等基础设施项目,其余改造项目可参照《关于做好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的通知(宁民养老〔202089号)》文件。同时要求各区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

四、合力做好资金保障

适老化改造资金由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市级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公共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兜底困难老人养老需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鼓励其他老年人家庭,根据实际生活需要、家庭经济情况,自主进行适老化改造,为家里的老人创造宜居便利的居家生活环境。

五、破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难题

2016年,市房产局联合多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调研,于同年9月出台《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从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拓宽渠道与明确职责四个方面实现了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四个破解”。在工作实践中,市房产局逐步形成了“业主主导,政府搭台,专业辅导,市场运作”的南京加装电梯模式,始终坚持“民有所需,必有所应”的工作理念,形成“1+12”南京政策体系。202068日,正式出台的《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修订稿)进一步优化了申请手续,对业主书面协议内容以及矛盾异议处理进行调整和完善,并进一步加强了相关工作的监管力度。下一步,市房产局将继续深入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切实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南京市民政局

                               202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