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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界别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委迅速联合市妇联、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委宣传部等协办部门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工作,一致认为提案内容充实深刻、指出问题精准到位、工作建议实践性强,各部门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针对提案指出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明确改进完善措施,努力吸纳落实提案提出的各项建议,切实推动我市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根据市政协办公厅通知精神和提案分类办理的有关要求,现将提案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状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2017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7】28号),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通过设立调解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调解中心(工作室)等方式积极参与、协助处理涉及劳动争议、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婚姻家庭以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类的矛盾纠纷”,将婚姻家事纠纷化解调处工作纳入全市多元解纷体系加以规范指导和强力推进。坚持“预防在源头,重点在协同,服务在基层”工作导向,加强部门协作、条块结合,联合开展地方条例立法和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推动形成具有南京特色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家事诉讼风险信息共享、家事诉讼突发事件预防处置等工作机制制度,强化数据互通、信息沟通、研判相通、情况通报,推动形成合力开展社会维稳和化解家事纠纷的共识。
二是突出多元共治。针对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等婚姻家庭领域难点问题,主动作为、联动联治,着力构建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市委政法委把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工作整体部署,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内容纳入南京网格学院培训课程体系和基层网格巡查任务清单;司法行政部门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纳入人民调解工作范畴,制定制度规范、举办专题培训、开设绿色通道等;市法院把家事调查、家事诉讼第三方心理疏导制度纳入家事审判改革举措;市检察院与妇联推行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十项举措;市公安局与妇联共建家暴警情平台、女童保护“一站式”取证指导中心;市民政局与妇联推广“婚姻家庭辅导室”;整合市平安志愿者联合会、宁姐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室、汪姐工作室、“宁师傅”心理咨询志愿服务队等机构力量,组织开展家庭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目前已有从家事纠纷化解工作志愿者50万余人,有效形成了多元参与、多方共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和整体合力。
三是夯实基层阵地。强化资源整合,筑牢基础防线。在基层法院、派出庭设立家事调解室或区域特色工作室(中心),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法治宣讲、法律咨询、发布典型案例、参与建设“无讼村居”等方式倡导和谐家风,2020年参与诉前、诉中家事纠纷调解100余件;在市区两级检察院建立亲职教育实践基地,“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吾护花开”女童保护服务站建设工作逐一落地落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家事调解组织和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建设的通知》,目前已建成标准化社区家事调解室189个,其中13个被省司法厅和省妇联命名为江苏省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在区民政局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组织开展新婚辅导、危机婚姻干预,2020年服务家庭4000多例;精心打造“宁姐工作坊”公益服务平台,聚集上百专家志愿者,下沉到街道、村社、园区,年均服务市民超过万人次,成为全市最大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枢纽;打造658个特色“妇女微家”,散布于小区、楼宇,成为广大家庭和人民群众的“邻家姐姐”。
四是严打违法犯罪。依法惩治家庭暴力行为,成立市反家暴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家暴信息流转绿色通道,形成反家暴工作合力。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反家庭暴力法》,制定出台《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与执行的实施细则(试行)》,截止目前全市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63份;修订完善《南京市公安局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工作规范》,对家庭暴力警情受理、现场处置、注意事项,以及使用《家庭暴力告诫书》的情形、使用流程和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置做出统一规定,2021年1-4月,共接处418起家庭暴力警情,发放《家庭暴力告诫书》316份。严惩强奸、猥亵、拐卖妇女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各种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妇女婚姻自主权、财产权、子女抚养权和继承权,注重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进一步促进性别平等。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把家风家教倡导和法治宣传活动相结合,把寻找最美家庭与平安家庭创建相结合,把信仰培育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开展“家庭学法”竞赛三十余年,向全市社区发放《金陵家韵》《幸福婚姻》等宣传册、口袋书。运用新媒体、新平台,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和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预防家庭暴力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新街口商圈、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循环播放相关微视频、微动漫,依托南京网格学院等专业机构加强人员队伍培训,大力提倡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关注婚姻家事纠纷预防化解。
(二)存在问题或困难
一是家事纠纷隐私性问题。家事纠纷发生在家庭内部,一般涉及当事人情感和生活隐私,若非当事人愿意求助于外部力量,或纠纷激化引起外部关注,往往不易被排查梳理和及时发现,因而容易出现隐性累积激化问题,排查化解和稳控工作存在一定难度。
二是公益服务稳定性问题。家事纠纷是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涉及当事人身份、情感、人格、财产等利益问题,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在处理家事矛盾纠纷时,当事人往往会偏向于感性思维,较易引发偏执、报复等心理问题。因此,家事纠纷的预防化解带有强烈的公益性,需要对社会、对家庭,特别是对存在矛盾问题的家庭及成员进行持续稳定的法律教育、心理疏导、家庭治疗和家教指导。但目前相关服务工作的持续稳定性还较为欠缺,提供公益服务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也不够充分。
三是信息数据安全性问题。通过智能化大数据分析方式对具体当事人进行关注,能够增强办案机关、办事部门对工作的前瞻性与预见性,大幅度降低应对具体警情、案情的响应时间,及时有效预防极端事件发生。因家事纠纷具有隐私性,目前在运用智能化大数据分析处理时,相关政法机关坚持“数据使用应当有合理边界”的原则,已考虑到数据信息共享、传输、保存的安全性,但在技术、程序等方面还未形成统一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一是加强基层家事调解网络建设。织密基层组织网络,力求家事矛盾纠纷能及时排查发现、能妥善处理化解。1、建立健全基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用3年时间实现全市村(社区)家事调解室全覆盖工作目标,2021年内村(社区)家事调解室覆盖率达30%以上;申报2021年度省妇联公益项目“宁姐益家”家事调解服务,整合妇联、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市律协、宁姐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室以及高校法学专家等社会各界力量,成立家事调解专业委员会。2、推动基层组织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帮扶体系,重点关注有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关系变化、扶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等情况的家庭,定期了解情况,对存在家事纠纷隐患的主动上门给予重点帮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有效预防家事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3、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纳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社会性别意识、法律、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培训, 支持调解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等资质, 培养发展家事纠纷人民调解员骨干队伍。4、着眼区域板块,打造特色服务,发挥“婆婆妈妈调解工作室”“桥大叔婚姻家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合家浦畅婚姻家事调解服务中心”“苏玲家事调解工作室”等各区已有调解组织品牌优势,推动形成适合各地社情民意的调解方法与模式,确保家事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化解。
二是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治理向末端延伸,努力构建家事纠纷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1、坚持居村民会议、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挥已有基层调解品牌优势作用,全面推广居村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乡贤会等经验做法,畅通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渠道,着力把社区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2、依托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深化警网融合、政法网格员“进网入格”等工作,充分整合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大学生村官、网格员、社工、平安志愿者、“五老人员”等力量,发展壮大家事纠纷调解志愿者队伍,发挥各类基层力量在熟悉了解社区人员情况、便于梳排发现家事矛盾纠纷隐患等方面的优势,充分调动其参与家事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积极性,力求做到家事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3、引导吸纳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专业力量以及特殊领域专业人才参与家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加大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探索推进家事纠纷化解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协助配合职能部门持续稳定地开展法律教育、心理疏导、家庭治疗和家教指导等公益服务,不断提升家事纠纷预防化解的社会化、专业化和精准化水平。
三是完善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1、完善实有人口基本信息,探索实践将公安、法院、司法行政、人社、民政等部门单位和“我的南京”等系统相关数据,纳入汇聚于南京市人口数据库的有效路径,推动建立家事调解信息、居民群众投诉、离婚冷静期间、制止家庭暴力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相关数据信息池,交叉比对、评估研判后反馈至基层单位,对其加强日常巡查关注,防止家事纠纷升级激化引发恶性案(事)件。2、制定政务数据标准规范,围绕重点专题数据,开展数据标准研究及应用合作,研究制定《自然人主数据规范》《政务数据安全指南》等规范文件,作为南京市数据信息安全指引及地方标准对外发布。3、加强政务数据共享服务,根据申请部门具体数据需求,一次性批量推送部分数据,也可依据申请部门具体应用场景,搭建数据查询接口或数据核验接口,为部门单位提供数据信息共联共享、统计比对、结果反馈等服务。目前,政务数据平台已提供夫妻关系核验接口、根据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姻信息两个相关接口,共累计调用近1000万次。
四是营造共建和谐家庭良好氛围。1、依托文明实践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等平台,通过理论宣讲、文艺汇演、道德讲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身边人讲身边事,以凡人善举展现良好家风家训和家庭美德,引导群众共建美好家庭。2、加强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和“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的融合联动,运用户外电子屏、宣传栏、广告牌等载体,开设专题专栏,刊播公益广告,及时宣传推广良好家风家教行为和工作典型经验,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和法治建设新风尚。3、抓好家事调解文化建设,把“家和万事兴”理念贯穿于家事调解组织建设和家事调解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向辖区群众进行传统文化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开展纠纷化解、心理疏导、法律普及等志愿服务,积极营造共建和谐家庭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