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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小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渣土运输业管理亟待解决几个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南京老城改造、地铁施工、新区建设,建筑垃圾与工程渣土弃置量逐年增长,渣土管理成为了城市建设与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切实规范全市渣土运输秩序,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城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渣土运输精细化、科技化、信息化管理,持续提升渣土科学处置与规范运输管理水平,为保障全市各大工程项目,特别是省市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出联管联治,提升渣土联合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理顺全市渣土管理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提高渣土管理水平,2014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批转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建立全市渣土联合管理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4〕228号文),明确了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渣土联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调整理顺了市级各相关管理部门的渣土管理职责职能,细化了责任分工,全面建立由“市级督查指导、区级主管主战、街镇源头治理”的市区街三级渣土联合管理的新模式。
(一)强化联管联治。目前,市级层面由城管、公安交管、建委、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全市渣土运输联合整治管理办公室(简称“市联管办”),各部门分别派驻人员常驻市城管局办公,共同对渣土运输处置方案进行联合审批,按照每周开展至少1次工地联合巡查、1次路面专项联合整治的频次,持续不间断开展渣土联合整治行动,近年来更是加大了下半夜渣土运输执法管理的力度和频率,重点打击“无资质”车辆违规运输渣土行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市渣土运输市场秩序。
(二)相关部门职责。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工地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验收出具《工地硬件设施达标证明》,督促车辆规范装载、出场冲洗保洁等;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规定渣土运输时间、制定渣土运输路线,并向符合运输条件的渣土车辆发放《查验合格证明》和《通行证》;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和渣土处置场审批、渣土运输作业招投标监管,强化运输单位行业准入管理和信用考核,对依法取得渣土处置许可的运输单位发放《准运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夜间施工许可的发放,工地扬尘措施检查,严把夜间施工许可关,强力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营车辆和运营驾驶人员货运市场准入的监督管理,对渣土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运输和污染损坏公路的行为进行查处。
但区级层面,各区渣土运输联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却参差不齐。其中,栖霞区实现了城管、公安联合办公,会同建设、生态环境部门夜间建立了常态联合执法机制;雨花台、建邺等区形成了城管与公安交管定期开展联合整治的常态化制度。而对于涉及两区合并的鼓楼、秦淮两区,由于人员变动等原因,渣土运输联合管理机制目前还比较薄弱。
您提出的“各区应建立健全渣土运输管理的联合执法机制”的建议,我们在工作上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市级层面对薄弱的区开展帮扶指导。市联管办下沉力量协调各区,特别是渣土联合机制比较薄弱的区(例如鼓楼区),帮助其厘清渣土联合整治管理办公室及渣土执法中队的工作职责,构建“职责明晰,监管到位”的渣土联合管理体系,在区相关部门联合派驻人员常驻办公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下,要求鼓楼联管办首先实现建设、公安交管、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上路联合执法机制。二是市级联合执法行动适当对鼓楼区倾斜。市级层面目前每周开展至少2次的联合执法,重点对鼓楼区在建工地进行倾斜,通过巡查暗查,发现黑工地、黑车等违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区联管办落实立案查处。三是严格落实市对区渣土管理的督导考核。定期对各区渣土联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各部门联合执法、落实常态派驻办公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每月通报考核排名,倒逼各区对标找差、补足短板、创新实干,抓紧健全完善渣土联合管理长效机制。
二、人防技防结合,提升渣土智慧监管能力
渣土运输涉及工地源头、行驶路段、土场末端“两点一线”,整个管理处于动态过程,常规设卡设点安排人员拦停检查、车辆夜间工地路面机动巡查,虽然也能发现违规运输行为,但毕竟工地数量多、执法人员数量有限,有的区为了加强工地源头管理,甚至在每个工地门口安排协管员蹲守,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对于那些喜欢在早晚高峰期以及下半夜,趁着执法人员交接、疲惫的时候,采取“打擦边球”逃避监管的黑工地、黑车,往往效果甚微。
近年来,按照市政府对渣土运输“两点一线”全过程监管要求,市城管局渣土指导中心会同市城建集团精筑公司共同开发了“智慧渣土”3+1监管平台,并于2020年7月中旬正式上线运营。该平台由四个部分组成:1、业务办公系统;2、企业网上办证系统;3、工地土场视频监控,4、“两票制”系统,基本构建了不见面审批服务与网络监管相结合的信息化系统。
(一)业务系统:主要包括三个审批事项:渣土处置审批、处置场设置审批、运输企业准入审批工作。
(二)企业网上办理电子准运证:运输企业采用一站式审批方式,线上办理电子准运证,实现一车一码。主要包含准运证管理、办理历史,企业可以自主查看车辆合格证信息、车辆锁定情况、视频锁定情况以及申请办理渣土运输准运证。电子准运证为电子证件,通过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或者在“智慧渣土”APP上选择车辆后,即可查看该车的准运证信息。
(三)视频监控:视频监控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车辆未冲洗抓拍系统,自动抓拍上传工程车辆未按要求冲洗的视频证据,有效的将污染隐患及时扼杀在工地源头;二是全市所有出土项目开展实时视频监管和回放查看,进一步对源头规范装载、冲洗、全密闭运输进行管控。目前,“智慧渣土”系统能够定时检测在建工地监控视频、车辆抓拍系统断线情况,对视频监控不在线的工地自动上锁,限制办理准运证。
(四)两票制:“两票制”监管系统是利用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围栏技术,实现了渣土运输“两点一线”全过程、全时段监管。
“智慧渣土”平台的运行,通过“一站式”不见面审批服务,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的目标,减轻了渣土运输企业往返各部门办证的人力成本;平台监管报警功能更提升了渣土运输管理手段,将以往的渣土违规事后查处变成了源头事前发现,有效降低了违法违规运输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有利于规范我市渣土运输行为。
您提出的“各区城管部门应按照渣土中队实际的工作强度和要求,合理配备和壮大我区渣土管理队伍”的建议,我们在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我市主城六区地域范围、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有的城乡结合部较广,有的核心商业和窗口地区较多,除了渣土以外,门前三包、市容环境、垃圾分类等管理压力也比较大,这就造成了各区城管大队管理侧重点不同,对渣土中队的人员配备参差不齐,比如栖霞区作为主城往句容方向弃置渣土的重要通道,其渣土中队共计90多人,其中正式编制队员近50人,协管员40多人;鼓楼作为商业、教育的老城区,管辖范围商业项目、街道人口众多,其渣土中队共计29人,其中正式编制队员15人(外借2人),协管员14人。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为充分发挥科技在渣土管理执法的作用,城管部门正在采取技防为主、人防为辅的执法方式,发挥科技监管的优势,补足人员数量的短板,提升各区渣土执法的效能。一是大力落实工地源头监管。目前我局开发的“智慧渣土”系统已实现工地车辆无证运输、未落实冲洗、视频不在线等自动识别报警、自动上锁功能,同时推送至市渣土中心监控室和所在区监控室发出预警。二是切实发挥市区联动机制。市级每晚对各区监控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进行点名考核,遇到工地报警信息,通知各区值班人员现场查看处置。三是加大薄弱地区巡查力度。对于视频监控无法覆盖的一些未申报工地、以及没有车载定位数据的“无资质”黑渣土车,城管部门一方面在重要道口定点安装视频监控,另一方面合理调配人员,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向薄弱地区延伸,杜绝渣土违规运输监管的盲区。
三、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渣土企业运营管理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渣土扬尘治理水平,推进渣土车辆提档升级,按照市政府要求,2019年底我市实现了全市255家渣土企业、6038辆新型环保渣土车100%更新目标,淘汰老旧渣土车5493辆,新型车辆采取全密闭方式,减少了渣土车抛洒滴漏对环境的影响,改善了渣土运输行业整体形象。
您提出的“各区渣土办要对代管渣土运输公司发出管理警示:自查自纠各司车辆运营状况,不密闭车辆应及时加设装备,严禁泥浆滴漏渣土车上路”的建议,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落实好企业月度审验制度。每月由区渣土办、企业所属交警大队,联合对各区代管渣土运输企业公司车辆冲洗、安全生产等台账进行审验,对停车场冲洗设备、车辆安全性能、密闭装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上路条件的车辆,第一时间停发准运证,要求其整改到位,方可发证上路运输。二是做好年度年审工作。按照企业准入要求,由市渣土中心、车管所、区渣土办,每年对渣土运输企业、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对不密闭车辆、公司运营管理不规范企业,落实停运整改。三是加大平时检查力度。根据每月渣土车违规情况,由市渣土中心每月落实渣土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公示,通过信用考核杠杆,约束企业投标行为,倒逼企业提升管理,合法合规上路运输。
四、落实源头管控,督促企业合法合规运输
您提出的“各区渣土办应会同城建部门加大对问题工地的管理和处罚力度,严格规范取土和装载要求,建立健全出场渣土车及场内通道实施冲洗制度”的建议,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落实科技监管。依托“智慧渣土”系统对全市主城区300多个在建出土工地落实24小时远程视频监管,检查施工现场车辆密闭装载、冲洗台设置以及落实保洁责任情况;通过渣土车车载定位数据、工地(土场)划设电子围栏,对渣土车从工地源头、运输线路、弃置场末端,落实“两票制”全过程闭环监管。二是区属巡查管控。各区安排专门的执法队伍,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巡查,重点巡查渣土违规运输问题;同时在渣土车通行主要道路设立卡点,安排人员落实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负责查处违规运输行为。三是联合整治执法。按照周周有整治、天天有检查、每月有考核的频率,不间断联合生态环境、建委、公安交管及各区开展渣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渣土车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车辆密闭冲洗不规范、抛洒滴漏、偷倒乱倒等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渣土运输市场秩序。四是落实“一案多罚”。对于视频监控、执法巡查中发现的黑工地、黑渣土车,城管部门落实处罚同时,将案情线索抄送建委、生态环境部门,落实部门联管联治、“一案多罚”,由建委对问题工地的建设、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相应处罚,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限制工地夜间施工证办理,倒逼工地管理方规范取土、合规装载。五是严格落实“1+3”管理制度。要求建设单位、运输企业,在渣土车通过洗轮机对车轮胎以及车厢两侧进行冲洗的同时,在工地配备一名安全员、一个大尺寸水桶、一把长柄拖把、一块抹布,在渣土车经过冲洗平台后,对渣土车辆进行二次全方位清洗,达到净车出场。各区实行24小时巡查管理模式,不间断强化全区主要出土工地巡查力度,对重点出土工地安排专人定岗督促管理,要求承运企业洒水车及时对运输路线进行冲洗保洁,防止道路扬尘污染。
最后,非常感谢您为我们渣土监管治理中打击“无资质”运输、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源头管理、落实冲洗保洁等方面给予的中肯分析和献计献策。此次答复如有不妥,还望指教。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