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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全超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工业遗产开发利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对南京工业遗产开发利用相关工作的关心支持。南京是中国近代洋务运动的始发地之一,也是中国城市工业化与现代化转型发展的典型代表,工业遗产反映了南京工业化的进程,是我国工业化进程的缩影。南京拥有丰富的工业遗产资源,推动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有利于完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为城市产业转型、创新发展提供空间载体,对我市的经济、产业、文化、旅游等方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已开展工作
(一)工业遗产梳理摸排情况
为充分挖掘和整理南京市工业遗产现状资源,保护留存城市工业文化记忆,更好提升城市功能,我市陆续开展了工业遗产梳理摸排、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2010年以来,文物部门对南京市250多处工业遗产进行了调查,其中有61处被公布为各级不可移动文物予以保护。2014年起,原市规划局会同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委托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三家单位联合开展了《南京市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该规划总结了南京工业遗产的总体特征,并明确了南京工业遗产在历史、产业、社会、美学、经济、科技六方面的地位和价值。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历史建筑名录公布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6〕90号),由原市规划局和原市文广新局牵头开展了我市历史建筑的普查、公布、挂牌等工作。2017年,《市政府关于公布南京市工业遗产类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名录的通知》(宁政发〔2017〕68号)、《市政府关于南京市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的批复》(宁政复〔2017〕11号)等文件先后印发,合计已公布工业遗产类历史建筑80处,工业遗产类历史风貌区6处。2018年,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发布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中有工业遗产100个,其中南京11个,包括:金陵机器制造局(现为晨光1865创意园)、中国水泥厂、江南水泥厂、浦镇机厂、永利铔厂、民国首都水厂(南京自来水历史展览馆)、民国首都电厂(民国首都电厂旧址公园)、南京下关火车渡口、南京长江大桥、和记洋行、国民政府中央广播电台。
(二)保护利用情况
1、总体情况。目前,根据工业遗产类型和现状实际,主要有三种改造利用方式。一是建设博物馆和展览馆,如原国民政府首都水厂办公楼改造为南京自来水历史展览馆,金陵机器制造局旧址利用老建筑改造为厂史博物馆,南京手表厂利用厂房改造为明孝陵博物馆。二是打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如玄武区中央路302号南京油泵油嘴厂改造为创意中央产业园,南京电影机械厂改建为江苏文化产业园,秦淮南京第二机床厂改造为南京国家领军人才创业园,南京太平瓷件厂改建为创意东八区,鼓楼南京曙光机械厂改建为幕府山产业园。三是建设工业遗址公园,如将六合冶山铁矿建设为国家矿山公园。
2、工业遗产类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情况。工业遗产类历史建筑作为工业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规划资源局牵头开展了重点项目保护更新工作,重点推进江苏路20号民国建筑(南京新住宅区氧气化粪厂旧址一般历史地段)、南京压缩机厂、金陵机器制造局原“后大院”“母子楼”、南京第二机床厂历史风貌区、南京印染厂、南京第一棉纺厂等一批工业遗产类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活化利用工程项目,通过结合各片区周边空间和文化资源特色,进行策划和利用,引进文化、休闲、旅游新功能,为片区及周边城市地区注入新活力,从而成为南京展示历史文化特色的新品牌、新名片。今年,结合“世界文学之都”有关活动,以文学为内容,选取了南京第二机床厂大厂房、大校机场瞭望塔两处工业遗产类的历史建筑为载体,面向国内外开展首期南京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规划设计方案竞赛,征集挑选文学之都示范空间的建筑载体,以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和未来的落地实施为特色,引领和带动“文学之都”空间建设计划。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南京市坚持“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相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我市仍面临着关于工业遗产的基础研究有待完善,部门分工协作有待加强等短板及问题。我委将会同市相关部门,充分吸收提案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有序推进《南京市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打造“生活秀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编制实施工作。去年,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相关工作要求,我委牵头会同市工信局、文旅局、国资委和国开行江苏省分行等单位启动南京市《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近期,正在根据国家发改委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反馈的评估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基本原则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将按照“坚持保护和利用有机统一,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施策,坚持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原则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重点任务方面,《工作方案》明确了“开展资源认定管理,推进重点保护展示,完善工业博物馆体系,繁荣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文化生活新空间,塑造城市文明新形象”等六大类12项具体任务。保障措施方面,重点加强政策、用地、资金等支持,如“规范工业遗产建设用地规划编制与审批程序,在规划审批过程中切实落实工业遗产保护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业务主管部门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各类资本参与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等具体内容。目前,我委正在会同市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落实任务分工,进一步增强工业遗产保护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做好工业遗产资源活化利用工作。抢抓发展“四新经济”契机,支持利用我市工业遗产资源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小镇(街区)、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等适合在城区发展的新型都市工业,通过新产业发展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工业遗产资源。
3.加大工业遗产宣传推广。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推广宣传,营造有利于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社会氛围。通过普及工业遗产知识,加强工业遗产科普教育宣传,逐渐形成全社会共识,让人们真正了解、认识、走近和参与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积极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文化保护传承协同互进,进一步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传承和弘扬南京工业文化。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工业遗产开发利用相关工作的关心支持!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