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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海捷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南京市道路交通监控资源共享共用和功能升级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梳理全市现有监控点位数量、位置和归属单位”的建议
我局在监控设备建设完成移交前要求施工单位负责梳理项目点位的具体位置、归属单位、运维单位等基础信息,作为验收必备材料,确保接入市局图像专网前充分了解监控点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时,在验收后接入公安图像专网前,继续完善监控点位相关信息,使之符合公安系统工作的具体要求(如:统一编码、统一标注经纬度信息、按照点位类型与场合等分类方式分类等),对符合规范且统一编码的监控点,最后由科技部门统一汇总,形成台账。
二、关于“实现数据源统一汇集,实现政府各部门数据共享共用”的建议
市大数据局已建设市级视频共享平台,汇聚了全市道路视频监控数据以及将视频加工形成的车辆照片数据。截至目前,共汇聚视频资源数量约10万路,视频来源包括12个区、17个市级部门及其他视频资源。目前,已通过市级平台将视频共享给18个区及部门平台使用,支撑公安、水务、“我的南京”APP、智慧扬子江绿化等7个应用,共享2万多路视频资源。
为进一步做好对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支撑和管理工作,市大数据局积极开展新一代政务云建设,加快完善麒麟政务数据中心网络和云计算基础平台提升支撑能力,并启动新一代视频联网平台建设工作,项目建成后将更好地为各部门提供网络、存储、计算以及人工智能、超算等系统软硬件服务,支撑各业务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信息系统整体部署、业务应用有效协同。同时,进一步推进《南京市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实施细则》年度修订工作,补充完善包括视频数据在内的交通数据目录,为数据归集共享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三、关于“统一收集各单位或部门监控新建需求,整体部署与规划”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科技设备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科技设备使用功效,今年3月17日,我局专门制订《南京市交警支队科技设备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点位建设采用“统一申报汇总、市局统一建设”的方式。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市级层面各部门协调,加强监控设备的统一规划、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四、关于“不同产权单位,监控基础设施共享”的建议
针对道路配建监控产权单位多、各单位之间联系松散的现象,我局已制定相关规范用于统一监控的基础技术参数,作为施工前的设计环节,指导各个产权单位开展建设,使监控基础设施相对统一,方便兼容与扩展。
五、关于“提升路网监控覆盖面”的建议
我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全市“雪亮工程”统一部署,开展部门视频监控平台建设,汇聚公路、隧桥、场站等交通运输视频监控资源4000余路,在交通安全应急、运输保障、日常监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将加大交通运输领域,尤其是公路领域的视频接入,实现交通行业视频监控全覆盖,并积极与全市视频资源对接,避免重复建设。同时,加强视频应用,发挥视频监控在综合应急、日常监测、交通执法方面的作用,运用图像识别技术辅助开展监测预警等工作。
最后,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京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