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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雷激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项目消防审验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综合市公安局、市建委、市文旅局、市消防救援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历史文化街区概况
南京市作为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已划定并公布历史文化街区11片,总面积约136.15公顷,其中中国历史文化街区2片,分别为颐和路和梅园新村;江苏省级历史文化街区9片,分别为总统府、南捕厅、朝天宫、夫子庙、门西荷花塘、门东三条营、金陵机器制造局、高淳老街和七家村。11片历史文化街区已全部编制了保护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还编制了复兴计划和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
在活化利用方面,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列入南京市“四新”行动计划,近年来开展了原八路公交车站、原排水管理处、沿宁海路11-1片区保护更新工作;总统府、夫子庙、三条营等历史文化街区通过结合各片区周边空间和文化资源特色,进行策划和利用,引进文化、休闲、旅游新功能,为片区及周边城市地区注入新活力,从而成为南京展示历史文化特色的新品牌、新名片。
二、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审验当前法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开展消防审验工作的依据是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的,办理消防手续应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执行;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项目确因保护需要无法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不适用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二)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确因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项目确因保护需要无法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编制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三)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关于发布〈关于制定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对象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的衔接办法〉的通知》(宁规字〔2015〕345号)规定:建立规划、消防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共同对历史地段保护规划、保护建筑修缮设计中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草案组织审查,确保消防安全措施。
三、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我局对委员所提的当前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项目在消防审验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示赞同,同时对于提案中提出的几项建议,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强化高位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在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消防安全保障中的主体责任”。
2019年,市政府印发了《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宁政发〔2019〕009号),明确市名城委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规划的副市长担任。市名城委委员为:市政府分管规划的副秘书长、市政府分管文物的副秘书长、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司法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城市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绿化园林局、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保障局、江苏省军区保障局主要领导,委员共28人,负责审议全市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在内的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重大事项。下一步,我局和市建委、公安、文旅、消防等部门将在市名城委的统筹协调下,积极落实工作部署,履行各自部门职责,明确在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保障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协作。
(二)关于“加快推动试点示范,逐步理顺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项目的配套审验管理机制”。
近年来,我市对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的消防审验工作加强了政策规范方面的支持力度。2021年3月9日,我局会市建委联合印发了《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宁规划资源规〔2021〕2号)。该办法通过正、负面清单的形式进行管理,采用企业申请和部门间认定函的方式对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进行确认,鼓励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文化功能、改善民生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进行创新创业的项目;严格控制对城市规划和周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项目,有效提高了对包括文物和历史建筑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项目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的工作效率。
2021年6月29日,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宁建改办〔2021〕9号),针对我市老旧小区、旧商业区、旧厂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以及利用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既有建筑改造利用项目,覆盖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备案(检查)等事项。该方案重点开展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依据、优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流程、简化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消防备案手续、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与消防救援机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五类10项工作,探索建立适应城市更新要求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通过打通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政策路径和技术路径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留住城市记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近期,为加快推进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我局会同市建委,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单位市安居集团开展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十一、十三片区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建委、文旅、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以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项目为试点,一方面总结问题并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探讨和梳理我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消防审验的工作路径和流程;另一方面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修订完善《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对象防火安全保障方案衔接办法》,形成我市独具特色、可操作性强的历史文化保护项目消防审验政策文件。
(三)关于“加强相关专业技术支撑,出台适应性技术及研究评估指引”。
2021年5月,由市建委牵头,联合省住建厅、市规划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消防审验中心、秦淮区建设局、城南历保集团、安居集团历保公司、省建筑设计院、天津消防研究所等部门开展了“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消防加强措施研究”课题工作。该课题旨在研究总结当前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利用项目中消防安全保障和审验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借鉴上海、天津、广州等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形成研究报告和工作指引,为下一步出台我市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的消防审验规范性文件提供了技术支撑。目前,本项课题研究正在全力推进初步成果的编制工作,计划于今年9月结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吸收采纳委员们所提建议,会同市相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出台政策规范、加强技术研究,积极探索完善南京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项目消防审验的管理机制,并进一步传承南京历史文化、彰显古都特色风貌,提升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
感谢你们对市规划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3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